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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是張的死造成,而更多的是因有關部門所為。為了搞清這些問題,討出一個說法,李豔英忍著喪夫的巨大痛苦,拖著幼子,揹著一身債務,奔波在山東省會濟南和首都北京之間
七、“最佳檢察院”的“國字號”錯案
獲得30餘次表彰的勞模,被反貪局非法訊問期間竟滴水未進,命喪黃
泉。此案驚動中南海,列為全國九大錯案第三位。羅幹批示:決不護短,
一查到底。
1998年4月3日,對湖北省石首市供電局副局長王崇高來說,是個黑色的星期五。下午下班回家,王崇高吩咐老伴程仕珍多弄幾個菜,全家人準備歡歡喜喜過個週末。突然,電話鈴聲大作,聽筒那端傳來局長吳長青的聲音:“老王啊,反貪局找你核對幾筆賬目,他們的車就在樓下等你。”放下電話,王崇高對程仕珍說:“我到反貪局去一下就回來。”
是日,石首市檢察院決定口頭傳喚該市供電局副局長王崇高到檢察院核實下級單位報銷的4張共8400元發票。下午,主持檢察院日常工作的副檢察長張輔義、反貪局局長張友華將此決定向市政法委書記賈漢陽及市經委主任姜建國作了彙報請示。賈漢陽表示同意,但叮囑不要上銬子,更不要動手打人。
下午5時05分,市檢察院一輛車號為鄂D50599的工作車自檢察院開進了供電局,奉命而來的反貪局副局長徐奉祿、檢察員劉志明在車上等著被傳喚人王崇高的到來。接到供電局局長吳長青電話通知說馬上到檢察院去核實兩張發票的王崇高,放下電話顧不上吃晚飯就往樓下走。這一走,便成王崇高向妻子、向82歲老父和家人的最後一次告別。
下午6時左右,王崇高被帶到檢察院反貪局二樓,反貪局副局長徐奉祿、曹光榮和檢察員劉志明開始了他們的審訊。
“王崇高,這發票的報銷是怎麼回事,請給我們說清楚。”3人希望以此捉住一條大魚。提到這4張下級單位報銷的發票,王崇高對平日裡有過接觸認識的3位檢察人員如實解釋:“這第1張在小河變電站報銷的1800元發票,是1997年4月省農電局來石首開會,招待有關人員花了1200元,另外的600元是辦理局裡小車優先過江證所用;這第2張在高基高變電站報的2700元發票,事因是這樣的,1996年省農電局有10輛桑塔納車指標,每臺車省局補償4萬元金額,在全省縣級單位近百個的情況下,為爭取到一個指標,局內有關人員多次往返於石首——荊州——武漢之間,差旅費、招待費共用去了2700元,最後我們還是爭取到了一臺車子,這第3張是因為這第四張是因為”
這樣有根有據的回答,並不是三位辦案人員渴望得到的答覆,他們想知道的是:這8000多元錢是不是進了王崇高自己的腰包?還有沒有更大的金額在後頭?
儘管王崇高據理力爭並以自己勞模的身份和幾十年的黨齡作保證,但都不能過關。
審了約半個小時,徐奉祿等人起身到外面吃飯去了,王崇高這才知道自己已經沒有資格和徐副局長等人共進晚餐了。
7時左右,三位檢方人員把關押在審訊室未吃晚飯的王帶到了檢察院辦公大樓對面檢察院租用辦事一非常偏僻的民宅進行持久戰般的輪番審訊。到10時,王拒不承認8000多元的報銷是自己貪汙。此時,徐等三人輪番審訊將王雙手戴上手銬,跪銬在一把椅子上。
時間在王崇高痛苦的等待與身心的摧殘中一分分地過去,時間在徐奉祿三名檢察人員的車輪戰術中緩慢地過去。4月4日清晨,徐等三人決定加大審訊力度。
一夜未合上眼,兩餐未進一粒米的王崇高在10多個小時的精神與肉體折磨下,在面對檢方人員新一天即將加大力度的審訊下,這位在27年工作崗位上從未因工作勞累流過一次淚的勞模、黨員,此時已泣不成聲。他跪在地上對天發誓對三位檢察人員喊冤發誓:“蒼天啊,我王崇高真沒有貪汙這8000多塊的錢,你要為我做主啊!你們要相信我作為一個黨員所說的話”
面對勞模王崇高的哭訴與發誓,三位檢方人員卻認為他“不老實”,乾脆用手銬將王吊銬到窗戶上,執意要其承認自己貪汙。
時間到了中午,徐等吃完午飯後放棄休息時間,對三餐未進任何食物的王繼續審訊,絕望的王雖已明白了對方的意圖,但剛直不阿的性格讓他自始至終堅持著自己的答覆:錢,我確實未貪汙一分,不信,你們可以深入調查。從中午12時多到下午6時左右的近6個小時中,面對檢方人員粗暴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