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第4/4頁)
京文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
1。公民自由從邏輯發展以及歷史意義上講,第一個攻擊點是專制統治,第一項要爭取的自由是按照法律對待的權利。一個人對另一個人沒有合法權利,完全受另一人支配,被那人隨意擺佈,就是那人的奴隸。他是“無權”
,沒有權利。如今,在某些野蠻的君主國裡,在臣民與君主的關係中,往往實行這種無權制度。在這些國家裡,人們雖然彼此間照慣例享有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但是對於國王卻根本沒有權利,全憑國王個人的好惡來決定一切。歐洲君主或大莊園主從未公認地享有過這種權力,但是歐洲政府在各個時候和各個方面卻行使過或要求過原則上專制程度不稍遜的權力。例如,正常的法院是以正常的審判形式對一個人犯下的特定的罪行施加特定的刑罰,專制政府卻按照本身的意願和好惡,採取逮捕、拘留和懲罰等等法律以外的方式。今天的俄國以“行政”手段
12
01第二章 自由主義諸要素
施加的懲罰就屬於這種性質;舊制度下的法國以“密信”
①實行監禁也屬於這種性質;叛亂時期以所謂軍法名義實行的一切處決,以及愛爾蘭中止執行各種即時和公正的審判,都屬於這種性質。
這種形式的專制政府是17世紀英國議會的第一批攻擊目標之一,人民的這第一種自由得到了《權利請願書》以及《人身保護法》的確認。值得注意的是,這自由的第一步實際上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