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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忙穩住身軀,又拔腿狂奔,大喊:“對不起——”
兩個大漢剛要發怒,就看見一條紅著眼睛的大狼狗,疾衝過來,表情兇狠,渾身殺氣,都駭得急忙躲到另一邊!
看著那條狗跑遠了,那狂奔的人也不見身影,兩個人才回神,都覺得那人要被那狗咬個半殘。
又東拐西拐,狂奔了半個小時,餘茂確定兩個大漢找不到他,癱坐在沒人的牆角,從身上摸出一把槍來,運氣不錯,他從一個大漢身上摸了把槍,另一個大漢身上摸了一個彈匣。
關鍵時候保命用,彈匣裡有三十發子彈。
餘茂把槍裝到外套內兜,不一會兒,大狗跑了過來,餘茂揉揉它的頭:“寶貝,做得好!”
大狗蹲坐下來,甩了甩頭。
餘茂仔細看了看它,納悶地看向它的眼睛:“你的眼睛發紅,但是好像不是紅血絲。”
是一種剔透的紅,還有這體格,有些偏大,這隻狼狗身上灰撲撲的,也看不出來原本的皮毛顏色,才兩天,似乎肉眼可見地又長大了,本來普通狼狗體型就不小,站起來能有一米三,餘茂一米八左右,這狗長這麼大,站起來能有一米四五,而且似乎這隻狗有變異的傾向,餘茂擔心那個隊伍不肯帶著這條狗。
明天早上就出發,他去找那個隊伍,怕這條狗引人注意,讓那兩個被偷了槍和子彈的人追過來,就讓狗待在這裡休息,一會兒再來尋它。
餘茂緊了緊外套,亂七八糟的頭髮和髒兮兮的臉,垂著頭的樣子猥萎縮而卑微,讓他和那些苦苦求生的普通人沒什麼區別。
他可不就是個苦苦求生的普通人,但就算尊嚴被踩到泥裡,他也有股踩不彎的求生欲,他要活下去……
他就是為了活著而活下去,縱使以前的日子沒有什麼可珍惜和追憶的,但以後說不定會有令人愉悅的事情發生呢,如果不活著,就永遠遇不到,所以他要活下去,大約可以總結為為了那些未知的美好,這麼一說,餘茂感覺自己逼格都高了……
餘茂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