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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我要冒一定風險!”該經理趕忙說:“只要能保密,一切好說!”劉話鋒一轉:“為了你的前途,我準備冒這個風險,幫你擺平這件事。但是你與司機要交出回扣款,再接受4000元罰款。”
幾天後的一個晚上,該經理將8000元現金交給劉。8000元現金就這樣成為劉、黃、王的囊中物了。
劉、黃、王的私慾急劇膨脹,不惜以法律作籌碼,向對方索要“贊助費”。1996年底,劉龍生得到某公可負責人胡某在公司改裝客車時收受回扣6000元。劉找到胡,直截了當地說:“論性質,你這6000元回扣算貪汙,但考慮到業務關係,就算是對方給點好處費吧!”劉見胡感激涕零,又說:“反貪局剛成立,經費困難,貴單位贊助我們2000元可不可以?”自然,胡滿口答應。1996年7月初,省轄企業某化工廠紀委查獲該廠部分司機塗改、偽造調單,貪汙公款18萬多元。7月25日,部分涉案司機開始退出贓款。就在這一天,劉、黃、王突然進駐該廠,宣告此案由雙牌縣反貪局接管查處,隨即收繳贓款15萬元。不久案結,該化工廠要求反貪局將收繳的15萬元贓款返回給廠裡。劉、黃、王提出要10萬元“贊助費”,否則將15萬元贓款全部上繳國庫。經過幾番討價還價,最後該化工廠被迫答應“贊助”反貪局8萬元。
劉、黃、王違反規定,在反貪局私設小金庫,隨時取來金錢享用。更為惡劣的是,1996年8月下旬,劉、黃、王私自從收繳的贓款中提取4萬元,購買豪華型宮先達摩托車3輛。車購回後,產權歸私人,立戶、牌照登記均為劉、黃、王的名字。據調查統計,僅1996年,反貪局收繳贓款和所謂贊助費225289元,其中截留114245元,佔總金額的51%。而當年經劉、黃、王之手的開支則達107990元,僅結存6255元。
多行不義必自斃。1997年10月,中共湖南省永州市紀委在查處雙牌縣藥材公司唐某經濟案件時,發現劉龍生有循私枉法、通風報信等行為,遂向雙牌縣委通報了這一重大情況。雙牌縣委接到通報的當天,立即召開了縣委常委會議,決定停止劉龍生的反貪汙賄賂局局長職務,隨即,市、縣紀委、監察局聯合調查組進駐雙牌縣反貪局,對劉、黃、王實行隔離審查。辦案人員經過艱苦、細緻、深入的調查取證,終於剝去了劉、黃、王“反貪”的外衣,還其“貪汙賄賂”之真身。
二、“死鼠啤酒”事件中的不光彩角色
“天府之國”的四川,接連出現啤酒瓶中有死鼠的詐騙事件,公安人
員偵案過程中,意外發現有檢察官混在其中。無辜也罷,參與犯罪也罷,
反正是一個不光彩的角色。
1997年7月24日中午,四川省眉山縣城黃記飯店內,有七八個人圍在一起共進午餐。當他們喝到第8瓶藍劍啤酒時,一箇中年男人發現未開瓶的這瓶酒中有隻死鼠,於是驚呼、嘔吐、叫罵
當地消協很快受理了這起投訴。藍劍集團眉山銷售點工作人員嶽金貴出面與消費者代表伍忠田接觸,伍忠田以向新聞媒介曝光進行要挾,提出“每人賠4萬,8個人要賠32萬”的索賠天價!
資訊反饋到遠在什邡市的藍劍集團總部。老總們的第一反應是“死鼠啤酒”有詐。他們認定“死鼠啤酒”有詐的基礎是:相信由電腦控制的進口裝置是目前最先進的啤酒生產線,相信企業職工對企業是忠誠的。
後幾天,伍忠田的各種不正常的行為更增加了藍劍集團老總們的疑慮,他們於7月29日將“死鼠啤酒”事件的疑點,書面向什邡市公安局報告,請求立案偵查,搞清事件真相,以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幾天時間過去了,伍忠田把索賠價降到了16萬,可還是拿不到錢,他決定不跟嶽金貴交涉了。“叫你們廠裡的頭頭來談,不然我們就要將‘死鼠啤酒’向報社、電視臺曝光!”
7月31日上午,藍劍集團主管生產和技術的副總經理潘天樂率人赴眉山解決問題,隨行的有身著便衣的什邡市公安局警官尹亮。
解決問題不到藍劍啤酒眉山銷售點,也不到眉山縣消協辦公室,伍忠田約潘天樂等人在三蘇石雕像下見面。時近中午,潘天樂請伍忠田吃了飯,席間,伍忠田提出:“你能否拍板賠我們8個人16萬?”潘天樂表示錢不是問題,但堅持要見到“死鼠啤酒”後才能拍板。
伍忠田打了個傳呼,片刻請來了個身材高大的中年男人。飯後,幾個人來到中港茶坊包間喝茶,潘天樂提出要看“死鼠啤酒”,伍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