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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個個人的神色似乎有些與平時不一樣,有喜不自禁的,有一籌莫展的,有漠然置之的,有心急如焚的,有鬱鬱寡歡的,不一而足
一個單位最為敏感的是人事問題,最難的也是人事問題了。其他工作都好說。誰都想進步,誰都想有個自己喜歡的工作崗位,誰都喜歡擁有實權,誰都想收入多一點,這是人之常情。副職提拔為正職,從民警提拔為副職,從機關調整到基層,從基層調回機關。年齡大的要妥善的退下,年輕有為的要提拔,工作崗位久的要輪換。在錯綜複雜的人情網路裡,上有領導的壓力,社會上有朋友的通融,下有民警的要求,要做到事事讓人滿意,在人事大調整的旋渦中不落箇中飽私囊、賣官鬻爵的罵名,做個兩袖清風、一塵不染、鐵面無私的“黑包公”看來還真難啊。
陳彪看得出也有些心動,幾天來上班都有些心不在焉了。
我也陷入了一場矛盾之中,那就是要不要活動活動?
“活動。”�
我咀嚼著這個字眼。這些年,它越來越多地出現在人們的口頭和心裡,特別在提拔任用幹部問題上。如今,凡在官場上混並有所進步還要掌握實權的人,有幾個不在“活動”呢?這已經成為公開的秘密。不論是腐敗分子也好,廉潔向上,想幹一番事業的幹部也好,凡要上進,無不“活動”,可是,這個活動不是如何把工作幹出成績來,讓群眾滿意,而是在運用“政治經濟學”,找門路
我要去“活動”嗎?“活動”的目的是什麼?平級調整到其他崗位還是要提拔為正股級,抑或是其他?
平心而論,這幾年我一直很低調、謹小慎微,儘量少說話,多做事。即使說話也儘量做到謹慎、小心。工作能力、成績也是有目共睹的。當然,這還不夠,還要讓領導賞識,讓領導下決心用你。可我做的怎麼樣,從來未向領導表示“表示”,“表示”物質上的,“表示”感情上的現在臨時臨刻去“活動”,有用麼?
不是還有個紅標頭檔案在罩著我們嗎?一想起這個,我便又滋生些許希望,因為檔案裡這樣說到:“鍛鍊時間一般不少於三年。鍛鍊期滿後,由地(市)公安機關商縣(市)委組織部,進行全面考核,並提出使用意見。對其中符合條件者,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者,任命其為縣(市)公安局領導幹部。由於領導職數所限,一時進不了班子的,可採用掛職鍛鍊的方式繼續鍛鍊。超過兩年仍然進不了班子的,可由省委組織、人事、公安部門在本省、市交流到有領導職位空缺的縣(市)公安局。”
白紙黑字,這檔案一點都不假,它一度是我們這批人從警的最基本的驅動力,到了地方上後,它也成為了我們奮鬥的精神支柱。
所以作為上面選派下來的人也要和一般人那樣去“跑官要官”,豈不是對自己的人格是一種褻瀆?豈不有悖上級的培養意圖?何況我一心要堂堂正正地做人,並不想靠走後門換來什麼官職和前程,我只希望人家說某某是靠真本事上來的。
唉,算了吧,聽任組織上安排吧。
1998年7月中旬,新安縣公安局中層幹部人事大調整工作結束,結果是我由團委副書記轉任政工科的副科長,級別不變。
同辦公室的陳彪任命為秘書科副科長;
原來沙溪的羅建華任命為葉坪派出所副所長;
秘書科的邱科長、橋尾的羅所長、沙溪的周所長原地不動。
1995年7月到轉任的這一天,我整整在新安工作了三年!三年的結果不是進所謂的班子,而還是一個小小的副股級幹部。
我似乎已經預料到這種結局,湧生著一種滋味,沒有欣喜,也沒有不快。這時我才發現,沒有“活動”的結果必然會讓領導認為你安於現狀,不求“進步”,因為你沒有去要求沒有去“索取”。我不知道這是不是隨著時間的流逝,對自己失去了信心?還是心中仍存有幻想?
那個時候,地區公安處政治處每一年都會叫縣局政工科寫一份考察鑑定,據說省廳政治部要求的,每一年的這個時候,大家就會升起一份希望,覺得心裡暖呼呼的,常說組織上不關心我們,其實組織上一直在關注著我們呢,一想到這些,心裡鬱積的一些不快就消失了。還有進縣局領導班子、解決副科級待遇是中組部、省委組織部檔案確定的。如果管幹部的最高最權威部門的檔案都不信?我們還能相信誰?
三年不行,等兩年吧,只要盡心盡力做好自己的本分工作,做出成績來,組織上是不會忘記我們的。
我給自己打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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