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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況這胡七郎?而李瑾自問,便是外面條件都允許,他也不願意將其納進家裡,至於休妻再娶,他想都沒想過。
但不知為什麼,早間胡七郎那帶鉤子的狹長眼睛總在他腦海裡出現,讓他不能集中精神,簡直無法理事。
李瑾長嘆口氣,靠在椅背上閉上眼,輕拍著兒子,一邊想著心事。
曾幾何時,胡七郎在李瑾心中,不過是個有些拳指令碼事、有些男子氣概的搶匪頭,又緋聞纏身、名譽不佳;
但那晚酒醉之後,他意識到她不但是一個女子,還是一個外表強悍內心無助的孤女子,這激起了他內心之中隱含存在的英雄情結;
而這個女子身上的緋聞在抹黑她名譽的同時,也在她身上蓋了一層神秘的面紗。
這種女子是他從沒見過的,身邊的姐妹、認識的女眷、便是周圍的下人婆子。。。和他所接觸過的一切女子都不一樣,
讓他有種想要掀開那層面紗的衝動,卻礙於規矩又不敢動手,只能趁著微風漸起、面紗一角露出之時,佯作不經意地偷覷一眼。
生死歷經數次,便不是為了彌補以前的缺憾,李瑾現在也很想能夠任性一次,一次像他一直羨慕的,如阮小七那樣的隨心所欲、痛快恣意。
而且似乎一想到京城家裡人知道以後的惶恐和震怒,李瑾內心竟閃出一絲激動,這種激動的來由不是害怕,也非擔心,是期盼的快活,是從小按照規矩長大的他對所有限制規矩的一種叛逆、反抗和衝破。
但如果胡七郎是個貧民家的小娘子,或是誰家的侍女,便是那失了夫家依靠的寡婦,
李瑾都可任這種情感延伸,一個小小的無傷大雅的小刺激,既不傷己,也不傷人,又可以讓自己痛快的犒賞,何樂不為呢?可她偏偏是胡七郎!
因她是胡七郎,不守規矩的胡七郎,從小照著規矩長大,端端方方的李瑾被迷惑了,但也正因為她是胡七郎——聖上都許她擇婚之人,李瑾絕不能行錯一步。
李大郎突然醒了在他懷裡大哭起來,李瑾睜眼低頭一看,腳下一片水漬,原來是尿了,他喚來奶孃接走大郎,衣裳也沒換,屏退小廝,自己磨墨著手寫了奏摺,然後叫人快馬送至京城。
譚雅在家裡接待了眼睛紅腫的陸二孃,可她只哭不說,好容易擦乾眼淚開口說話了,卻一口咬定說要自己回京城去,接著又嚎啕大哭起來。
雖說笑話別人不太厚道,但譚雅還是在腦海裡想起當時陸夫人笑話自家的場景,要是知道她女兒如此不爭氣,不知陸夫人那副菩薩臉還能不能笑得出來?
到底都是女人,譚雅對哭得淚人一樣的陸二孃十分同情。拿著帕子幫她擦眼淚,又命人替她攏頭髮,低聲勸道:“你在這裡哭了許久,只我看到又有何用?”
陸二孃抽抽搭搭地答道:“我在家哭難道有人看嗎?他人在那裡,魂跑到哪裡誰知道?我還不如回京城去,也省得在那裡礙眼惹人煩!”
譚雅道:“你回京了,你家大郎怎麼辦?”
陸二孃瞪大眼睛橫道:“自然跟我回去!”
譚雅柔聲道:“可是以後呢,難道你就只生一個大郎嗎?你婆婆能許嗎?李家只一個嫡孫,說得過去嗎?”
陸二孃賭氣道:“讓那外面的男人婆生去,她不是帶著孩子過來嗎?李家這麼稀罕,接到家當嫡長子,我攔也不攔!”
譚雅搖頭無奈,全是氣話,到底如何心裡也沒個主張。正要開口說話,侍女通稟說是李安撫使接夫人回家。
剛才還要回京再不見李瑾的陸二孃忙起身找穿衣鏡,唯恐臉上狼狽讓他看見。
譚雅一見他夫妻倆如此,心說這二人可比自家強,當初他們夫妻吵架,阮小七將自己一推,可是轉身走了許久不說,回來卻全忘了。
胡七郎在家裡等了幾日,她在等兩個人,一個是吳魁派來找她的,另一個是李瑾。
對於吳魁,胡七郎毫無把握。那個男人不為女色所動,似乎對權勢的貪慾也有限,更不要說為金銀錢帛動心。
像他這種毫無缺點之人,胡七郎內心是十分畏懼的。他沒有缺點也就意味著翻臉無情,但相反的,他也會根據情勢而不是情感用人。
本來吳魁的這種方式對胡七郎極為有益,但目前她的本事似乎已經無法打動這個位高權重、手下多俊才的鎮北王了,而自己當初不顧吳魁牽線的面子,拒了他兄弟侯慶的求娶,多多少少惹他心生不滿。
既然吳魁這頭不可靠,那麼,只能等李瑾這頭來找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