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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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重新給選的房子。對門鄰居兩口子,男人是個下崗工人,沒多少文化,只能四處幹零工,女的開個音像門市,不少掙錢。李駟對這格局挺滿意,經常在老婆跟前陰陽怪氣地叨咕,說對門的女人多厲害,多有能力,多能抓錢,報復性地刺激老婆,弄得老婆和自己以前一樣狼狽。李駟很解氣,這就叫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嘛。
可好日子沒過多久,李駟又哭喪著臉來找張山,張山試探著問:“不會又讓我給你找房子搬家吧?”李駟垂頭喪氣地把一卷行李往地上一扔,長嘆一聲:“唉,這回什麼房子也不用找,我還是回你小店來住吧!”
張山大吃一驚:“你老婆呢?”
李駟沮喪地擺擺手說:“不提也罷!你介紹的鄰居女人本事也太大了,我老婆跟她學,最近傍上了一個大款,把我給踹了!”
· 幽默世界——誰說都白費
小區圍牆外有處拐角,有些人習慣隨手往那扔垃圾,還常有行人在那小便,一到夏季,蚊蠅彙集,臭氣熏天,實在有礙觀瞻。
環衛站經常來清理,還在圍牆上刷了標語:“環境衛生,人人有責!—環衛站宣”。可是沒有什麼效果。
城管監察部門覺得自己也有責任,出面又更新了標語,改成:“認真落實《城鎮管理處罰條例》,堅決清除一切違反條例的現象!—城管監察大隊宣”。城管監察大隊,一群黑著臉的大蓋帽,多大的威風啊!平時只要提起這名號,那些擺攤兒的、佔道的、旮旯衚衕賣藥的,無不聞風喪膽,惟恐避之不及。有他們出面,該能鎮住了吧?可是這回還是沒好使。
縣有關部門一研究,覺得口號光響不行,還要有力度。有必要採取點兒經濟手段,於是改寫了標語:“在此扔垃圾大小便,一次罰款50元!—縣治理環境辦公室宣”。標語寫上之後,治理辦公室派人去抓了,抓到的也真罰了,可垃圾糞便還是有增無減,就連那標語也被潑了髒水,破壞得面目全非。
大家都灰心了,說這是瞎子鬧眼病—沒治了,有關部門索性不管,推給了這地方所屬的小區居委會。
就在這時候,牆上的標語又變,這次雖然沒有前幾條醒目,但威力卻非同凡響。它一出現,垃圾大小便就徹底絕跡了。環衛站清理過後,再也沒人破壞。拐角處保持得乾乾淨淨,清清爽爽。
這天,一個小孩在那裡撒尿,剛撒半泡,他媽媽急三火四地從附近一個小飯店裡跑出來,拉過來就是幾巴掌,打得孩子號啕大哭,剩下的半泡尿都尿到褲子裡了。一個過路人覺得過分,問那女人為什麼不讓孩子尿完。那女人誠惶誠恐地四下看看,說這小東西淨給大人添麻煩,到這撒尿,那不是惹禍麼!
過路人覺得奇怪,在這撒泡尿怎麼會惹這麼大的禍?女人用手一指圍牆,說你沒見人家有話嗎?
過路人抬頭一看,只見圍牆上歪歪扭扭地寫著一行大字:“今後不許在這倒垃圾和大小便—黃二”。過路人納悶兒,就問這黃二是誰。那女人壓低聲音告訴他,黃二是附近出了名的地痞,他發了話,誰敢不聽?我們在附近開小飯店不容易,要是被他纏上來白吃白喝亂攪和,誰受得了?過去垃圾糞便成山,自從黃二有話,就一乾二淨了,誰願意惹不講理的小混混呀!
巧了,這過路人是省報的一個記者,憑著職業敏感,覺得這其中有戲可做。經過暗訪證實後,他寫了一篇稿子,發在了省報上,題目是“誰說都白費,不如小混混—角落裡的怪現象”。
文章一登出來,立刻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也引起了上級的重視,要求查清楚事情的真相,結果一追查,就查到了小區的居委會。
負責調查的同志首先去找居委會主任,問他為什麼要冒名寫那條標語,辦事處主任連連搖頭,委屈地說:“再怎麼著,我這點政治素質還是有的,我們哪裡冒過小混混的名字寫標語呀!”
調查人員不高興了:“主任,你這就不實事求是了。我們親眼看過的,那牆上明明白白落款寫著‘黃二’,你怎麼還說沒有呢?”
主任哭喪著臉說:“當時上面把這個問題留給我們居委會,我們就想著要改一改標語,也算是正式接管,至於署名,誰想到會那麼巧,那是我們居委會名字的縮寫。黃花小區第二居委會—簡稱‘黃二’。”
…
· 中篇故事——迪吧裡的交易
中篇簡介:迪吧裡的年輕人流行吃一種大白兔奶糖,吃完後整夜狂歡,就在這狂歡之下,一場罪惡交易正在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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