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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一臉淡然,飲酒好似品茶的李昂,崔斯特最終無力地跌坐在一旁的椅子上,喃喃道,“為什麼沒人相信我,難道就因為我是一個羅馬人。”
“你可講吓去,說說你的事情,或許我會改主意相信你。”
平和,卻沒有一絲感情的聲音在崔斯特耳邊響起,他抬起頭,看著端坐的李昂,拿過酒罈,狠狠灌了起來,直到壇底見空,他才放下來。
“看起來要慢慢喝了。”看了眼杯中的酒,李昂自語道,然後抬起了頭。
“父親死後,我一個人在羅馬流浪,最後去了北方行省,成了那裡的僱傭兵,和日耳曼人還有高盧人作戰,直到我的賣命錢足夠回大秦為止。”崔斯特的臉因為灌進大量的烈酒,而變得酡紅,就連眼神也迷失起來,“回到長安以後,我進了太學府,你知道那有多幸苦嗎,為了進去,整整一年時間,我都在背誦詩,書,論語,我本來以為從太學出來以後,可以出仕大秦,可最後只是當了個小吏。”
“其實那也沒什麼,當個小吏也不錯,至少衣食無憂,總比我在羅馬賣命要好。”崔斯特臉上笑了起來,好像那段日子他真得過的很開心,“後來我認識了阿梅,她是個好女孩,我想娶她,和她平和地過完下半輩子,至於其他什麼狗屁東西,我才不管。”
“可是那個老鴇,她居然要我出一萬金銖給阿梅贖身,不然的話就要讓她去接客,可她當初買阿梅的時候只花了十個金銖。”崔斯特忽然跳了起來,臉上兇狠的神情就像受了傷的狼,“為了娶阿梅,我辭掉了小吏的活,往返於羅馬和大秦之間,當起了遊商,可是我賺來的錢卻只夠讓老鴇在我不在長安的時候,不讓阿梅去接客。”
“你沒想過直接帶她走,以你的身手應該不難?”李昂抬起頭,看向了崔斯特,冰冷的眼神裡有了一點點的暖色。
“我可以帶她離開青樓,可是之後呢,我們會被捕快追緝,也許用不了幾天,我們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