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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喜劇也就閉幕了。拉上你的幕布,把你們的傀儡演員送回床上去吧。我喜愛堂·吉訶德,但再不想與活動木偶開戰了,不管牽動他們的主人的手多麼靈巧,我都不會再上當了。在《堂·吉訶德》第二部第26章,堂·吉訶德在一家酒店看木偶戲,劇中情節讓他大為生氣,於是拔出劍阻止演出,並把木偶砍成碎片。原注讓他們去吧,先生,讓他們回到櫥架上去吧。櫥架才是他們應待的地方。在將來的某個時候,你還可以重新給他們換上標籤,再把他們拿出來供我們娛樂。他們是一群優秀的傢伙,表演得很精彩,堪稱技巧不凡。儘管他們的表演有點虛假,但我也不是反對藝術虛構的人。這個玩笑確實開得很好。我惟一不明白的是你為什麼要給你的木偶起那種不合時宜而又引人注目的名字。等著你的迴音,先生。

你溫順的僕人

奧斯卡·王爾德

1891年2月2日

倫敦

致《每日電訊報》編輯

這封信以《服裝的流行式樣》為題發表在1891年2月3日的《每日電訊報》上。在給愛德華·洛森的一封說明信中,王爾德寫道:〃我不想署名,雖然恐怕誰都會知道這封信是誰寫的:一個人的行文風格本就是他的簽名。〃洛森是《每日電訊報》的主要老闆,負責報紙的具體編輯工作。原注

先生,關於貴報今天刊登的那篇談男人下季服裝款式的有趣文章,我想請你允許我指出這樣一點,即溫得漢姆先生在《倫敦保險》一劇中所穿的服裝可以看做是一個新起點的基礎,但其式樣目前不會流行,人們關注的是它給現代晚禮服的色調帶來的變化。狄俄·布西考特的喜劇《倫敦保險》(首演是在1841年)1890年11月27日在〃標準劇院〃重演,查理·溫得漢姆和阿瑟·布希爾在劇中扮演主角。原注我們提到的這種服裝是屬於1840年或1841年的,它的魅力在於穿者可以根據自己的趣味、愛好、想像選擇衣服的顏色。這種選擇衣服顏色的自由是我們保持服飾的多樣化和個性化的必要條件。現在人們穿的黑禮服雖然在晚會上還很有價值,即可以以此將男女區別開來,就像設計師設計這種禮服時的初衷一樣,但這種禮服本身畢竟是單調的、乏味的、灰暗陰鬱的,只會讓俱樂部生活和男人的晚餐變得單調無味。那種能使衣服加點亮色的小小的個性化色彩當今只能靠裝飾在衣服上的花的顏色和式樣來實現了。這真是很大的遺憾。衣服的顏色應該完全由穿衣者根據自己的趣味來選擇,這將會使人愉快,並讓我們的現代生活充滿五顏六色的光彩。

溫得漢姆的那件非常優雅而精美的服裝還有另一個重要特點即鈕釦的裝飾性價值受到了重視。目前我們穿的外套上至少有12枚毫無用途的紐扣,並且總是黑色的,總是與衣服的顏色完全一樣,就這樣,我們阻止了它們發出任何美麗的光芒。現在我們誰都承認,當某種東西毫無用途可言時,我們就應該讓它變得漂亮些,否則它就毫無理由存在。鈕釦應該或者是鍍金的,就像溫得漢姆衣服上的鈕釦那樣,或者是人造寶石的,或琺琅的,或鑲嵌金屬的,或其他任何可以進行藝術加工的東西。各種侍從們的制服之所以顯得瀟灑,幾乎完全是歸因於他們衣服上的鈕釦。

這種可供考慮的改變並非突然的,或激烈的或具有革命性的,它們也並不打算引起膽怯者的恐懼,或惹怒那些反應遲鈍的人,或讓老實的平庸之輩勃然大怒。因為1840年的服裝在式樣和設計方面與我們今天的服裝完全一樣,當然領子比現在的緊點,袖口都是翻邊,因為領子和袖口本就該這樣。當時的褲子也比目前的款式緊一點,但衣服的基本裁剪方式是一樣的。與我們今天一樣,當時的一套衣服也包括一件燕尾服,一件外穿背心,一條褲子。

還有兩點也需注意。第一點,襯衣上用褶邊可以避免用硬挺的亞麻布做成的衣服因布面又平又光而產生的乏味感覺實際上是使衣服顯得更可愛了。現代英國人晚上穿的襯衣太單調了。在法國或可以說是在巴黎那兒的衣服比我們的迷人多了。第二點是溫得漢姆和阿瑟·布希爾先生公開露面時所穿的斗篷的美。它們是黑色的,斗篷一般總是黑色的,並且多折褶,很別緻。它們鮮豔的襯邊總給人一種愉快的感覺,奇異而輕鬆。斗篷的披肩讓人覺得溫暖,代表了某種尊嚴,使斗篷的襯邊顯得更豐富、更完美。斗篷真是件可敬的東西。無論是穿上它還是扔掉它都很容易。斗篷也是一件取暖器,寒風呼嘯時你可把它緊緊地裹在身上。

下季的外套也會採用一種高雅的色調,這也有很大的心理學價值。它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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