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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是要去哪裡?”卓冰倩問。
楊煒說:“去龍舌蘭酒吧。”
卓冰倩好奇:“龍舌蘭酒吧?你想喝酒?”
楊煒說:“不是,今天我請人幫了忙,現在要走了,得把欠人家的報酬付清。”
卓冰倩恍然大悟。
車開了大概一個小時,來到了另一片貧民區,沿著大道直行,很快,狂躁的搖滾樂震耳欲聾的傳來,震得卓冰倩的心都在顫。在前方,一幢破舊的建築上,一個巨大的廣告牌無數盞紅色小燈構成一輛外型剽悍的摩托車,閃閃發亮。天知道里面有多少臺音箱正火力全開,讓卓冰倩感覺自己儼然置身於建築工地之中,無數臺打樁機在她的周圍轟鳴,將一根根巨樁轟轟轟轟的往地下砸……暈了,她徹底暈了!
楊煒把車開到酒吧門口,然後掏出耳塞遞給她:“戴上耳塞,我們進去。”
卓冰倩接過耳塞戴上,楊煒開啟行李袋,將那堆玩具槍全都扔了,只留下一支自動步槍兩支手槍。他拿起一支手槍問卓冰倩:“玩過嗎?”
卓冰倩點頭:“讀大學的時候經常去射擊場玩。”不無自豪地說:“我二十米手槍射擊移動靶,十發子彈可以打出八十環哦!”
手槍這玩意兒,精度其實相當差的,超過五十米就沒個準了,一個大學生在二十米距離打移動靶能打出八十環,已經是很難得的了。楊煒說:“看不出你還是個神槍手呢。”在手槍槍身上一個按鈕一按,按鈕亮了一下,然後歸於黯淡。他把手槍連同槍套一起遞給她:“拿著,這一帶非常混亂,萬一有突發事件我又不在你身邊,你就用它自衛。”
卓冰倩接過來,只覺得入手沉甸甸的,不禁驚訝:“真槍!?”
楊煒說:“當然是真槍,在這種地方拿支假槍招搖過市找死麼?”又把一個彈匣遞給她,“槍裡有三十發子彈,打完了要趕緊換。”自己起身走到後排座位,手腳麻利的將衣服脫掉,換上包袱裡的軍裝、軍靴、手套,頭盔也戴上,一支式樣頗為科幻的自動步槍挎在身後,手槍別在右大腿外側,一伸手就能拔出來。卓冰倩則笨手笨腳的將手槍連同槍套一起往腰間綁,她有幾年沒有摸過槍了,挺簡單的事情嘗試了好幾次都沒有成功,最後楊煒不得不指點她:“不要把手槍佩在腰間,那會影響你拔槍的速度,而且也容易被偷走了都還不知道。最好綁在大腿外側,這樣更方便拔槍……”
卓冰倩欣然採納他的建議,學著他的樣子把手槍別在右大腿外側,至於彈匣,則直接揣進褲兜裡。搞定了之後,楊煒拿出手機撥下一個號碼,說:“希莫斯,我來了,現在方便進去嗎?”
手機裡傳出一個粗野的聲音:“隨時歡迎!”
楊煒說:“好,我現在就進去。”關掉手機,對卓冰倩說:“我們進去。”
兩個人開啟車門,走向酒吧。
這酒吧生意還是蠻好的,形形式式的人等進進出出,兩個彪形大漢抱著紋有刺身的胳膊怒目金剛似的立在門口,腰間揣著手槍,顯然是酒吧的保安,防止有人來搞事呢。楊煒向他們表明身份,他們也沒怎麼為難,揮揮手就放進去了————辛西婭的伯伯希莫斯在這一片還是小有名氣的,他的客人,這些保安不敢為難。
一進門,一大片尖叫聲便海嘯般湧來。酒吧內光線很暗,五光十色的舞臺燈像嗑藥嗑多了似的瘋狂閃爍、旋轉,能把人生生給炫昏過去,舞池裡,無數對男女正瘋狂扭動身體,嘴裡不停地尖叫,不時一大片煙霧騰起,非常完美地詮釋什麼叫“烏煙瘴氣”。DJ的髮型像是給炮杖炸過一樣,每一根髮絲都炸起,在那裡鬼迷心竅,樂隊的樂手簡直不是在演奏,而是在發洩般猛砸樂器,這種毫無音樂美感、狂躁無比的表演卻營造出一種狂熱的氛圍。在燈光下,煙霧中,那些青年男女越發的放肆,燈光掃過,總能看到幾對連體嬰般抱在一起一邊狂吻一邊扭動身體的,不時還有男女結伴一起離開舞池,至於是去廁所還是去包間來一發就不得而知了。楊煒一眼掃過去便能發現這地方几十處安全隱患,比如說電子裝置一大堆電線嚴重老化很容易短路引發火災、地方太窄湧入的人太多容易招致擁擠踐踏等等,但舞池裡瘋狂舞動的人們根本就不在乎,事實上以他們的消費水平,連這種不大正規的娛樂場所都不大消費得起,哪裡還有心情去講究別的?
楊煒拉著卓冰倩的手,徑直來到前臺,頂著震耳欲聾的搖滾樂叫:“我找希莫斯!”
前臺服務員說:“他在三樓,我帶你去吧。”說著便帶著楊煒上了三樓,然後左轉,來到一個包廂,還隔著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