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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蘭愣神的時候,林逸人已經握住她的腳踝,替她把鞋換上。腳踝處貼著林逸人的掌心,歸蘭的心被這突如其來的溫柔驚得砰砰直跳,瞪大了眼不能置信地望著林逸人的臉。
林逸人抬頭,仍然是寡淡的表情,問:“好了。合適麼?”
歸蘭在林逸人的眼裡找到了自己的影子,一下便挪不開眼,用手扶著林逸人的肩,一時竟有些貪心地想讓自己在那雙眼裡多存在一會兒。
林逸人伸手在歸蘭眼前晃了晃,笑說:“我的臉這麼好看?”
“少臭美。我發呆而已,才不是看你。”歸蘭扭過臉抵死不認。
“好像還少了什麼。”林逸人細細打量歸蘭,然後拿出手機打給王楠。
兩人剛回到賓館,王楠已經等著了,交給了林逸人一件小盒子。
回到房間,林逸人開啟小盒子,裡面躺著一條粉鑽項鍊,銀色的鑲邊,雅緻的粉鑽。
“這是我本來準備給我妹妹的生日禮物。”林逸人親手給歸蘭戴上,撩起背後的髮絲。
歸蘭的肩背和鎖骨被林逸人帶著涼意的指尖觸碰著,有幾分心猿意馬,隨口問道:“你還有個妹妹?”
“恩。”林逸人淡淡地答,並不多做解釋,只專注地看著歸蘭,對她的作品很是滿意:“完美了。抬起頭我看看。”
歸蘭抬起下巴,抿著唇笑,看著鏡子面前兩個人比肩站著,感覺被屋子裡流淌的溫柔氛圍包圍了,認真問林逸人:“你對我這麼好,不怕我賴著你麼?”
“不怕。”林逸人絲毫沒有猶豫。
歸蘭聽了心裡有幾分美滋滋的,“你應該高興都來不及!不過,你可別誤會,我才不會賴著你。你這個老愛故意凍人的脾氣,估計也就我愛跟你在一塊兒了。”
說完,歸蘭自知失言,急忙一本正經糾正道:“我的意思是,也就我受得了你了。”
“你是生怕我不誤會吧。”林逸人笑著撫過歸蘭的髮絲,輕聲道:“那就辛苦你受著了。”
歸蘭紅著臉敗下陣來。這個死悶騷溫柔起來真是一塌糊塗,而且好像……越來越不正經了?
作者有話要說: 何家弘:地方政法委領導過分強調公檢法互相配合的重要性,經常牽頭組織3家“聯合辦案”,在以偵查為中心的刑事訴訟模式下,公安局已經偵查終結的情況下,檢察院只能提起公訴,法院也只能做出有罪判決。許多不該發生的冤案就此產生。
——《庭審虛化容易導致冤錯—專訪中國人民大學證據學研究所所長何家弘》
評論說到點上啦,重大案子的辯護律師就像三駕馬車的第四個輪子,就是在虛化的庭審上走個過場,即使盡心盡力,也發揮不了多大作用。儘管新律師法對律師的權利做了保障,但是落實得不好,對律師的定位也不合適。
而中國,律師被賦予了光環,我們經常可以看到律師被責備。
此文想法來自當年的李某某案。當時李某律師為他做了無罪辯護,稱被害人是坐檯小姐,不算強|奸。
這份無罪辯護引來了對律師的口誅筆伐,有的人認為他欺負弱者,包庇罪犯,有的人認為他出於個人聲名考慮而罔顧委託人利益,如果他做有罪辯護,李某某不至於這麼慘。
我覺得,律師本應該只是個代替委託人說話的職業。
只是在中國,律師被報以過多期待。原因還是,人們自己不懂法,難以拿起法律武器,需要律師幫他們維護公義。
所以我不對文中律師做道德上的評價。
☆、第三十章
三十
歸蘭不是沒見過世面的人,可是還是對晚上有些緊張。
林逸人換了一套白色西裝出來,白色的底子上帶著暗紋,在燈光下隱約泛著光澤。裡面是黑色的低胸打底衫,領口鑲著銀色串珠,西裝左胸上也有一枚銀色胸針,與歸蘭搭配得很。為了配合歸蘭的高度似的,林逸人也穿了9cm的粗高跟黑色皮鞋,有幾分簡約的帥氣。
歸蘭把林逸人拉到鏡子前面,手伸進林逸人的胳膊肘裡挽起來。鏡子裡的歸蘭笑得彎起了眉眼,林逸人看著歸蘭,微笑裡帶著幾分縱容。
車子緩緩開著,林逸人陪歸蘭坐在後座。歸蘭好像忽然想起什麼事來,咬著下唇發呆。林逸人發現歸蘭心事滿懷,關切道:“怎麼了?緊張?”
“要不,我還是不去了。”歸蘭語氣有些緊繃,卻故作輕鬆地笑,“只是突然想到,萬一有人認出我,豈不是讓你……”
“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