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部分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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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百依百順。
“如果一個人鼓起勇氣表達了自己的感情,在遭到對方的否定後,就立馬懷疑感情的真實性,那世上還有什麼是可以值得相信的?”我堅持自己的感情,也相信自己的感情。
“你還小。。。。。。”又是這個理由。凌涵,除了年齡,你就找不到搪塞我的其他理由了嗎?那我可不可以理解為,你對我的表白,最大的顧慮是年齡上的差距,而不是性別或者婚姻。
“有多小?是我不能明辨是非,還是不能獨立生存?”我反問。
“不要再強詞奪理了,我不想再跟你談論這個話題。”凌涵說不過我,義正辭嚴開始逃避。
“知道了。”我出門,給她發了簡訊,“我先走了,免得令你不安。還有,路上小心。”
理智逐漸回來,才發現除了手機和錢包本來在褲兜裡,其他的什麼都沒帶。回去拿?可我簡訊都發了,折回去又算什麼。還好帶了身份證和錢,到離公寓不遠處的賓館開了一間房,將就一晚上吧。
凌涵的火車好像是在明天晚上,那上午應該還在公寓吧,她不接受我的愛,卻不能阻止我愛她。誰讓我先愛上了,情已種心已動,說忘談何容易。何況,我不想忘。
一大早,退了房就去公寓對面一家冷飲店靠窗坐著。這個位置剛好可以看到樓下的進出口,凌涵出來我就能第一眼見到她,雖然她看不到我。喝著冷飲,點了快餐,我就這樣在店裡坐了一整天。
下午四點多,終於看到了那抹令我心心念唸的美麗身影。提著小型行李箱,頭髮束起了馬尾,白色緊身T恤,牛仔七分短褲。回家的裝束就變得隨意了,不用像在學校時約束裝扮、約束言行。
可是為什麼,你的臉色如此憔悴,你的神情如此不安?不是馬上出發回家了嗎,回到你的愛人身邊,不應該是充滿愉悅,迫不及待地踏上歸程嗎?
凌涵站在那兒東張西望,像是在尋找什麼。我埋著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