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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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包括我們剛剛和律師談到的事情,包括我們剛剛談到的那份遺囑。
所謂遺囑,無非是對財產的一種安排,講的也是金錢,而非情感。在我們所處的這座城市,情感是一種少見的奢侈,在這裡生活的大多數人,都不把情感當作生活必需。
也就是說,只有當一個人不再沉淪於對物質生存的終日焦慮,他才可以去尋找和享受情感。他才可以讓情感這樣一個高尚的東西,遠離金錢而保持純潔。儘管有時,象凌信誠這樣衣食無憂的人也同樣畏懼情感,因為情感有時也像秀水街的名牌一樣,材料與做工,完全可以亂真,但,不是真的。
假名牌固然廉價,也還是要花錢買的,不然姜帆就不會信奉那樣一個座右銘了:這世上人與人,事與事,都是交易!或如阿菊的人生總結那樣:這世界上要是真有人愛你,也是一時一陣的。就像喜歡名牌的人也都是追逐時尚的人,喜新厭舊便成了一種生活常規。
我和李秘書在馬路的岔口分手,各自叫了一輛出租汽車,朝兩個截然不同的方向,匯人這座城市的人流。李秘書要去尋找新的工作,新的東家,我要回到我那間充滿油漆味的新修的書房,修改那部已被擱涼的小說。
在這部小說中出現並活躍著的絕大部分人物,我都為他們找到了必然的歸宿:同流合汙的姜帆仇慧敏,以及被他們收買的證人錢志富,在機關算盡之後,“反誤了卿卿性命”,他們在本書的終點,當然惡有惡報地走向牢獄。周月和小梅在各自的工作崗位努力工作,讀者大可預料他們的未來前途光明。凌信誠的最終命運不外剃髮為僧,或受戒人道,隱於五臺山或三清山的廟庵之中,每日與經文素食為伴,無論對他人還是對自己,都已無所謂生死衰榮。他的保姆則繼承了他餘下的財產,回家安度晚年去了。而那位阿菊,我因為對她愛憎難辨,因此打算做一個開放式的結尾,讓她與那位包養她的老六,某日無事生非,老六忍無可忍,終於拍案翻臉,甚至利刃相見。雖然沒寫最終結局,但我的傾向已然明顯,讀者或可得到暗示,判定阿菊斷然不會擁有起碼的幸福平安!
惟一讓我下筆躊躇的就是優優和她的大姐。我不知優優的大姐在錢志富被抓後流落到哪裡去了,也不知優優是否會被處以極刑,還是要在那座於她並不陌生的深牢大獄裡,了此一生
跋
我的小說最後的收尾,按文學的基本法則要求,只能收於優優。因為優優是這個故事最初的講述者,也是整部小說的頭號主人公。
好在,和我的願望恰巧相同,優優的厄運突然一日嘎然而終。那是在凌信誠悄然出走的三天以後,我意外地接到了分局吳隊長打來的電話。吳隊長還是在當初偵辦乖乖中毒案件的時候,留過我的手機號碼,只是後來一直沒再與我聯絡。
吳隊長在電話裡首先通報了一個驚人的訊息,他說昨天他們已將涉嫌殺人的阿菊緝拿歸案。今天清晨阿菊在審訊中終於全線崩潰,對參與搶劫凌家和後來殺人滅口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經檢察院批准,阿菊已於今天上午被正式逮捕,而蒙冤入獄的優優也將於今日解除拘留。吳隊長說他們給優優的律師梅肖英打了多次電話,但從今天一早直到現在,梅肖英的手機始終沒開。打電話到她單位去問,單位說她去唐山出差還沒回來。吳隊長又把電話打到凌信誠那裡,不料清水湖醫院說凌信誠已經不在醫院。可今天丁優馬上就要釋放,現在找不到她的親友,釋放後她住在哪裡,誰管她飯吃,都是問題。吳隊長問我可否以丁優朋友的身份,來分局看守所接她出去,暫時為她安頓一下食宿。如果丁優連同上次的錯判,今後一同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國家進行賠償,那麼現在安置她食宿的有關費用,將來可從賠償費中獲得補償。如果我不願意過來接她,他們就打算先找個小旅店安排丁優住下,但希望我能出面見見丁優,做些精神安慰工作,免得她無親無友,過於孤獨。
我馬上答應吳隊長的要求,表示我可以到看守所去接優優,並且可以安排她的食宿。優優無罪獲釋的訊息讓我萬分驚喜,不禁為好人終得好報的命理山呼萬歲!也為我的小說和我的主人公終於有了一個順乎人們善良願望的圓滿結局,而歡欣鼓舞!
我高興得甚至忘記關掉電腦,就匆匆出門往分局看守所的方向趕去。到達看守所後不久,就看到優優在吳隊長的陪伴下走出監區,來到會見室裡與我見面。優優看上去有些清瘦,頭上還纏著一條紗布,遮掩著數日前那道自殘的傷口。除此之外俊朗依舊,臉上幾乎沒有留下了多少磨難的痕跡,但上面的表情令人形容不出,至少她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