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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的環境條件還在促使多數的力量不僅居於壓倒一切的地位,而且促使它成為不可抗拒的力量。
多數的道義影響,一部分來源於下述這樣一種思想:許多人聯合起來總比一個人的才智大,所以立法的人數比選舉還重要。這是在人的智慧上應用平等理論。這個理論反對個人自命不凡,對此窮追不捨,所以不容易為少數所接受,但久而久之會被少數習以為常。因此,多數的權利象其他一切權利一樣,也需要經過一段時間才能顯出它的合法性,也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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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第二部分
它比任何權利還更需要如此。多數的權利在開始建立的時候依靠強制使人服從,只有在它的法制下長期生活以後,人們才會開始對它表示尊重。
多數以為自己有權管理社會的觀念,是由最初的移民帶到美國來的。這個只憑本身的力量就足以創造一個自由國家的觀念,今天已經風行於社會,深入到日常生活的一切細節。
法國人在舊的君主政體統治時期,堅定不移地認為國王是不可少的;而當國王給他們製造了災難的時候,他們卻認為應當歸咎於國王的顧問們。這種想法大大方便了統治,使人民只抱怨法律而繼續愛戴和尊重立法的人。美國人對於多數也持有這種看法。
多數的道義影響,還來源於多數人的利益應當優先於少數人的利益的原則。因此,不難理解,對大多數人的這種權利表示尊重,是隨政黨的情況而自然增減的。當一個國家有數個不可調和的利益集團對峙時,多數的特權往往得不到重視,因為服從這種特權將使人們難以忍受。
如果美國有一個居於少數地位的特權公民階級,而立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