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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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死,自己已經刻意忘記,忘記了那麼多年。那時候,申偉力把房子賣了也不夠還賭債的,差點把我賣給一戶人家當女兒。是申傑死命地拽著我的胳膊,任由申偉力抽了他兩個響亮的耳光,也沒有放開手。他說,我會掙錢,掙錢還債,別動她。
也許是申傑的眼神太恐怖,也許是想到十歲的小女孩賣不出好價錢,申偉力真的沒動她,然後申傑就騎著家裡唯一的一輛破三輪,在最炎熱的夏天也要一家一家地送水,送貨。那年,他十二歲。本來已經上初中的他,休學了兩年。
那時候的日子不算難熬,因為申偉力要躲債,不知道跑到哪裡去了。債主們或許知道這個爸爸根本不管孩子的死活,或者,又那麼一點點同情這對兄妹,沒有來家裡綁他們。靠著申傑送貨的錢,勉強吃喝還是可以的。偶爾也會有好心的鄰居,把自己家孩子穿不下的衣服偷偷放在他們門口,我每一次,都是欣喜地洗好這些衣服,晾乾了,可能這個夏天就不用穿破掉的裙子,可能這個冬天,就有袖子能蓋住手腕的棉衣了。
那樣的日子,怎麼能說苦呢?
申傑有時候,回來的晚了,多跑了一趟貨,還會帶半隻烤鴨回來。口袋裡,往往還藏了一些花花綠綠的糖。十二歲的少女,那時候被這些簡單的幸福包裹著,從來不覺得苦。只是,對哥哥的感情也在慢慢發生著變化。
如果申傑不是我哥哥就好了。
這個可怕的念頭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種植在自己的心中,只是,那時候還感受不到那種可怕。
申偉力欠的錢,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根本沒有還盡的那一天。直到有一天,他終於還是做了孽,借了黑社會的錢,被綁了去。聽說,被吊在天橋底下一整夜,嚇尿了褲子,也喊破了嗓子。黑社會的人還要把我們都綁走,可能下場不是夜總會,就是黑礦場吧。
最後,大家都知道了。九爺救了我們一家。對,一家,包括那個對申傑打過也罵過,沒有一絲關愛的申偉力。本來九爺只想要把我們兩個帶走,但是申傑把自己賣給了九爺,換了申偉力的一條命。這當然不夠,對了,他也把我賣了。
自己可能是經歷太多,早熟吧,竟然看得懂向南那個人的眼神裡表達著什麼,話裡話外又是什麼意思。申傑他應該也懂了,但還是賣了我。我竟然是順從的,毫無怨言地跟著申傑,走上了這條不歸路。
向南是個不錯的人,即使他幹盡了違法的事。但是他給了我全新的生活,對,我又能假裝是個公主一樣了。如果沒有為了與不公的命運做抗爭,如果沒有申傑,我可能早就願意跟著向南了,即使他對我來說是個老男人,但是卻比一般的同齡人更懂自己。
說到底,自己與其說是在反抗向南,還不如說自己是為了不向老天爺妥協。因為,申傑救了申偉力,所以,自己把他也恨上了。因為,那個男人從天橋救下的時候就失心瘋了,經常來騷擾自己,所以,我把申傑也恨上了。因為申傑為了救那麼一個人,把我給賣了,所以,我恨他入骨。
申傑知道我恨他,所以,他也不再主動靠近自己,不再叫自己妹妹。跟著九爺在場子裡混的日子,慢慢磨去了他的善良,或者說,他把那份自我埋藏得很深很深。連自己也看不到,嗅不著。只是,把自己受的所有的苦,都怨在了申傑的頭上。
申傑知道我恨他,但是他不知道,我也愛他。而且,我的愛,從來也一絲一毫都沒有減少過。
對的,我的愛,好像是畸形的,BT的。沒有血緣關係,但他是我哥哥的事實從沒改變過。唯一改變得只有我自己,我把愛他變成我最大的秘密。
從媽媽去世之後,每個夜晚,我都喜歡偷偷摸進申傑的房間,鑽進他的被子裡,那樣,一晚上才會睡得香甜。申傑沒有拒絕過,每一次或許他只是在偷偷裝睡。我為什麼會知道?那是因為,顫抖的睫毛也不會說謊。
在我們跟了九爺之後,在申傑已經變得面目全非,在我已經恨他恨得要命的時候,每個夜晚,我還是很可恥地想念他被子裡的溫度。
他當了酒吧的一把手,我就要也變成與他相稱的人,當舞池裡的舞女。或許,我會假裝是在作踐自己,或許,自己會以叛逆,需要錢為藉口,但真正的理由,都是不想他一個人待在那麼危險的環境裡。他受傷,我還是會心疼。
☆、番外2 有一種愛情叫不是愛情(2)
我不止一次,勾引過他。在一邊不屑他,一邊愛他,這種扭曲的過程中勾引他也來愛我。
我發現,他跟酒吧的舞女走得比較近的時候,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