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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自己的那個室友,那個好兄弟,林志。
想到林志,何曉不自覺地笑笑。那個放蕩不羈,桀驁不馴的傢伙,本以為他畢業以後會在自己家的公司,做個清閒的工作,沒想到他卻偷偷地跑去大山裡支教,在沒有網路,也沒有電器的貧苦山區,教書育人,儼然一副有為青年的樣子。
“富二代怎麼了?”美薇輕聲說道:“富二代一樣可以很優秀,還有,什麼叫也是,你還認識別人嗎?”
“嗯,哈哈”,何曉輕聲笑道:“我一大學最好的哥們,現在在山區支教,上次他好不容易進到城裡,給我打了電話”。
想想大學時候的林志,再想想現在的他,何曉突然覺得,也許方程也不會很差,美薇如此地信誓旦旦,她,總不至於欺騙自己。
“好吧”,何曉突然笑笑,看著美薇,輕聲說道:“那就慢慢接觸看吧,只要子嫣喜歡,就好”。
只要她能夠幸福,自己又奢求什麼呢?
第三十一章
濃雲,吹了一整個黃昏的號角,終於淅淅瀝瀝地下起了雨。
子嫣一個人蓋著薄薄的夏涼被,窩在沙發裡,靜靜地聆聽,窗外的雨,不停地鞭撻著繁盛了一夏的草木。這初秋的雨,總是會帶來一陣一陣的惡寒,噬咬肌膚,而後侵襲脆弱的神經。
母親又在加班,一個人簡單地吃了點東西,在這片黑暗裡,安靜地蜷著身體,回憶起白天的種種,她覺得自己的心緒有些不安。
早上的時候,兩個人再一次地回到學校,像以前一樣的,在那個路口,見到了那一襲黑色的襯衫和那個微笑著等著自己的他。
兩個人一起吃早飯,三年一個月一十天。記得上次自己問他,他卻完全不曉得具體多久,只能依稀地說出個大概,只是他卻不知道,一向腦子不太靈光的自己竟然記得如此的清楚。
與何曉在一起的所有瞬間,點滴感受,她都會小心地收藏,以白紙黑字的方式,記錄在回憶裡。
她想要在未來的某一天,當自己不得不離開他的身邊的時候,翻開日記的那一瞬間,還能夠重新拾起她對他的那份粘稠的愛意。
拾起手機,點亮螢幕,檢視一天的照片,大部分都是自己和美薇的合影,只有在小小的螢幕的角落裡,才會找到,深邃著眼睛的他。
那雙,應該是看向美薇的,飽含深情的眼睛。
她已經記不清楚自己是什麼時候開始喜歡上何曉了,大一那時候,班級裡很少的幾個男生裡,因為他的外形和那份才情,著實有著不少的女生對他很是青睞。
因為高中同班的關係,加上自己的熱心腸,傻傻地幫著那些女生追求何曉,初始的時候,他表現得有些厭煩,可是在自己不停地攻勢之下,逐漸地鬆動了他的內心,最終,何曉確實談了兩場簡短的戀愛。
可是並不長久,只是這一來二去的倒是讓自己和何曉有了莫逆的關係,結為了異性的好兄弟。也許,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他那安靜、恬淡的樣子已經漸漸地走進了自己的心裡,她開始喜歡上了他。
只是,很遺憾。在他的眼裡,她從未能夠捕捉到一絲一毫的對自己的愛意,她子嫣只是個兄弟,只是一個無話不談的好朋友。
孤單、喜好寧靜的他,也同樣需要有個人可以袒露些許的心聲,所以他需要的也只是一個可以交心的朋友吧。更何況,她很清楚他理想中的姑娘的樣子,那是書裡的姑娘,他一直深愛的林徽因的樣子,溫柔、恬靜而又不失堅強的姑娘的樣子。
散開一直高高吊起的馬尾,穿上簡單樸素的白裙,去模仿那個書中的姑娘的模樣,期待他的愛意。可惜的是自己無論怎樣打扮成他喜歡的樣子,也終究是難以進入他的眼底,畢竟,自己是個大大咧咧,瘋瘋癲癲的姑娘。
可是,喜歡何曉,自己清楚,那份濃濃的感情,始終稠在心裡,難以化開。但是,在他的眼裡,自己似乎就只是他的好兄弟,就像他的室友一樣,跟他所有的男性朋友一樣。
為了引起何曉的注意,子嫣開始嘗試著去和別人談戀愛,希望另一個男人的出現,可以在他井水一樣平靜的心裡,泛起一絲漣漪,她渴望他能夠發現,自己也是一個女孩子,一個期待被他愛的女孩子。
可笑的是,子嫣的行為非但沒能引起何曉的注意,他反而以一個男人的角度,去揣測、幫助自己,去解決戀愛中所遇到的問題。
向來精明、細心的他,這一直以來,在面對自己對他的感情上,突然地像是一個傻子,竟然毫無察覺。
她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