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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燈芯絨的褲子,頭上留著長長的頭髮。我不知道他常去哪個公園,根據他日記的記載,彷彿是西山八大處,或者是香山一類的地方,因為他說,那是個長了一些白皮松,而且草木蔥籠的地方。我舅舅的褲子膝蓋上老是鼓著大包,這是因為他不提褲子。而這件事的原因又是他患過心臟病,假如束緊褲帶就會喘不過氣來。因為這個原故,他看上去很邋遢。假如別人知道他是個大作家,也就不會大驚小怪,問題就在於別人並不知道。他就這樣走在山上的林蔭道上,並且從口袋裡掏出一支香菸來,叼在嘴上。這時候路上沒有人,只有一位穿藍色大褂的男人在掃地。後者的視線好像盯在地上,其實不是的。眾所周知,那個公園的門口立著一塊牌子,上書:山上一級防火區,禁止抽菸,違者罰款X元。這個X是一變數,隨時間增長。我的一位卓越的同事考證過,它是按幾何級數增長。這種增長除了體現了上世紀對防火的重視,還給受罰者留下了討價還價的餘地。那位穿藍工作服的朋友看到我舅舅掏煙就心中竊喜,因為我舅舅不像會討價還價的人,而且他交了罰款也不像會要收據。我舅舅叼著煙,又掏出一個打火機。這使掃地工的情緒激動到了極點。但是他打了一下,沒有打出火,就把火機放回口袋,把香菸放回煙盒,往山下走去,而那位掃地工則跟在他身後。後者想道,他的火機可能出故障了,就想上前去借給他一盒火柴,讓他點著香菸,然後把他捉住,罰他的錢;但是這樣做稍嫌冒昧。我舅舅在下山的路上又掏了好幾次煙,但是都沒打著火。最後他就走出公園,坐上公共汽車,回家去了。那位工友在公園門口頓了頓條帚,罵他是神經病,他也沒有聽到。據我所知,我舅舅沒有神經病。他很想在山上抽菸,但是他的火機裡既無火石,也沒有丙烷氣。他有很多火機,都是這樣的。這都是因為他有心臟病,不敢抽菸,所以把煙叼在嘴上,虛打一下火,就算是抽過了。這樣做有一個好處,又有一個壞處。好處是他可以在一切禁止吸菸的場所吸菸,壞處是吸完以後的煙基本保持了原狀,所以就很難說他消費了什麼。他每個星期天必定要買一盒香菸,而且肯定是萬寶路,每次買新煙之前,舊煙就給我了。我當時正上初一,雖然吸菸,但是沒有煙癮;所以就把它賣掉。因為他對我有這種好處,所以到現在我還記得他。美中不足的是,這個老傢伙喜歡用牙來咬過濾嘴,我得用單面刀片把牙咬過的地方切掉,這種短香菸賣不出什麼好價錢。他已經死了多年,這種香菸的來源也斷絕了很多年。但是我現在很有錢,不需要這種香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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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事實又可以重述如下,我有一位舅舅,穿著如前所述,1999年某日,他來到西山上的一座公園裡。當時天色將晚,公園裡光線幽暗,遊人稀少。他走到山路上,左面是山林,故而相當黑;右面是山谷,故而比較明亮。我舅舅就在右面走著,用手逐根去攀細長的燈杆——那種燈杆是鐵管做的。後來他拿出了香菸,叼在嘴上,又拿出了打火機,空打了兩下;然後往四下看了看,轉身往山下走。有一個穿黑皮茄克的人在他身後用長把條帚掃地,我舅舅經過他身邊時,打量了他一下,那人轉過臉去,不讓他看到。但是我舅舅嗅到了一股麝香味,這種氣味在上個世紀是香水必有的氣味。我舅舅覺得他不像個掃地的人,天又晚了,所以我舅舅加快了腳步。但是他聽到身後有腳步聲,這當然是那位身穿黑皮茄克的掃地工跟來上了。在這種情況下,走快了沒有用處,所以他又放慢了腳步,也不回頭。走到公園門口時,忽然聽到個渾厚的女中音在身後叫道:站住!我舅舅就站住了。那個穿黑皮茄克的人從暗處走了出來,現在可以看出她是個女人,並且腳步輕快,年齡不大。她從我舅舅身邊走過去,同時說道:你跟我來一下。這時候我舅舅看了一眼公園的大門,因為天黑得很快,門口已是燈火闌珊。他很快就打消了逃跑的主意,跟著那個女人走了。
剛才的一段就是我給我舅舅寫的傳記,摘自第一章第一節。總的來說,它還是中規中式,看不出我要為它犯錯誤,雖然有些評論家說,從開頭它就帶有錯誤的情調和傾向。憑良心說,我的確想寫個中規中式的東西,所以就沒把評論家的話放在心上。眾所周知,評論家必須在雞蛋裡挑出骨頭,否則一旦出了壞作品,就會罰他們款。評論家還說,我的作品裡“眾所周知”太多,有挑撥、煽動之嫌。眾所周知是我的口頭禪,改不掉的。除此之外,這四個字還能帶來兩分錢的稿費,所以我也不想改。
我舅舅有心臟病,動過心臟手術,第一次手術時,他還年輕,所以恢復得很好。後來他的心臟又出了問題,所以醞釀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