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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腦系統太噁心了——完成不了任務就無法出去,這樣的懲罰,不是逼人刪號嗎?這跟任務失敗就等級清零裝備爆光又有什麼區別呢?”李秉也意識到主腦系統的坑爹之處了。
完成不了任務就無法出去,和任務失敗就等級清零裝備爆光,當然還是有區別的;區別就在於——這個任務,你必須得完成;沒有失敗,只許成功!
“那就走吧!”既然橫豎是一個“死”字,李秉也不打算繼續等下去了;如果沿著這條路一直走下去,真可以走到其他大區的話,那見識見識異域風采,也是挺好的一件事情。
在不施展“風隱”技能的情況下,李秉的移動速度就已經高達26米/秒;而賣火柴的最高移動速度,差不多也有這麼多。這樣的移動速度,已經能夠代表華夏區的速度之最了;就這樣,兩個人撒開腳丫子沿著這條大路跑起來。
一秒鐘26米,那一分鐘就可以跑一千五百多米,一個小時就能跑上九十多公里。也就是說,李秉和賣火柴就像是兩輛時速九十碼的小汽車,在這麼一個完全不需要剎車的路況上狂飆。
“你還能再跑快點不?”李秉問道。
“不能了,這已經是我的最快速度了!”賣火柴鬱悶道。
冒險家,是遊戲裡以速度見長的職業;而記者,卻差不多是遊戲中移動速度最慢的職業。可現在的情況是,兩大職業,兩個差不多等級的玩家,記者卻要比冒險家跑得還快。
“這什麼世道啊!”賣火柴頓時覺得自己這個冒險家當得很是失敗,竟然還跑不過記者。
賣火柴是知道的,李秉要是使用了“風隱”技能,移動速度還能在飆50%,達到39米/秒;也正因為知道這個,賣火柴才更加鬱悶。
“那就這樣的速度跑下去好了!”李秉道,“九十碼的速度,跑上幾百個小時就能繞地球一圈了;我就不信,我們跑個十天十夜,會跑不到其他大區!”李秉已經做好了狂飆十天十夜的打算。
李秉之所以會這樣打算,就是想起了當初他在新手村的時候,埋頭狂跑了半個多月的景象。現在又碰到一條大路擺在自己面前叫自己跑,李秉自然是準備好長期作戰了。
不過,當初在新手村的時候,李秉是一個人跑;而現在,李秉卻還有個陪跑在,可以一起分擔一起聊天——這條件,比起當初新手村做超級神器任務來,不知道要好出多少倍了。
“十天十夜……”賣火柴頓時無語。她作為冒險家,雖然很大程度上也是靠“跑”來升級的;但聽到李秉這麼淡定地隨口說出“十天十夜”來,還是讓她一陣無語。
“果然,任何一個玩家的成功,都是有原因的啊!”賣火柴暗想道,“殺人的成功,恐怕就是靠他的耐心磨出來的吧……”賣火柴所想不錯,李秉之所以能混到現在這幅光景,完全是憑藉他一次又一次地挑戰自己的耐心底線,再加上他運氣不錯每次都被自己挑戰成功了,所以李秉才能以一個記者的身份在遊戲裡脫穎而出。
就在李秉打算著,這次也要靠耐心把超級任務給磨過去的時候,他卻悲劇地發現——跑不下去了。
第三百二十二章、被困
“玩家殺人機巴、賣火柴,跨區戰系統尚未開啟,暫時無法離開華夏大區!”李秉和賣火柴跑了一二十分鐘,忽然腳下的大路上出現了清晰可見的分界線;而原本處於狂奔狀態的李秉和賣火柴,在跑到這條分界線邊緣時,就猶如撞上了一堵結實的牆壁,再無法前進分毫。與此同時,一條系統提示傳來。
“這裡果然是國門!”系統的提示,讓李秉肯定了自己所在的位置是華夏大區的邊境無疑。
“跑不過去了,難道要我們從海上走?”賣火柴回頭望了眼浩瀚無垠的大海道。
“怎麼走?有船嗎?”李秉反問道。
在各大遊戲場景裡,並不乏大江大河大湖的存在;當然,大海這玩意,李秉和賣火柴還是第一次在遊戲裡看到。玩家們想要在那些江河上活動,免不了要花點金幣坐NPC的船,畢竟現在玩家們都不會游泳;不過,在“天涯”裡,根本就沒有NPC,也沒有船隻,下海自然也就無從談起了。
“那怎麼辦?我們豈不是被困在這裡了?”賣火柴鬱悶道。
“你才發現我們被困在這裡了啊?”李秉一翻白眼,“那個給我們任務的NPC一說完話,我就知道完了,我們被困住了!”李秉老氣橫秋道。
“那怎麼辦啊?”賣火柴能想到的辦法已經被證明是行不通的了,無奈又只能把問題拋回給了李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