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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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口徑,為納粹黨的領袖原則,反猶太〃理論〃、生存空間問題和侵略行徑大造
輿論,特別熱衷於煽動反對猶太人的各種措施。巧妙掩飾納粹分子對佔領區進行的肆無忌憚
的掠奪。
在坐的二十一名戰犯就是這樣的一群人。在納粹黨爭奪政權和統治德國的年代,他們都
曾充當希特勒的左膀右臂,竭盡全力為其效勞。
這些人信奉日耳曼〃種族優越論〃,在人民之間散播種族仇恨的種子,瘋狂地實行侵略和
掠奪政策,妄圖稱霸全世界。他們平視和殘害猶太人,肆意掠奪和殘害被佔領國的無辜人
民。整個德國在他們的蠱惑之下,變得越來越墮落,越來越沒有人性。而這,正是他們這群
人的目標。
侵略戰爭失敗之後,這群人中大多數本已做好掉腦袋的準備,沒想到要面對一場由勝利
者主持的審判。於是,其中許多人儘管仍沮喪萬分,卻開始在心中醞釀新的脫身之計。檢察
官們早已做好對付被告負隅頑抗的思想準備,大家都欲在法庭上使出自己的全部本事。
11月20日的開庭時間不太長。就在魯登科中將的開庭致詞完畢後,庭長宣讀了法庭
的權利和審判程式。根據國際軍事法庭憲章規定,法庭有五項權利:
(一)為正式審訊傳喚證人,要求證人出席作證,向證人提出問題;
(二)對被告進行審問;
(三)要求提出檔案或其他證明材料;
(四)要求證人宣誓;
(五)委派代表執行法庭所賦予的任務,包括根據委託而對證據進行調查。
法庭的審理則按如下程式進行:
(一)宣讀起訴。
(二)法庭詢問每一被告本人是否承認有罪或否認有罪。
(三)起訴當局提出初步說明。
(四)法庭詢問起訴當局和辯護方面,是否希望向法庭提供證據和提供何種證據,並裁
定任何證據的可接受性。
(五)聽取起訴當局的作證。在此以後聽取辯護方面的作證。然後調查為法庭所接受而
由起訴當局或辯護方面提出的反證。
(六)法庭可以在任何時候向證人或被告提出問題。
(七)起訴當局和辯護人應對任何作證的證人和被告嚴加詰問,並有權聽取對證人和被
告的盤問。
(八)然後由辯護方面發言。
(九)起訴當局在辯護人之後發言。
(十)被告作最後發言。
(十一)法庭宣佈判決和刑罰。
在個人被迫訴的同時,還有六個犯罪集團和組織也被起訴。他們是:德國內閣、德國民
族社會主義工人黨(即納粹黨)政治領袖集團、黨衛隊、蓋世太保和保安勤務處、德國民族
社會主義工人黨衝鋒隊、參謀總部和國防軍最高統帥部。21日,法庭接著進行庭審。
開庭後,由首席檢查官,美國的傑克遜大法官首先宣讀總起訴書。他走到話筒前,嚴正
指出:“被告正是把《我的奮鬥》的夢想變為現實的魔術家。'是'狂妄的,罪惡冒險行為的
積極參與者和領導者。他們是撲滅自由火焰的幫兇,是織成鋪蓋歐洲大陸的黑色喪服的經和
緯,是一夥無所顧忌的歹徒”
緊接著,蘇英法等國旗訴代表陸續發言,強烈譴責了納粹被告竊取政權,壓制民主,進
行獨裁統治,殺害猶太人、欺騙和驅使幾百萬德國人民進行侵略戰爭的可恥罪行。許多旁聽
席上的不少德國人聽到納粹黨人所做的一切,也為之震驚。
起訴完畢,依照程式,勞倫期大法官叫起每一位被告,讓他們據實回答自己是否有罪。
第一個被叫起的自然是被告中的〃一號人物〃戈林,他扭動著胖墩墩的身子行至麥克風前,手
裡拿著一份材料,觀眾急等著他說出服罪不服罪的話來,戈林卻這樣開了頭:
“在我回答之前”
勞倫斯大法官趕緊打斷了被告的妄語,但戈林裝著沒聽明白,固執地繼續念下去,勞倫
斯爵士於是厲聲警告他:“被告,請你回答是否服罪!”
“不服罪,〃戈林立刻嘟噥一句,但馬上又補充說:“就起訴書而言。〃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