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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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怕了。
至於刑罰女,他不是不知道自己的轄區有這麼個人,但是他自己卻絕對沒有領受過這樣的刑罰,一次也沒有。而且他真的是非常希望自己一次也沒有,嘗試過一遍,他便後悔了。
你說,自己本來就知道槍對他沒有任何作用,自己偏偏拔槍幹什麼?
他太愛這裡了。這裡不僅是他的家鄉,更是他的地盤。下意識,絕對只是下意識,他便拔了槍。
現在,“讓她離我遠點兒,我休息一下,可以自己走。”他只想離刑罰女遠遠的。
“聽你的。”陳樂沒有勉強他。他顯然受驚不小,需要時間去忘卻。
“大人。現在去哪?”上了車,她立即問道。她甚至殷勤的為許仙拉開車門,服務許仙上車。
“回去。”這還是第一次有女士為許仙開車門服務。許仙沒有拒絕,享受著她的服務。
開車的時間很悶,準確來說是她很煩躁。“大人,什麼時候我才可以掌握我的麻煩?”最終,她還是忍不住問了出來。
陳樂想了一下說:“你既然信仰於我,必當心誠,神說:我的話是你腳前的燈。是你路上的光。你說:漫漫黑夜看不到盡頭。
神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行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不是許仙在裝神棍,而是人家就愛這個調調。
如果你想在白人區快速傳教,還就得這麼說。
反正蘿拉是極適應這個調調。她說:“我看不清前面的方向。”
許仙說:“我的話是你腳前的燈,是你路上的光。”
她又說:“我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
許仙說:“你從水中經過。我必與你同在;你趟過江河。水必不漫過你;你從火中行過,必不被燒,火焰也不著在你身上。”
她感動著說:“我不配你的愛,我一無是處。”
許仙說:“健康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本來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
想著自己的麻煩,她說:“是啊!我經歷太多的苦難,倍受煎熬。”
許仙說:“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
……
他們的麻煩不過是妖族天賦的覺醒,照妖鏡一出。什麼妖族天賦全消。
助人為樂,特別是對外國友人,無私不求回報的奉獻,一直是華國在做的。許仙本是華國人,但是他卻不願意這樣做,他需要回報,需要神城。
再者說了,這兒是白人的地方,如果你無私奉獻,反而辱了他們的信仰。
基督徒對瑪門需要看作是害人之物,需要趕快把它扔掉,如同把紅煤球從手中扔去一樣。基督徒的貧窮乃是自願的貧窮。有人貧窮是因著環境,有人貧窮是因著祖傳,或者是因遇見特別的遭遇。但是有人貧窮,乃是因為遇見了搭救之恩,而自願貧窮。這兩種貧窮大不相同,這就如同有人是被徵召當兵的,有人是志願當兵的一樣。為什麼需要自願貧窮?因為聖經裡面說財主得救是困難的。財主要進天國,比駱駝穿過針的眼還要困難。沒有一個財主能夠進天國。
面對無緣無故的幫助,他們會說:在那一瞬間我彷彿看到了魔鬼那猙獰的笑臉,聽到了魔鬼那陰險的笑聲。它讓我去靠近你,去擁抱你,去得到你。去拿你的痛苦來換取我的幸福。自責如一把利劍把我的心臟刺穿。能愛不能給的殘酷註定了今生的苦痛,那麼我就應該永遠消失。我不該上了魔鬼的當,我不該因自己的渴望而抵擋不住魔鬼的誘惑去貪求你給的甜蜜!
不!這甜蜜本身便是惡魔。
神說:遠離世俗與惡魔的誘惑……
他們當年便是憑藉這句話對印第安人回報的。既然是惡魔,那麼便應當消滅,一如他們對幾十萬的“女巫”一樣。
許仙沒有做印第安人的興趣,同樣他也不想成為女巫的一員。
天書顯示,無私早晚帶來毀滅。
雖然這麼一句話不清不楚,但是許仙可以理解為半妖可以帶來毀滅。
兩人,一個假神棍,一個狂信徒,就這麼聊著。
宗教傳播與修真不同。修真是你逆天改命,可以做到什麼。傳教則是順著他們來,他們需要什麼。
許仙這麼順著她來,這麼地入鄉隨俗,使得她很是開心。
但是再開心,時間也會過去。
回到鎮子上,還在招收信徒。見了許仙回來,馬可律師興奮的迎了上來。“大人,大人,您知道咱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