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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痞做線人,要求其提供大賭的線索。所謂線人,就是些大錯不犯小錯不斷的人。在教科書裡線人也稱為“耳目”。據說是我們第一任公安部長羅瑞卿大將創立的制度。他們為警方提供了有價值的情報,還可以得到一些報酬。
別看那些羅漢地痞平時在群眾面前就像餓狼一般,但看到派出所的警察,就像羔羊般的溫柔,動不動就跑過來散煙敬酒的套近乎,甚至請吃飯。
我起初還有點不習慣,總覺得警察與羅漢地痞本來應該是勢同水火的,但他們頂多是會吃喝嫖賭,或者逞強鬥狠,太出格的事還真沒有,便心想人處在社會中,還是要適應周圍的一切,而不是要周圍的一切來適應你,書生意氣太足,這樣於己無補,不如融入社會,畢竟這裡才是真真切切的社會。
所以每每那些羅漢地痞請我們吃飯,想拒絕,但看其那誠懇的樣子,覺得拗不過這個盛情,偶爾便吃了。
在上桌的時候,我心裡就想:不吃白不吃,反正你有些錢說不定就是桌上撈的是不義之財,就權當我是代表群眾消費了你的,我這是正義的行為!以後你有什麼事,我堅持原則就是了!這樣不斷地為自己敲著警鐘,慢慢地便變得自然了。難怪有的群眾會說“警匪一家”,估計就是這樣來的,但他們只看到表面,不知我們其實在和他們接觸時還是設了一道防線的。這道防線,那就是法律。
一些羅漢地痞陸續的幫我提供了一些線索,抓了一些賭博,多少取得一點成效。但可能他們總覺得有點不仗義,舉報的還是不多。
但機會終於還是來了,一天晚上近十點鐘的樣子,一個線人打了個電話到派出所,說某某地方有一窩子人在一個老房子里正玩得興起,而且是大賭,要我們快去。
我一聽,心裡便來勁了,立即向周所長報告了,當時所裡就周所長還有羅建華、我,因人手不夠,周所長便叫鄉政府政法辦支援了三個人,總共六個人,開出派出所的那輛破吉普,衝了出去。
大約四十分鐘後,我們到達了舉報的那個村莊,費了一定的時間,才找到舉報人講述的那間房子。
這棟土磚做的房子有些年限了,是鄉下用來作為堆放茅草雜物以及用來栓牛的,我們檢視了一下地形,只有前後兩扇門。
聽著裡面傳出的噼裡啪啦的聲音,正兒八經打麻將的聲音,我知道那線人沒有騙我,於是我們馬上分工,三人一組,一前一後。周所長帶兩個鄉政府的幹部守後門,防止賭徒從後門逃跑,我和羅建華及另一個鄉政府的幹部負責前門,按照商定,由我們從正面衝進去。
按道理,抓賭是要看到桌子上有賭資我們才會動手,抓賭其實和抓嫖一樣也講究“證據”,但這次的舉報連賭博是麻將還是撲克,賭注有多大都說得很清楚,而且現場雖然正門的門是緊閉的,但傳出來的喧鬧聲完全可以證明裡面的賭興正濃,所以,我們沒有任何遲疑,猛地一踢大門,衝了進去!
現場讓我們目瞪口呆!不到三十平方米的大廳,擺設了兩桌麻將,正在打的、下注的、圍觀的居然有二十多號人!
空氣在瞬間凝固,在那一瞬間,我都有些懵了,舉報不是說就是一桌人打麻將?而我們就來了區區六個人!
沒容得我們多想,我和羅建華幾乎是不約而同一聲大喊:“全部不準動!”
整個房子裡的人被我們的從天而降驚呆了,彷彿被孫悟空的定身法定了身,都僵在原地,喧鬧聲嘎然而止,只有那100瓦的大燈泡發出慘淡的白光。
也許就是那麼幾秒鐘的時間,滿屋子的賭徒發現就是衝進來三個人,立刻像受到驚嚇的老鼠般竄開來,因為前門已被我關上並把住,有的人見狀就往後門竄。
羅建華見狀,立刻掏出手槍,在電光火石間完成了開保險、拉子彈上膛等一系列動作,“再跑就開槍了。”
話音未落,槍口朝上就是兩顆子彈在槍管裡炸響。啪!啪!聲過後,喧鬧的世界又一下全靜了下來,沒有跑動的均如木樁一般釘住不動。用真槍實彈來威懾一群賭徒,雖然說猶如殺雞用牛刀,但效果卻非常好。
想開啟後門逃跑的賭徒自然沒有想到,等候在外面的周所長也掏槍衝了進來,並把住了後門。前後夾擊,賭徒們這時真是恨沒有生就一雙翅膀,只好往旁邊廂房裡、樓頂上亂竄,有的鑽進禾草堆裡,用禾草掩藏自己,但顧頭不顧尾的,讓人想起了沙漠裡的駝鳥。
這個時候,只聽得連續的幾聲撲通撲通響,有幾個漏網的還是跑到閣樓上不顧性命開啟窗門,從三四米高的樓上跳下去跑了,但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