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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個自在狀態的人才是最重要的。
其實荷西的理論不過是給Echo提供了一個偷懶的機會。
荷西說這番話,不過是表明自己的興趣罷了:他選擇工作,即使是大冬天,他也願意呆在戶外,和大自然親密接觸,而不願意做一隻文明世界中關在匣子裡的螞蟻。他愛譜水,愛航海,他的喜歡都是同現代社會的商品經濟有極大的距離的,他願意在原始的蠻荒地帶做一個赤裸奔跑的野人。
總之,Echo是被荷西的這番自然人理論折服了。
人生有太多值得追求的事,為雜誌撰稿只是一種獲取物質資料的工具,既然是工具,就應該只是為人所利用,人一旦為工具所禁錮,人豈非自己便成了工具?
生活應該是最重要的,人首先應該對得起自己的心。
不負我心。
理論,說出來時總是非常簡單,要實踐起來又豈是件容易的事?更何況,有些理論根本就是實踐不了的?
當你意識到你應該做一個自然人時,你便會時時覺得你在這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是不合自然的。
痛苦便這樣來臨了,而且這種痛苦是無計可以消除的。
因為自不自然,這感覺本是人定的。人定的東西豈非本身就是違背自然的?再追求也仍舊是不自然的。
事實上,當你執著地追求一種自然時,你的行為便是不自然的了。
越追求自然的人,活得越不自然。
自然一旦成為一種追求,無論是呆在大沙漠裡,還是呆在大森林裡——都是一種矯情!
仍是冬天,仍是清晨,仍是馬德里的公園裡。
天氣非常寒冷,Echo坐在公園的長椅上,把眼睛以下的部分都縮排大衣裡西,只伸出一隻手來丟麵包屑喂麻雀。
荷西穿著一件舊的厚夾克,坐在Echo的旁邊。
過了一會兒,荷西把那本關於航海的書合上。從Echo的手上拿起麵包厄來喂麻雀,邊喂邊說——“三毛,你明年有什麼大計劃?”他問我。
“沒什麼特別的,過完復活節以後想去非洲。”
“摩洛哥嗎?你不是去過了?”
他又問我。
“去過的是阿爾及利亞,明年想去的是撒哈拉沙漠。”
荷西有一個很大的優點,任何三毛所做的事情,在別人看來也許是瘋狂的行為,在他看來卻是理所當然的。
所以跟他在一起也是非常愉快的事。
“你呢”我問他。
“我夏天要去航海,好不容易唸書、服兵役都告一個段落了。”他將手舉起來放在頸子後面。
“船呢?”我知道他要一條小船已經好久了。
“黑穌父親有條帆船借我們,明年去希臘愛琴海,潛水去。”
我相信荷西,他過去說出來的事總是做到的。
“你去撒哈拉預備住多久?去做什麼?”
“總得住個半年一年吧!我要認識沙漠。”這個心願是我自小念地理以後就有的了。
“我們六個人去航海,將你也算進去了,8月趕得回來嗎?”
我將大衣從鼻子上拉下來,很興奮的看著他。“我不懂船上的事,你派我什麼工作?”口氣非常高興。
“你做廚子兼攝影師,另外我的錢給你管,幹不幹?”
“當然是想參加的,只怕8月還在沙漠裡回不來,怎麼才好?我兩件事都想做。”真想又吃魚又吃熊掌。
荷西有點不高興,大聲叫:“認識那麼久了,你總是東奔西跑,好不容易我服完兵役了.你又要單獨走,什麼時候才可以跟你在一起?”
荷西一向很少抱怨我的,我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一面將麵包屑用力撒到遠處去,被他一大聲說話,麻雀都嚇飛了。
“你真的堅持要去沙漠?”他又問我一次。
我重重地點了一下頭,我很清楚自己要做的事。
“好。”他負氣地說了這個字,就又去看書了。荷西平時話很多,煩人得很,但真有事情他就決不講話。
——三毛《結婚記》
(作者語:這是三毛去沙漠結婚以前和荷西的一段非常關鍵的決定了二人此後命運的對話。三毛是Echo在沙漠文學時期為自己取的筆名,照理說荷西沒到沙漠以前應該不知道“三毛”這個名字才對,但荷西在第一句問話中清清楚楚楚地叫的是“三毛”,難道是因為“三毛”這個筆名是荷西和Echo早就商量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