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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死者遺留的鞋只均為42號,且均無此鞋底特徵,疑似犯罪嫌疑人鞋印。
足跡證據:因須對連續足跡做綜合分析,此處略。
毛髮證據:無,纖維證據:無,武器證據:尼龍繩一根,與索溝內花紋印痕相符。
區域二:生前主要活動區域,包括臥室床鋪周邊、洗手間,以及常用通路。
整體描述:死者床鋪凌亂,被害前疑似面窗背門而坐,床鋪周邊堆放編織袋四隻,裝有換洗衣物、日用品、書籍等,垃圾筐內無有價值證物,洗手間無最近使用跡象。
血液證據:牆面血跡多為陳舊蚊蟲血跡;精液證據:被褥有陳舊精液;其他體液證據:無;
汗液證據:被褥有陳舊汗液;唾液證據:枕巾有陳舊唾液;尿液證據:便池有陳舊尿液;
指紋證據:多處提取到分屬不同人的兩組不完整指紋,A組含左右手五指指紋,初步比對結果系死者所留,B組含左右手五指指紋,遺留者不詳。
掌紋證據:個別處提取到分屬不同人的兩組不完整掌紋,A組含左右手掌紋,比對結果系死者所留,B組含左右手掌紋,遺留者不詳,掌紋形態與B組指紋構成一體,系一人所留。
鞋印證據:有多處42號鞋鞋印,與死者遺留鞋只可配伍,有少量43號鞋印,均為前述右腳腳弓處有一缺損小圓圈特徵皮鞋印,疑似犯罪嫌疑人遺留。
足跡證據:提取兩組足跡:A組足跡多見,雙足外踏,內蹬,大外展步,步短而寬,步行姿態應為運足邁步緩慢,軀幹後仰,左右擺動明顯;B組足跡少見,雙足正踏,正蹬,直行步,步長而窄,步行姿態應為運足邁步較敏捷,軀幹前傾,搖擺幅度小,微低頭。經鞋印比對,A組足跡為死者所留,B組足跡系43號鞋印遺留,疑似犯罪嫌疑人鞋印。
毛髮證據:床鋪無毛髮,地面有較多脫落毛髮。纖維證據:地面發現少量長短不一黑色化纖絲;
區域三:生前較少活動區域,包括廚房、臥室的書架、桌子、大衣櫃以及房屋邊角。
整體描述:廚房很少使用,臥室的書架、桌子、大衣櫃都呈空置狀態,沒有提取到體液證據,提取到少量指紋證據、掌紋證據、鞋印證據、足跡證據、毛髮證據和纖維證據,性質與區域二相同,故不詳述。
初步分析:
1。受害者與兇手較熟悉,曾同處一室,主要居住人為受害者;
2。犯罪現場無搏鬥痕跡,疑為受害者坐在床上時,被兇手用麻醉品瞬間致昏後吊死;
3。黑色化纖絲應為假髮或假鬍鬚的材料,而整個房間內並未發現假髮和假鬍鬚,故可能是兇手化裝用物品;
4。從受害者個人物品的擺放情況看,他入住時間不長;
5。從鞋印情況分析,兇手與受害人身高應該相等或略高;
6。在區域一發現地面有多處X形花紋,對稱軸附近有較多灰塵聚集,成因不詳。
看完這張表格,蕾蓉顯得很困惑,她指著最後一行問劉思緲:“這個X形花紋到底是什麼啊?”
劉思緲搖搖頭:“我還沒有想出來。”
蕾蓉說:“你這裡寫到:黃靜風是被兇手麻醉後吊死的,這個我同意,因為黃靜風的後腦等致昏部位並無外傷,我馬上回研究所進行屍檢,看一下他到底是被什麼藥物麻醉的。”
劉思緲點了點頭:“我跟你一起過去吧,把尼龍繩、假髮再做個詳細的檢驗,指紋、掌紋、毛髮DNA資訊什麼的,也要在資料庫裡搜尋一下,看看能不能找到配伍。我倒是很好奇,這個兇手為什麼這麼大的膽子,平時來往也不戴個手套,留下這麼多指紋,作案後也不擦拭一下——呼延雲,你在幹什麼?!”
她的責問聲讓蕾蓉吃了一驚,蕾蓉定睛一看,不知什麼時候,呼延雲再一次鑽進了屋子,半跪在黃靜風吊死的地方,用一隻放大鏡一寸寸地檢視著附近地面,沙裡淘金一般的專注。
“呼延雲,我問你在幹什麼?!”劉思緲生氣了,聲音猛地提高了八度,“你怎麼就這麼走進去了?你這樣可能會破壞現場的腳印,你知不知道?!”
呼延雲理都不理她,伸出左手:“姐姐,把那張《犯罪現場初步勘查表》再拿來我看一下。”
蕾蓉看了劉思緲一眼,走進去把勘查表交到呼延雲手裡。
呼延雲拿了過來,視線盯在其中一個地方,認認真真地看了又看,彷彿要把那張紙看透一般。蕾蓉想順著他的視線,看看他關注的是哪裡,他卻已然抬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