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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麼煩著煩著,洛承東也不是沒發現。
江小痞摘了眼鏡和帶著眼鏡,那活脫脫就是兩個人,帶著眼鏡的江小痞很難讓人心動,畢竟江小痞長得太幼|齒|了,是個人和他相處心裡估計都會有帶壞未成年人的罪惡感,江小帆容易激起的是女性的母性而不是愛情,對於男性而言,江小帆容易激發的是他們的優越感而不是激情。
但是當江小帆把眼鏡摘下之後,整個人散發出另外一種氣質,笨重的黑框眼鏡被摘下,江小帆那張小臉兒立刻就會抓住路人的眼球,因為,太萌了,就和漫畫裡走出來的少年似的有種能夠吸引別人注意的特質,關鍵那大眼睛水濛濛的,誰看了都會臉紅心跳。
就這麼幾天,洛承東就逮著過好幾個看著江小帆撞到了電線杆的路人,洛承東心裡又憤怒又解氣。
憤怒的是江小帆不是愛藏著掖著嗎,怎麼這麼快就把自己最吸引人的地方在大庭廣眾之下展露出來了呢?
解氣的是他覺得撞到電線杆的那幾個人活該,叫你覬覦我的人!
我的人!
洛承東就算裝得再怎麼光面堂皇也逃脫不了人類的範疇,關於找另一半這件事,生物的審美其實都是一樣的——看臉。
瞧瞧孔雀,誰開屏的漂亮,禿尾巴的母孔雀就選誰,看看《動物世界》,誰的羽毛華麗,那些小雌鳥就選誰,再看看羚羊獅子老虎,還不是誰健美選誰,人類嘛,就更簡單了,先看臉,臉合適了再談談其他的事情,畢竟誰也不樂意半夜三更起來被睡在身邊的人嚇出神經病來。
但是,洛承東並不樂意承認自己是如此庸俗的一個人,哪怕心臟的天平已經傾斜,理智上他還是與江小帆做著頑強的抵抗,因為他就是不樂意接受洛冬萌這種強按牛頭喝水的做法,他是個三十來歲的大丈夫,完全可以主宰自己的人生。
只是看到江小帆那張臉,他又覺得心裡癢癢。
人嘛,總希望美好的東西都是屬於自己的,這種病態的佔有心理也會植根在正常人類的心間,只是正常人會用理智去約束,讓自己的行為合乎規範。
江小痞倒是不知道,他給自己心間的野草惦記上了,只是覺得這不戴眼鏡還真是有點兒不習慣。
其實江小痞不是近視眼,不過上大學之前陳南柯壓著他去買了一個平光眼鏡還特別挑選了這笨重的黑框。
陳南柯義正言辭:“防止近視。”
江小痞覺得,自己一直都特別注意用眼衛生,哪怕成天對著電腦也絕對不可能近視,可陳南柯的話他又不敢不聽,這黑框眼鏡就從十八歲戴到了二十八歲,除了陳南柯和他媽,身邊沒幾個人知道自己其實不近視。
江小痞也不知道,就是這笨重的黑框,阻擋了他十年的桃花。
這下可好,物極必反,否極泰來,剛脫下沒幾天,這桃花就成堆成堆的冒了出來,那花香味把江小痞都給燻毛了。
☆、第二十四章
江小痞身邊多了很多“蒼蠅”這件事,洛承東也發現了,當然了,“蒼蠅”這個定義只是他自個兒私自決定的,在別人眼裡看來,也許是蜜蜂螞蟻也說不準。
總而言之,那些總是與江小帆“巧遇”的人,讓洛承東感覺到了自己的地位受到了威脅,儘管他並不知道,他在江小帆心裡的地位連花兒都算不上,只能說得上是野草,只是,人嘛,往往都挺自戀的,他覺得自個兒在江小帆心裡的位置至少也應該和鐵易不相上下,畢竟他長得還是挺不錯,個子也不矮啊。
所以,洛承東一直以為,自己在江小帆心裡,至少也是一棵挺拔的大樹,枝繁葉茂,剛直不屈的那種,哪裡曉得江小帆把他比做那令人崩潰的野草呢,也所以,感覺到自個兒地位受到威脅的洛承東,更加勤快的在江小帆的跟前露臉。
此刻的洛承東感覺特別的憋屈,要是他和江小帆的關係再親近一點兒,他就可以要求江小帆把眼鏡戴上,就可以讓江小帆拒收那些討人厭的禮物。
可惜,江小帆一點兒都不待見他,看到他了還跟沒看到一樣,為了真的看不見他,還把眼鏡給拿了。
洛承東第一次感覺到了挫敗的滋味,得知訊息的洛冬萌卻是樂得嘴巴都合不攏了,只送了自家弟弟兩個字:“活該!”
江小帆可不知道自己不知不覺的就成了別人甜蜜的煩惱,他現在煩惱著哪個花卉市場才有藥效強力的除草劑,如今的江小帆雖然鮮花插滿心田,但就是看著那一株叫洛承東的野草心煩,想著就算毀滅了整個花園掘地三尺都要把這株野草給毀滅,讓它再無復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