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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到了。”
“你,你可以放開我了嗎?”
肖曉伸出雙手,推了推高凌厚硬的胸膛,想要拉開彼此的距離,有些焦慮地看向門外,
“那個,門要關上了,我……我得走了,要遲……到了。”
“嗯。”高凌看著懷裡的肖曉雙眼瞟向四周,閃躲著他的目光,只得鬆開禁錮他身體的雙手,改去按住電梯的開門按鈕。
一得到自由,肖曉就立刻走出電梯,站在門外向高凌道謝,
“剛才謝謝你!我,我……”
“那個,我叫肖曉,你……你呢?叫什麼?”
真是的肖曉,大笨蛋,連別人的名字都不知道,剛才還……還死死抱住別人,真是丟人。一回想到剛才的事,肖曉就覺得臉上冒著熱氣,不禁低著頭。
高凌看著肖曉低著頭,露出那紅紅的耳朵,扯了扯嘴角,隨即有力回應道,
“高凌。”
“哈?”
“我的名字。”
“哦,我知道了,高,高凌,謝謝你!”
肖曉抬起頭,笑笑向高凌道謝,然後轉身要離開,還不忘輕聲與高凌道別,
“那個,高凌,我,我要走了,下次再見!拜拜!”
高凌緊緊望著肖曉離開的背影,直到肖曉完全消失在他眼前,他才慢慢鬆開按鈕上的手,電梯門緩緩關上,也擋住了他那熾熱和勢在必得的眼神,像是老鷹緊盯著獵物的眼神。
高凌,從抱住肖曉的那一刻,便明白,自己會對這個人念念不忘,會因他而失落,會感到心疼,都是因為,他從第一次見面就愛上了這個人,就是所謂的一見鍾情嗎?是的,他,高凌愛上了肖曉,想要緊緊擁抱他,融入自己的胸懷裡,想要狠狠親吻他,染上彼此的氣息和味道。
愛情來的就是這麼突然,愛上一個人只是一瞬間的事,沒有那麼多的為什麼。愛情來的也很自然,只是在對的時間裡遇到了對的那個人。
高凌就這樣,果斷和堅定,只要認定了目標,他就會緊緊鎖住目標,一刻不放鬆,直至獵物一步步完全掌握在自己的手中,這都得益於他十多年的軍旅生活與每次的特殊訓練和任務。
對於愛情,他也能如此堅定和勇敢地去愛肖曉,即使肖曉是男人,哪怕是不為人接受的愛戀,他也能堅定地走在自己認定的道路上。
作者有話要說: 腦洞開大了,肖曉的少女力太強。
☆、一起吃晚飯
高凌意識到自己愛上了肖曉,回到辦公室後,就立刻調看了人事檔案中肖曉的資訊,還在忙碌的工作中花了一個月的時間觀察瞭解肖曉。
他發現,肖曉真是個可愛的膽小的小白兔,讓人想要保護。
據他的觀察,他知道,肖曉,面板很白,長相清秀,戴著眼鏡很斯文,一副好學生樣,爬幾層樓就氣喘吁吁,應該是沒怎麼曬太陽和做運動;
肖曉很愛動漫卡通,手機,錢包,桌面等都裝飾著動漫卡通人物,真是童心未泯;
肖曉很愛笑,不會拒接別人,雖然不主動與人交談,不善於表達自我,但總是笑著一一回應別人的求助,卻極少請他人幫忙;
肖曉恐高,不敢坐升降電梯,所以每天上下班都是爬樓梯;
肖曉怕黑,自備手電筒,遲下班不敢一個人走在有點暗的樓樓道;非常怕鬼,連別人提到“鬼”字,他都捂住耳朵大叫不聽。
總之,在高凌眼裡,肖曉完全不像一個男人,而是一個膽小鬼,但令他驚訝的是,他不但不討厭,好喜歡,想要把他納入自己的庇護之下。
但是其中有一個發現令高凌很不愉快,那就是,肖曉很在意夏寧,經常黏在夏寧身邊,特別是,中午時總能看到他們兩人在一起吃飯。
高凌認為自己觀察了一個月,又常常徘徊在肖曉周邊,而且忙碌的工作也快要收尾了,他該開始行動了,要把獵物趕進自己的包圍圈裡。
“哎,累死了,我要睡一下。”
肖曉午飯後,就回到公司部門裡,趴在桌子上枕著手臂休息。
額,睡不著,今天又在食堂看到了高凌,自從電梯遭遇後,自己怎麼就經常能看到他,還交談了幾次,連電話號碼都交換了,雖然交換了,自己也不敢打給他,而且他也不會打來。
哈?我幹嘛要失望呀。
那次電梯事件都已經過去了一個月,我還想著幹嘛。一想到那人的懷抱和眼神,肖曉覺得自己的臉又發紅發燙了。
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