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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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利昂手撐桌子站起來。“我姐姐會派一名御林鐵衛保護王子。”
波隆滿不在乎:“獵狗是喬佛裡的寵物,不會離開他。其他人都不是鐵手和金袍子的對手。”
“告訴傑斯林爵士,如果要殺人,不許發生在託曼面前。”提利昂披上一件厚重的深褐色羊毛斗篷。“我外甥心腸軟。”
“你確定他是個蘭尼斯特?”
“我什麼都不確定,只知道冬天和戰爭就要來了,”他說。“來,我與你同行一段。”
“去莎塔雅那兒?”
“知我者,非你莫屬。”
他們從北牆的邊門離開。提利昂驅策坐騎,沿著夜影巷“得得”而行。聽到鵝卵石上的馬蹄聲,幾個鬼鬼祟祟的影子慌忙竄進角落,無人敢上前搭訕。御前會議業已延長霄禁時間,暮鐘敲響之後,誰還留在街上,就是死罪難逃。這一措施一定程度上恢復了君臨的秩序,每天清晨在街市發現的屍體減少到原來的四分之一,然而瓦里斯報告說人們因此而咒罵他。他們應該感激我,是我讓他們留著咒罵的力氣。經過銅匠巷時,他們遇到兩個金袍衛士,當衛士意識到他們的身份後,趕緊為自己的無禮行為向首相致歉,並揮手示意他們繼續上路。他們在此分道揚鑣,波隆轉向南,前往爛泥門。
提利昂本當朝莎塔雅的妓院繼續騎行,但耐心卻突然棄他而去。他勒馬回身,掃視背後的街道。沒有跟蹤的跡象。窗戶要麼黑乎乎,要麼就是緊緊關閉。除了巷弄裡呼嘯的風聲,什麼也聽不到。若是今晚瑟曦讓人跟蹤我,他非扮成老鼠不可。“去他的吧,”他喃喃道。他已經厭倦了提心吊膽的日子,便調過馬頭,使勁一踢,飛奔而去。如果有人跟蹤,就讓我們來比試比試騎術。在明亮的月光下,馬蹄“得得”地踏過鵝卵石地面,他快馬奔出窄巷小弄,向著愛人奔去。
捶門時,他聽見微弱的樂聲從插有尖刺的石牆內飄出。那對伊班人之一引他入內。提利昂將馬交給他,問:“是誰?”大廳的菱形窗格閃爍著黃色的光,他聽到男人的歌聲。
伊班人聳聳肩。“大肚子歌手。”
從馬廄向屋子走,歌聲越來越嘹亮。提利昂向來不喜歡歌手,而這一個雖然尚未謀面,他已預感到比其同類更令人生厭。門一推開,那人立即停住。“首相大人!”他跪下來,喃喃道,“真是榮幸,真是榮幸。”他是個禿頭,肚子活像水壺。
“大人。”雪伊一見他便微笑。他喜歡她的微笑,那是一種不假思索自然流露在她漂亮臉龐上的微笑。她穿著紫色絲衣,圍了一條銀線腰帶,正好映襯烏黑的頭髮和光潔白皙的肌膚。
“親愛的,”他喚她,“這是誰?”
歌手抬起頭。“大家管我叫銀舌西蒙,大人。我是個演員,歌手,說書人——”
“還是個大傻瓜,”提利昂替他說完。“我進門時,你叫我什麼?”
“叫什麼?我是……”西蒙的銀舌似乎成了鉛舌。“首相大人,我是說,真是榮聿, , ' ● ‘ ‘ ,,“聰明人就會假裝不認識我,這雖然騙不過我,但你總該試試。現在,我該拿你怎麼辦呢?你知道我可愛的雪伊,你知道她住哪兒,你還知道我會在夜裡單獨造訪。”
“大人'我發誓,決不告訴任何人……”
“至少這點我們有共識。祝你晚安。”說罷,提利昂帶雪伊上樓。
“這下我的歌手再也不會唱歌了呢,”她撒嬌道,“您把他的聲音全嚇跑了。”
“一點點恐懼,有助於他醞釀高音。”
她關上臥室門。“您不會傷害他,對不對?”她點燃一支薰香蠟燭,跪下來替他脫鞋。“您不來的晚上,他的歌給我安慰。”
“我當然希望每晚都能來,寶貝。”他一邊說,她一邊替他按摩腳掌。“他唱得怎樣?”
“不好也不壞,算是湊合吧。”
提利昂掀開她的長袍,將臉埋進她的雙乳。即便整個城市像豬圈一樣發臭,她的胸前卻總是芳香。“你喜歡就留著他,但要看緊,不許他在城裡亂晃,到酒館裡說三道四。”
“他不會——”她剛開口,嘴巴就被提利昂的唇封住。
今天,話已經說得夠多,他只想在雪伊雙股之間尋求那簡單甜蜜的歡愉。至少在這兒,他受歡迎,他被需要。
事後,他把胳膊從她頭下抽出,穿上外衣,走到花園。半個月亮照得果樹的葉子銀光閃閃,亦倒映在石頭浴池的水面上,波光盪漾。提利昂徑自在水邊坐下,右邊某處,一隻蟋蟀瞅啾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