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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大家同樣地心情舒暢,什麼事都好辦了。誰也用不著再為香臭的問題操心了。
九月十日病中
再說創作自由(1)
三個多月沒有寫“隨想”,原因仍然是寫字困難,雜事不少,既無精力,又無時間。幾位老朋友看見我這麼久不發表文章,以為我要擱筆,擔心我心上那點餘燼已經冷卻。有一位在晚報社工作的朋友來信問我是不是“找不到題目”。他的用意我很理解,倘使要我說真話,那麼根據我目前的健康情況,我似乎應當“擱筆”了。我從來不“找題目”做文章,只是有話才說,但我也有避開擺在面前的題目不聲不響的時候。因為有病,經常心煩意亂、思想不易集中,抓住題目講不清楚,不如不寫,沉默對養病的確有好處。不過為了報答朋友們的關心,表示火種猶在,我又帶病執筆,無論如何我總要完成一百五十篇“隨想”的計劃。
前些時候大家興奮地談論“創作自由”,確實熱鬧了一陣子。大半年過去了,現在人們又在議論怎樣加強作家的社會責任感。可能還要談一年半載吧。能夠談出一個名堂來,倒也是好事。免得像小道訊息傳播的那樣,一提到“創作自由”,有人就想起這一段時期發生的大大小小的壞事,擔心又出現了什麼“自由化”的問題。有位朋友開玩笑說,“創作自由”好像一把懸掛在達摩克利斯頭上的寶劍,你想著它拿起筆就有千萬斤重。我勸他不必提心吊膽,我說:“不會有人打小板子了。”我從小看慣了大老爺升堂打大、小板子,因此在我的腦子裡小板子比外國的寶劍更具體,更可怕。
我這一生和“創作”的關係不能說不密切。根據幾十年的經驗,我寫任何作品,譬如我在巴黎拉丁區外國窮學生住的公寓小房間裡寫頭一本小說《滅亡》,或者在貴陽和北碚的小客棧中寫《憩園》,或者在重慶和上海兩地斷斷續續地寫《寒夜》,並沒有人來看我如何下筆,或者指導我怎樣寫作,我自己也從未想到我有沒有這樣或那樣寫下去的權利或自由。我只顧照自己的想法寫下去,寫了又改,改了又寫。我就這樣寫出了一部又一部的作品,其中有好有壞,我把它們全交給讀者去評判。讀者願意花錢買我的書,我才能夠靠稿費生活下去。我透過長期的創作實踐,懂得一些寫作的甘苦,可是我並沒有花費時間考慮過“創作自由”。“創作自由”就在我的腦子裡,我用不著乞求別人的恩賜,也不怕有人將它奪走(後來我在自己的腦子裡設定了不少框框條條,到處堆放石子,弄得舉步艱難,那又當別論了)。我下筆之前從來不曾想好完整的、不會變更的小說情節,我是邊寫邊想的,因此我沒有對任何人講過我的寫作計劃(腹稿),也沒有人告訴過我應當寫什麼或者不寫什麼。我始終相信那一句老話:生活是創作的惟一的源泉,我寫我熟悉的生活。我執筆的時候從來不問自己:為什麼寫作?我活著總是希望對我生活在其中的社會有所作為,有所貢獻,換句話說就是要盡我作為一個公民的責任,我不能“白吃乾飯”,而且別人也不讓我“白吃乾飯”。這就是所謂的社會責任感吧,不過這責任是我自己感覺到的,並不是別人強迫地放在我肩頭的。作家要是不能完成自己的職責,他的作品對社會起不了好的作用,讀者就會拋棄他。那才是可悲的事情。
總之,自由也罷,責任感也罷,問題還得在創作實踐中解決。我一生不曾遇到“創作自由”的問題(除去“文革”的十年,那個時期我連做人的“自由”也給剝奪了),但是在舊社會中因為沒有“發表自由”和“出版自由”,雖然也曾絞盡腦汁想方設法保護自己,我卻吃了不少苦頭。一九三三年我的小說《萌芽》被國民黨政府查禁,第二年當時在上海的圖書雜誌審查會又不讓我的中篇《電》在《文學》雜誌上發表。但是這些不成熟的作品並不曾因此消亡,它們還留在人間。當然它們終於會消失,因為讀者需要新的作品。
有人說作家是“靈魂的工程師”,未免把我們抬得太高了。一個作家、一部作品能夠起多大的作用?一部作品給送到讀者的手中,總要經過社會教育、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三道關口。而且任何書刊都不會自己走到讀者面前,它們必須經過出版機構和發行機構的挑選,發行機構不訂購,作品就見不了天日,哪裡談得到產生影響?!作家並不是高高在上,像捏麵人似的把讀者的靈魂隨意捏來捏去。他也不是俄羅斯作家筆下的末等文官,在上司面前唯唯諾諾,低頭哈腰。我當了幾十年的作家,我看不如說作家是一種職業,他的筆是工具,他的作品是產品。作家用作品為讀者服務,他至少不應該販賣假貨、販賣劣貨。要是讀者不需要他的作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