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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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隻羊。
但灰燼裡的東西不是羊骨,不是羊的頭顱。
“一棵古樹。”莫爾蒙坐在馬上,皺緊眉頭。“古樹!”他的烏鴉站在他肩膀上出聲贊同,“古樹,古樹,古樹!”
“它蘊涵著力量。”這股力量連瓊恩都能感覺到。
一身黑甲的索倫·斯莫伍德在樹幹旁下馬,“瞧瞧這張臉,難怪當初人類剛到維斯特洛時見了會懼怕,連我都想操起斧頭把這鬼東西砍掉。”
瓊恩道:“我的父親大人相信面對心樹,任何人都無法欺瞞,因為舊神在此無所不知。”
“我父親也這麼堅信。”熊老說,“去,把那個骷髏頭拿給我瞧瞧。”
瓊恩聽令下馬。他背後斜掛長爪,包著黑皮革劍鞘。長爪是一把一手半用的長柄劍,是熊老為感謝瓊恩救他一命而特意相贈。別人總愛笑話這是“雜種拿的雜種劍”。劍柄專門為他重新打造,圓球用淡色白石雕成狼頭形狀。劍刃本身則是瓦雷利亞鋼,古老、輕盈且銳利。
他蹲下來,伸出戴著手套的手探進樹口。樹洞內滿是乾涸的紅色樹汁,被火燒得焦黑。他在骷髏頭下又看到另一個比較小的頭骨,下巴開裂,半掩於灰燼和碎骨中。
他將頭骨拿給莫爾蒙,熊老雙手舉起,望進骷髏空洞的眼窩。“野人會燒掉他們的死者,這事我們早就知道。唉,只可惜以前還有人跡可尋的時候,沒有問問他們為何這麼做。”
瓊恩·雪諾想起屍鬼死而復生,蒼白的死人臉上一雙藍眼閃閃發亮。他很清楚野人為何燒掉死者,瓊恩心照不宣地想。
“若是骨頭會說話就好了,”熊老咕噥,“這傢伙可以告訴咱們不少事:他怎麼死的?誰燒了他?為什麼要燒?野人都跑哪裡去了?”他嘆口氣,“傳說森林之子能和死者交談,可惜我不能。”他把骷髏頭擲回樹洞,揚起一陣灰燼。“給我仔細搜尋這幾間房屋。‘巨人’,你上樹看看。把獵犬帶過來,或許這次留下的蹤跡比較新鮮。”但他的口氣對後者卻頗不以為然。
每間屋子都派出兩人搜查,以免有所遺漏。瓊恩和消沉的艾迪森·托勒特配在一組,他是個滿頭灰髮的侍從,瘦得像根長槍,大夥兒都叫他“憂鬱的艾迪”。“死人會走路還不夠可怕?”他們一邊穿過村莊,他一邊對瓊恩說,“這會兒熊老竟還要他們講話?我敢擔保,他們說不出什麼好話。再說了,誰知道骨頭會不會撒謊?為什麼人死了就會變誠實變聰明呢?我看死人八成挺無聊,一肚子牢騷……嫌泥地太冷啦,我的墓碑應該要大一點啦,為什麼他身上長的蟲比我多啦……”
瓊恩得彎身才能走進低矮的門檻,屋內是紮實的泥地,沒有任何傢俱,也無居住痕跡,只是屋頂排煙口下有少許炭灰。“真不是個住人的地方,”他說。
“我出生的房子就跟這差不多,”憂鬱的艾迪表示,“那還算黃金歲月咧,之後就開始過苦日子了。”艾迪看著屋角的幹稻草堆,渴望地說,“給我全凱巖城的金子,也不比在床上睡一覺。”
“你說,這是床?”
“比泥地軟,頭上又有屋頂,當然是床。”憂鬱的艾迪嗅了嗅,“我聞到大便的味道。”
味道很淡,“應該幹掉很久了,”瓊恩說。屋子似乎空棄了一段時間,他跪下來,伸手撥弄稻草堆,看看下面是否有所隱藏,接著又沿牆仔細搜尋。一無所獲。“這兒什麼也沒有。”
他原本就不預期會有所發現,白樹村是他們北行以來經過的第四個聚落,每個地方的情形都一樣,居民早已帶著少得可憐的家當和所有的牲口悄然離去。而這些村莊又沒有任何遭受攻擊的跡象,只是單純地……空無一人。“你覺得他們到底碰上了什麼?”瓊恩問。
“一定是我們想像不到的倒楣事,”憂鬱的艾迪說,“哎,要我想像其實不難,但我瞧還是算了。知道倒楣還不夠慘?胡思亂想幹嘛?”
他們從屋裡出來時,兩隻獵犬正在門旁聞聞嗅嗅。其他的狗兒則在村裡四處搜尋,管狗的齊特衝它們高聲咒罵,他講話總少不了幾分脾氣。天光滲過魚梁木的紅葉灑落下來,把他臉上的疔子照得通紅。當他看到瓊恩,便眯起眼睛,他們彼此素無好感。
其他幾間屋也空蕩蕩的。“不見啦!”莫爾蒙的烏鴉叫著飛上魚梁木枝頭,俯瞰他們。“不見啦,不見啦,不見啦!”
“一年前還有野人住在白樹村。”索倫·斯莫伍德穿著傑瑞米·萊克爵士的閃亮黑甲和浮雕胸鎧,模樣比莫爾蒙更華貴。他的厚披風邊緣繁複地繡著貂皮,鉤扣則是交叉銀錘,萊克家族的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