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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承諾,成與不成,那卻只有看天命了。”
“行,一言為定,既然要我作的就是這件事,那麼就算田某這條性命丟在衡山,那也要拼命去作的了。”田伯光自是滿口答應,本來就算林平之不提,他也要想法出手的,現在作了,反是完成原先對林平之的承諾,卻不甚好。
他哪裡知道林平之本就知道是這樣的,但作人有時就是如此,你不能老是佔著道德的制高點,讓別人覺得欠自己的,有時讓人感覺佔到了便宜,也是必須的,何況這件事並不是什麼便宜,這可是要田伯光拿命去拼的。
“那就這樣,事不宜遲,我們趕緊去衡陽吧,還有,認得你是田伯光的人多嗎。”林平之道。
“當然,衡陽城中去祝賀的人,倒有不少都曾圍撲過我,在下人雖然不算十分了得,認得我的人卻不少。”
“那好,此行既是為了救人,若再為你的身份多生事端,只怕大是不妙,只好委屈你改個身份了,可萬萬不能開口提什麼‘我田伯光’之類的話了,田是四口,你就去了兩口吧,從現在起,你姓呂,就叫呂光伯吧,至於長相,在下於易容之道雖不精通,也還略有研究,卻要委屈田兄扮作另一個樣子了。”
“呂兄,不是田兄,在下現在姓呂,雙名光伯,林兄可要記清了。”田伯光笑道。
林平之所說這件事,田伯光自是滿口答應,士為知己者死,無論是曾經的劉正風,還是新認識的林平之,兩個人都是知己者了,這卻是一個知己者,要他為另一個知己者的身家性命奮戰,他若不答應才怪。
這一次,林平之固然沒問,也沒說破田伯光與劉正風的關係,但田伯光卻也沒詢問林平之為什麼要相救劉正風,其中又有什麼關係,或者這便是男人間的交往,有些事,根本不需要問。
當天下午,衡陽城郊的大道上,兩人二馬,正在望著城市疾馳而來,這兩人一個是乘白馬的少年,面上帶著一道極長的傷痕,有這道傷,一眼看上去似乎應該很醜陋,可是再仔細看時,任誰都會覺得,這人充滿了說不出的帥氣與魅力,連言笑之間,都有著種不自覺的迷人感覺。
身邊另一人,卻是一個看上去很老,至少已有六十出頭,長的也有些醜陋的男人,這卻不像嶽靈珊在福州時的扮相,硬生生的在臉上敷上麻子,懂行的人,一眼便知是拙劣易容,林平之的易容術雖說有限,卻是前世裡跟著左冷禪那些三教九流的手下所習,比之華山派這種自居名門的幫派可是高明多了。
當初嶽靈珊的易容,騙外行尚可,當真遇到懂得這些事的人,也就等於只是在臉上加了個面具而已,可現下的田伯光,叫誰來看,也當他是經了六十餘年人世風霜自然長成的相貌,那哪裡會有假。
“呂兄,叫你隱姓埋名,以假名出手,對你這種‘坐不改名,行不更姓’的英雄,可有些委屈了吧?”林平之調笑道,但這話也並非完全說笑,田伯光為人,真是有那種‘雖天下人吾往矣’的氣魄,想普天之下的正派人士,哪個不以他為目標,可他所到之處,無論是何龍潭虎穴,隨口便道“我田伯光”,從無避忌。
“那有什麼,既是為了林兄這件大事,又怎能不權宜行事,叫我怎樣那也得照辦的,何況這還不是權宜之計,若是讓人知道我這種知名淫賊前去救援劉正風,只怕給他更加罪狀,那可反而壞事了。”田伯光隨口答道,他本是一身華麗的錦袍,也已換成了武林人士最常見的青衫,身上所攜的兵刃,也不再是原來的單刀,看上去已是一把劍,至少出鞘之前,表面上看來是把劍。
“雁翎刀還用的慣嗎?”林平之又問道,他給田伯光所換的兵刃,正是中華五千年來最經典的古武器之一,雁翎腰刀,直刀,常用於戰陣之中,武林中人卻少有使用。當然了,普通的雁翎刀,也並非如此平直,一般士兵所攜的,都還有些弧度。
然而明清之際,真正武功蓋世的帝王,大將之流,如明成祖朱棣,大將戚繼光,袁崇煥之類,所用的皆是如林平之給予田伯光的這種,刀刃刀背筆直,絕無一絲半點的彎曲,表面上看來,除了單面開鋒,僅僅刃尖往下的地方略有一點點圓弧之外,整把刀幾乎就像是一把劍,刀鞘就如劍鞘一道,是完全直的,收刀入鞘之後,不知道的人,都會當成是把劍。
“還行,雖然用起來不是很熟練,但似乎還是很好用,比叫我用劍強多了。”
“呂兄這路狂風刀法,可是脫胎於崑崙派狂風快劍,想來創這路刀法的人貪單刀直進橫擊,簡單迅捷,故此舍劍用刀,你這路功夫但求攻擊凌厲,倒也甚有可取之處,只是一遇招式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