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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將刀抽回去。
在爭奪中,我失手將刀推向了阿彪,接下來的一幕將我徹底的嚇傻,鮮血流了很多,他瞪眼看著我,臉上寫滿了不可思議,隨後頭一低身子一歪倒了下去。
此刻,我整個人都懵圈了,雙眼瞪著眼前血淋淋的一幕,腦子一片空白。
隔了一會兒,人群裡出現一陣騷亂,不知是誰喊了一聲:殺人啦。
整個人群徹底的沸騰了起來,也將我從迷糊中揪醒,我抬眼看著想要圍過來的人,顫抖著身子緊張的拎著帶血的刀站起來,瞅了眼地上彈騰了幾下再也沒了動靜的阿彪,我喘著粗氣,流著眼淚,拿著刀衝這群人吼道:人是我殺的,這就是欺負我們家的下場。
這些看熱鬧的人,看到我拿著刀站起身,都不敢再靠前,隨後呼喊著“殺人啦,田家那野丫頭殺人啦。”快速散去。
沒過多久,警察來了,他們帶我走的時候,我那呆傻的媽媽靠在門框上在流淚,爸爸則是跪在警察面前不住的磕頭,求他們放了我,抓他去抵罪。
最終,我還是被帶走了,因過失殺人罪進了少管所,那一年我十六歲。
三年後,由於表現良好,我被釋放回來。但,我已經沒有了家。
爸爸在我抓走第二年因憂慮成疾,在冰冷的冬夜裡悽苦死去;媽媽精神再次受創,成了名副其實的傻子,得幸鄰村有個瘸子老漢將她帶進家裡一起生活。
我站在家徒四壁的院子裡,感慨萬千,三年的時光徹底再造了我的思想與情感。之前的一幕幕出現在眼前,就像是發生在昨天。我不自覺的跪在了滿是荒草的堂屋門前淚流滿面“爸、媽,我回來了!”
儘管,養我長大的爹孃是弱智,但,他們在我心裡依然那麼偉大,是他們給了我第二次生命。
隨後,在好心人的指引下,我去了趟爸爸的墳前,從少管所出來,我身上除了一身髒兮兮的衣服外,什麼也沒有。我往別人借了支菸算是給爸爸上墳,剛跪下,我眼淚又流了出來,看著低矮的墳頭我捧了幾把土算是給他添了下墳,我告訴爸爸我回家了,他可以瞑目了。
經過這三年,我算是徹底的明白,這個世界不適合弱者生存。
給爸爸上了墳之後,剛到路口,一輛摩托車轟鳴駛來,在我面前停了下,一個身穿謹慎衣褲,披著長髮,紋著柳眉的時尚女郎騎在車上看著我“你是田野?”
我點點頭,看著她,我並不認識。
她輕笑了下一揮手“上車吧,帶你找你媽。”
我思考了下,坐上了車,她擰動油門,摩托車再次發出了嗡嗡的轟鳴聲“抱緊我!”
我看了看自己髒兮兮的衣服,又看了看這個女郎時尚的裝扮,猶豫了很久才緩緩環著她的腰。
車子飛奔中,她大聲笑道:“你就不怕,我把你賣了?”
“你不會。”由於車速太快,我抱緊了她的腰。
隨後的聊天中,我得知,她是養活我媽那個瘸子老漢的養女,特意來接我的。她讓我叫她晴姐,告訴我以後會帶我出去闖,去看外面花紅酒綠的世界。
我緊靠著晴姐,沒說話,我第一次產生了攀比,同樣是女孩子,我打內心裡都想成為晴姐這樣的時尚女郎。
回到家裡,我見到了我那智障的媽媽,這個繼父對她很好,對她照顧的很周到,不過看到她第一眼,我還是哭了,抱著她大哭“媽……”但,現在的她只能對我傻笑著。
繼父和晴姐對我都很好,弄了好多的菜招待我。在這裡住了兩天,我答應晴姐要跟著她出去,其實我也沒辦法,我沒有文化,又剛從少管所出來,有記錄,出去打工別人是不會要我的。
第三天晴姐帶我去縣城買了兩身衣服,看到我穿著新衣服出來,晴姐蹭一下站起來,瞪大眼睛看著我“小野,這一打扮夠靚,不過有點小。”她頓了下哈哈一笑“這都不是事兒,等兩年有氣質了,你絕對是一美人胚子。”
我含羞的笑了笑,其實我不想穿這樣的衣服,我怕說出來會惹晴姐不高興,因為我還想穿那種男孩子的衣服,並不是我心理、性取向有問題,而我想把自己柔弱的一面用堅強的外表掩蓋起來。
隔了兩天,我告別媽媽和繼父,跟著晴姐踏上了南下的火車,坐在車上,看著越來越遠的縣城,我知道這次徹底離開了生活十九年的小城,然而,我並不知,這一去便是好多年。
在車上,晴姐給我講了很多她所在那個城市的事兒,讓我對那個未知的城市越發的嚮往。
經過二十多小時的車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