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部分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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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直接殺了拋屍荒野的啊!
林哈又回想了一下蠢鳥掉入魔界第一天的狀況。那天蠢鳥除了非常文盲的認錯了他的名字以外,還對著他送了好幾個飛吻……而對於那種調戲的舉動,林哈很本能的逆向思考了一回。
跑來調戲的=過來聯姻的=打劫的!
所以那一天,他好毫不猶豫的拿起魔法書和魔杖對著蠢鳥的腦袋砸了過去,然後招呼了一群小弟和蠢鳥帶來的墮天使展開了特別“勞魔傷信仰力”的曠日持久戰。現在想想,林哈真覺得那時候的自己真是有病,真是蠢爆了。
他就應該學學隔壁的哈迪斯,大氣一點招呼對方坐下來,然後直接一杯“忘川水”送過去,把人整成傻子後隨便往犄角旮旯一丟,轉身又是一枚酷炫狂霸心狠手辣的帝王攻。
輸了。真的輸了。對比一下“隔壁老哈”處理外來者的方式,林哈從靈魂深處湧出一股沉重的挫敗感。想要克服這種挫敗唯一的方式,也許只有在收滿信仰力後從正面給予路以西以及他手下那些墮天使們致命一擊,將他們從此丟出魔界才行。
但是那麼多信仰力,在現今這種“諸神已死”的時代,想要收回來至少得努力工作幾千年。若真收齊了,以蠢鳥的傲嬌性格,他還不如直接會天界當神王呢。把蠢鳥打出魔界他一定會帶著人反撲回來,但是回了天界的話,蠢鳥絕對不可能忍錯飛回天堂。到時候連鄰居都沒得做,他以後就再也不用看見蠢鳥了。
再也不會有人趁他休眠的時候,往他身邊擠。
再也不會有人在他看見阿斯蒙帝斯遛鳥的時候,比他快一步衝出來將阿斯蒙帝斯的小丁丁拉出來釘在牆上,倒吊起來打。
再也不會有人在他吃東西時故意牽著莉莉絲趾高氣揚的從花園路過,走出花園之後就用翅膀對薩麥爾進行抽臉。
……
……
林哈摸了摸耳朵,將路以西給他那杯牛奶喝盡,出了書房沒頭沒腦的對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