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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天亮,還有幾個小時,今夜,註定無眠。
一路上,格魯儘管已經疲倦不堪,但依舊瞪大眼睛,盯著前方的路兩旁,希望下一刻就能看到依娜一家地帳篷。專注地模樣,就連小軍遞過來的吃喝,也只是囫圇吞棗般地吃了下去,連自己吃的什麼都沒有注意到。
車子開足馬力行駛了近三個小時,格魯的神『色』越來越焦急,臉上的愁容也越來越濃厚。
“格魯,放心,我們距離哈姆大叔一家,已經越來越近了,看,那是什麼!”十幾分鍾前,眾人下車給三輛車子人工加油的時候,小軍特意觀察了一下道路兩旁的痕跡以及周邊的環境,草原上的人煙稀少,註定了痕跡的好辨認,尤其是大隊人馬的運動,他可以確定,哈姆大叔一家不遠了。
而現在,一盞高高的風燈佇立在幾百米外的一座山包上。
“啊!那是依娜家的風燈,太好了,終於趕到了。依娜,我來了,我終於在規定時間內趕到了。”格魯順著小軍手指的方向,看了過去,頓時興奮不已,大喊大叫。
哈姆大叔一家此時,也都沒有入睡,最後一天,最後時刻,格魯還是沒有找來,依娜穿著新娘服飾,眉宇之間充滿著哀怨,像是在責怪格魯為什麼還沒有找來,又像是在責怪阿爹為什麼要行進的那麼快,他應該知道,格魯對於人際交往比較差,路上很容易就跑冤枉路。
哈姆也有些著急,自己明明知道那個笨女婿人太忠厚老實了,這一路上,還指不定跑多少冤枉路呢?又何必非要追求那種理想,孃家走得越遠,新郎規定時間找過來,兩個人就會越幸福。早知道,就意思意思得了,一雙小戀人這麼相愛,沒有這些虛無縹緲的祝福,也一樣會幸福的。
就在哈姆一家人皺眉不展的時候,一聲嘹亮的歌聲傳來,亮亮的,響響的。
遼闊草原上有座氈房,
氈房裡有個美麗的姑娘;
人民們都叫她努力格日瑪,
她的眼睛就像彎彎的月亮。
哎,努力格日瑪,
我想把你帶回家當我的新娘。
努力格日瑪走過了我的身旁,
她的身上散發著『迷』人的芳香,
姑娘的身影好像天上的彩虹,
滑過了草原落在了我心上。
哎,努力格日瑪,
我想把你帶回家當我的新娘。
“是格魯,阿爹,是格魯,他來了,他找來了!”依娜聽出了唱這首自己最喜愛情歌的人,正是格魯,有些激動,從氈子上站起身,穿上鞋,什麼也不顧了,就衝出了帳篷。
歌聲同樣驚醒了駐紮在哈姆大叔一家帳篷周圍的親朋好友,整整幾十家,把這個草原中的山窩,一夜之間變成了一個小集市。
格魯站在山包上,佇立在風燈乓,迎著從地平線升起的朝陽,高聲的唱著。
“格魯!”
“依娜!”
兩個人看到了對方,彼此向著對方跑去,直到重疊,相擁。
“啪啪啪啪!!!”四周哈姆大叔一家,所有來參加這場草原婚禮的親朋好友,上百人齊聲鼓掌,所有人都知道,格魯的到來有多麼的難,以他的『性』格,尋對於他來說,就已經很難了,再加上哈姆刻意跑得快,格魯能夠找到,經歷的辛苦,是可以想象得到的。
“哈哈哈!!好,好!!格魯,不愧是我的好女婿!哈哈!!”哈姆很高興,看著走過來的格魯和依娜,笑得嘴都合不上了。
“阿穆格(岳父),是因為您的朋友,我才順利的到達這裡,是他們捎了我一段。”草原上,尋完成,也就相當於禮成了,格魯自然而然的稱呼哈姆為阿穆格,單膝跪地,算是正式見禮了。
“朋友?”哈姆大叔愣了一下,所有自己的朋友,都早早的聚了過來,都在這個地方,也是因為他們的提前到達,才把這裡提前收拾了一下,並且通知了格魯的家人,到這裡相聚,為兩個孩子舉辦婚禮。
“哈姆大叔,還記得我嗎?”小軍一行人停好車子,就站在人群外,看著格魯與依娜,此時聽到格魯提到自己,忙分開人群,走上前,面帶微笑的問道。
哈姆大叔看著眼前這個俊秀的年輕人,又看了看跟在他身後的曉雨幾女,這些人一看,就不是草原人。
靈光一閃,哈姆大叔想起了近幾年接觸過草原外的人中,最特殊的一個人,那個雪夜,那個落寂的身影,那個死寂的眼神。
“啊!!是你,小夥子。還有姑娘們,你們終於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