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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況一個小孩子。他想要回家,卻越走越遠,一邊走一邊在森林裡大哭,沒有人能幫助他,只有恐懼和無助伴隨著他。很快,他就流乾了眼淚。他所害怕的一切,他都必須要接受。
春天,他捕捉蛇,一口咬掉蛇頭,吸吮血液,這個小孩子是那麼害怕蛇,但是他不得不吃蛇為生。
夏天,他爬上樹躲避野豬和狼,從一棵樹攀到另一棵樹,像盪鞦韆那樣拽著藤蘿跳過山谷,只為了避免被野獸吃掉。
秋天,他學會了爬行,他用四肢爬行的速度非常快,這樣更方便他隱藏在草葉灌木中捕捉獵物。
冬天,為了禦寒,他睡在山洞裡,從某些生活習性來看,他體態動作與熊十分相似,可能與熊共同生活了一段時間。
十年來,他的內心只有荒草叢生。
我們在原始森林裡生活十天,也許能體會到他這十年是怎麼過來的。
人的成長環境至關重要,一個七歲的孩子在野外生存,要麼死掉,要麼成為野獸。
他漸漸地成長,活動範圍也越來越大,十年過去了,他外表像人,但和野獸無異。
有一天,他來到了一個地方,這裡的土地非常平坦,氣味也不同於他已經熟悉的叢林,這裡有些四四方方的大石頭,他隱約看到很多動物從石頭縫裡緩緩地的走進走出,身影綽約可見,那些動物和他有些相似,即讓他感到恐懼又使他覺得有一絲親切。事實上,他只敢攻擊比自己身體小的動物,他可以徒手捉住斑鳩和野鴿子,他在夜間捕食的時候,發現這裡的斑鳩和野鴿子非常溫順,個頭也要大一些。
後來,那些動物抓住了他。
小蒙圈失蹤時已是七歲,他曾經會說話,天性未泯,與人類社會有過短暫的接觸,保留著生命最初的印象,包括父母的愛。母親海燕敲擊窗戶的聲音,讓他從心底的深處喚醒了殘存的一絲記憶。時隔十年,父母把他帶回了家,最初,他還會偷村裡的雞,四肢爬行,像惡狗一樣猛得竄向空中,捉住雞鴨。父親熊腮只能把他關在家裡,讓他慢慢適應人類的生活。
母親海燕發現,孩子對敲門聲感到非常恐懼。
每當敲門,他就會很害怕,安靜下來,一動不動,這時,母親便耐心的給他洗澡,餵飯,教他走路和說話。母親像照料幼兒一樣照看著已經十七歲的孩子。
村小學距離他家不遠,那是一排紅磚平房,校園裡豎著一杆紅旗。
兩扇鐵門,刷著綠漆,整日開著,村小學裡並沒有什麼值錢的東西。校門口有兩個雜貨攤,左邊是個駝背老頭,右邊是個老太太,很多鄉村學校門口都有這樣的雜貨攤,很多孩子對童年的回憶就和這種雜貨攤有關。一年後,也就是小蒙圈十八歲的時候,賣雜貨的駝背老頭和老太太看到了奇怪的一幕。
有一對父母領著兒子來上小學,兒子是成年人,個頭比父母還高。
老師在教室裡對同學們說,今天,我們用掌聲歡迎一位新同學。
第四十六章白毛老怪
你的不在就像無奈的石碑,將會使許許多多個黃昏暗淡。——博爾赫斯
最初,他的背部起了很多紅疙瘩,像癩蛤蟆的面板一樣,奇癢無比,他用癢癢撓把疙瘩都抓破了,過了些天,慢慢結痂,他以為自己的病好了。但是,脫了一整層皮後,背部出現了很多白色的洞,密密麻麻的孔,每個孔洞裡都有肥嘟嘟的蟲卵,像玉米粒一樣鑲嵌在背部的肌膚之中。
特案組再次梳理了案情,向陽村母子被害一案與多年前該地區發生的兩起兇殺案手法相似,具備併案偵查的條件。然而,三起殺人吸血案件合作在一起偵查,偵破難度極大,案情走向也會變得錯綜複雜。
特案組捕獲的唯一犯罪嫌疑人——獸孩小蒙圈,並不是殺人兇手。
偵破進度回到起點,兇手殺人作案的時間跨度有十幾年,如果不能儘快抓獲,很可能成為懸案,塵封在檔案袋裡。
兇手殺人吸血的動機難以揣測,超出了人類所能理解的範疇。
兇手的活動範圍很廣,至少換過三次居住地點。
幾起案子的詭異之處在於,兇犯的手指就是兇器,這究竟是不是人類犯罪行為,真的存在一個神秘莫測的吸血鬼嗎?東北地區廣泛流傳的貓臉老太也許並不是空穴來風。
包斬說:吸血案極其罕見,我們以前的偵破經驗現在根本用不上。
畫龍說:主要是我們人手太少了,只有老逼燈和小逼燈兩名森林公安,警力不足啊。
梁教授說:吸血案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