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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覺得平時生活中已經沒什麼事能把方域嚇走了,那他們之間還有問題嗎?沒有了。
嵩清認識高頌志時只有二十二歲,剛剛大學畢業。她是保險公司派駐在銀行的人,推薦給儲戶一些保險公司的理財專案。嵩清眼皮子很活,她在銀行雖然辦不了多少業務,但還是每天都來,站在銀行一角當個壁花。如果看到有人進貴賓室,她都會上前幫忙叫號,排號,有時還幫人家填單子。
高頌志來銀行辦業務時,她都跑得很快。遠遠的看到人來就站門口迎接,笑眯眯的喊一聲,“高總,您來了。”聽說高頌志愛喝茶,她特意買了好茶,等他來了,她就給他泡一杯。雖然總是泡完人家來不及喝就走了,她也沒有一回不泡茶。等高頌志要走了,她再殷勤的送到門外,直到高頌志坐上車開走她還站在路邊送。
如此,她認識了高頌志,成了他的女朋友,最後更跟他結了婚。
她知道,她運氣不錯,正撞上高頌志想找人結婚時出現了,比他前面的女朋友運氣都好,她結婚時來喝喜酒的女人中就有兩個喝醉了大哭不止,看著都像三十多四十的。
她也一直很懂事,該聽話時就聽,該表現自己職業女性的一面時也從不退讓,比如結婚後,高頌志問她要不要辭職時,她說她想工作,然後跟高頌志借了錢開了個髮廊。借的錢她是認真寫了借條,按了手印的,而且已經還了三分之二了。
她想,這就是高頌志最後會娶她的原因。她本以為她會跟高頌志過上十幾年後再分手,那時她的髮廊也該開分店了,錢也該賺得可以了——但她沒想到她的耐性這麼差。
在高頌志不再工作,只靠房租過活後,在她的髮廊蒸蒸日上,日進斗金後,她就看不上高頌志了。
她想離婚,可這需要冒很大的風險。
高頌志是想讓她養老送終的,他娶她就不是圖感情,而是圖她年輕!圖她照顧他!離婚當然可以,高頌志不是非她不可。但她必須會付出很大代價。
她的髮廊有高頌志的一半,她當時註冊的美容公司法人是他。
當時她並不覺得這個法人有多重要,因為經營的人是她,賺多少高頌志從來不管。租的這個房子是以高頌志的名字租的,他人面廣,這裡的商鋪不是有錢就能拿到手的,不然就是拿到手了,也幹不久,搗亂的人會一波接一波的。
其他還有工商稅務等等問題,但這都不重要!
嵩清想過很多辦法,她想找個更好的店面,但不行!她的店已經在這裡開出名氣來了,搬家很可能店就會死!而只憑她,在這裡幹不了幾年,很快就會被人趕走。至於她想把店轉回給自己,高頌志不同意!
此時嵩清才明白,高頒志早就防著她了!怕她在他身邊待不久,就用這個髮廊來栓住她。他的心機,她是鬥不過的。
嵩清不願意再浪費十年時間,甚至十年過去,高頌志都未必會死!
她想了一個主意。早年她跟高頌志剛結婚時曾回鄉掃墓,曾經見過一個小墳頭,據說是高家死的孩子,當時帶路的同村的人擠眉弄眼的說:“這是高二的侄子!親的!可憐哦!”
而高頌志聽她提起時的臉色,她這輩子都忘不了。
高頌志在醫院住著,家裡只有嵩清一個人。這天,她休息沒去髮廊。她把高頌志屋裡的床挪開了,把床墊掀起來,從裡面掏出了兩個小音箱和一個手機。然後她在沙發下也掏出一個,在洗手間、在廚房。在這家的每一個角落,都有同樣的一個手機和兩個小音箱。
她把這些東西都給分別扔到了不同的垃圾箱裡,為這個她特意在市裡繞了一圈。手機裡的東西全被刪了,還都泡過水煮過,音箱裡的線全都被拔斷。這樣就絕不會被人發現了。
其實,她原本只是想嚇嚇高頌志,出一口氣!但是沒想到的是,真的把他給嚇死了。
事情成功後,因為比她想像的還要順利,嵩清還有些意外!簡直比她能設想的更好,而且,沒人發現,沒人懷疑。就連高頌志也從來沒懷疑過。
雖然一切都順利的嚇人,但這樣不是很好嗎?
嵩清壓下心中最後一絲不安和愧疚,心想在最後的日子裡,她會好好待他的。
高頌志去世了,意料之中的事。趙蘭山去參加了葬禮,回來跟方域說:“沒想到他那個老婆竟然還是個有情有義的,最後她自己的事都不管了,天天在醫院侍候老高,一直把他送走,在火葬場哭得上氣不接下氣,差點暈死過去,還是火葬場借了個氧氣瓶給她吸氧才沒送醫院去。”他們兄弟朋友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