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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者簡單看一下即可,而前者必須反覆勘查。
當然,在勘查前有個事情最好先確定,那就是黃靜風到底是不是自殺的。
如果是自殺,那麼這就是自殺現場而不是犯罪現場,勘查的價值和意義都立刻下降了好幾個級別。
這自然需要蕾蓉來做鑑定。
按照劉思緲的要求,蕾蓉沿著牆邊走到黃靜風屍體前面。她短暫地凝視了他一陣,突然抬起頭,似乎不想讓人看到她的眼睛,留著一道刀痕的雪白脖頸劇烈起伏了幾下,旋即恢復了平靜。
她戴上乳膠手套,走上前去開始做初步的屍檢:先目測了一下黃靜風腳底和地面的距離,以及他踢倒的小凳子的高度,基本是相符的;然後看了一下黃靜風垂下的雙手的指甲,如果他不是自殺而是被勒死的,那麼在與兇手的搏鬥中,指甲縫內很可能留有兇手的表皮組織殘片及血跡,但是也沒有;接下來就是觀察頸部。自縊和勒殺的鑑別絕大多數都可以透過觀察頸部得出結論,比如自縊的索溝多在舌骨與甲狀軟骨之間,而勒殺的索溝多在甲狀軟骨或其下方,再比如自縊的索溝很少出血,而勒殺的索溝多出血,顏色較深,還有“八字不交”——自縊者的縊繩經耳後越過乳突,升入髮際,在頭枕部上方形成提空,所以索溝不閉鎖,古稱“八字不交”,如果“交”上了,無疑就是兇手用繩索勒住受害人,在他身後用雙手向兩側相反方向用力拉緊繩索造成的。
黃靜風的頸部特徵顯示,他應該是自縊。
但這也不一定。《洗冤錄》上就有這麼一句“惟有生勒,未死間即時吊起,詐作自縊,此稍難辨”,意思是說:當人被勒昏的同時馬上被懸吊起而偽裝自縊,上述頸部特徵依然是很難辨別的。這就需要做進一步的屍體解剖了,檢視黃靜風的頸動脈分叉下內膜是否有橫向裂傷,腦膜溢血是否明顯,以及血液內有無酒精反應或其他麻醉藥物反應……
然而這些都需要時間,蕾蓉不知道自己還有多少時間……
不,不要想這些了,還是集中精力想想眼前的案子吧:黃靜風真的是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