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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其中抵扣戰爭賠款。啥時付清啥時還給波斯人);呼羅珊地區主權依然為波斯所有,但是必須保證為非軍事區,即波斯帝國對呼羅珊地區依然保有行政、稅收、治安等權力,但是在該地區不得組織和駐紮軍隊;華夏尊重波斯的宗教和風俗習慣,但是波斯必須保證聖教傳教士在波斯傳教的自由,不得以任何藉口迫害聖教教士和信徒。這一點米納爾亞等波斯人雖然非常不滿意。但是卻只能能接受。要知道這次戰爭就是因為宗教衝突打起來的,米納爾亞可希望又留下什麼隱患。華夏人有在波斯帝國境內自由通行、商貿、學習、逗留、居住等權利。波斯政府必須保證他們地生命和財產安全;華夏和波斯繼續保持友好往來,互駐大使,華夏在伊斯法罕、設拉子、內沙布林、巴士拉、摩蘇爾\巴比倫派駐領事,任一在波斯境內的華夏人將由相應的領事進行協調管理,華夏人在波斯境內違反波斯法律,未經當地領事知曉和參與,不得逮捕,不得審判;波斯開放巴士拉港為自由港,華夏商船可以自由出入該港口碼頭,自由港區域裡無論庫存、轉運或者交易,不得徵收任何關稅,只有在越自由港區域繼續進入波斯國可徵收關稅,等等三十五條。
波斯人召開了御前會議,討論透過《泰西封條約》。薩珊王朝名義上實行中央集權制,皇帝號稱“大王”或“眾王之王”,皇權在理論上不受任何限制,但實際上卻受制於教俗大貴族。皇帝之下設御前會議,議會由宗室成員、高階祭司和大貴族組成,任何重大決策必須得到御前會議的透過。
會議開了一天,終於透過了該條約。儘管諸位貴族祭祀心不甘情不願,但是事實擺在面前,不由眾人不低頭。巴拉什一世接著用了國印,波斯方面算是完全同意了該條約。至於華夏方面,雖然還需要透過三省審議,曾華才會簽字同意,兩國再互相換文正式成效,但是這麼有油水地條約三省怎麼會不同意呢?
條約簽好了,曾華突然對波斯的政事非常感興趣,開始頻頻向巴拉什和米納爾亞提出許多建議。
在曾華的建議下,巴拉什一世下詔宣佈《奴隸大赦令》,全部釋放境內全部奴隸,恢復他們地人身自由,並且宣佈奴隸收入的一半歸他們自己所有。這些舉措只是推動波斯帝國早就開始的廢除奴隸社會制度運動,讓波斯進一步踏入封建社會。而那些奴隸並沒有獲得真正的自由,只是轉換為農奴而已。
曾華藉口數百來自各地的大貴族和將領們“投降有功”,要求巴拉什一世對這些人進行分封。按照曾華的“建議”,波斯帝國被分成三十九個行省,每一個行省由一名“有大功”的大貴族任總督,擁有該行省的行政、稅收和軍隊權;然後再層層分封了一千七百多位貴族和將領,賜予他們大片地土地,授予他們在該土地上的行政、稅收、組織軍隊的權利。
在稅收方面,各地貴族收到稅後一部分上交給上一級貴族,一直上交到行省,行省再統一交到中央。而中央準備打仗時,就下令給各地,貴族們召集自己領地上計程車兵,向上一級貴族報到,如此一級級地召集軍隊,最後由各行省總督帶領,彙集在皇帝陛下的旗下。
曾華的建議極大地加強了世俗貴族們地權利,使得他們能夠在自己地領地上集行政、稅收、軍事大權於一身,成為一個“半自治”的“土皇帝”。而這個建議在另一方面極大地削弱了波斯皇帝地君權和祭司的“神權”。但是這個時候波斯皇帝是最弱的,而襖教祭司已經曾華定義為這場宗教戰爭的“幕後黑手”,自然要被打壓,他們擁有的大量土地被沒收,用來分封各貴族和將領。
御前會議足足開了四天,終於在人數眾多的貴族們的支援下,該建議被透過了,然後是大貴族們討價還價,爭奪三十九個行省總督的位子,接著是各貴族、將領們為自己爭取地位和領地,一直爭吵到了華夏十七年才算塵埃落定。
除了這些分封,波斯還廢除了中央派一些王室成員擔任重要行省的總督的慣例,取消了設定的比行省還要大、下轄若干個行省的四大行政區。波斯軍隊的主力也不再由阿扎特(自由民)組成,而是由大大小小世襲貴族子弟組成,輔助兵將由他們領地上的平民組成。
很顯然,波斯中央權力被極大的削弱,皇帝的直轄地只包括了泰西封附近、巴比倫西亞、巴士拉所在的蘇美爾地區。所以這裡還非常富有,但是皇帝還要直接承擔數額巨大的戰爭賠款。
一些波斯人已經看出來了,華夏人不希望看到一箇中央集權的波斯,或許只有這樣的波斯才符合華夏人的要求。但是波斯人也只能默默接受了,相對於亡國來說,這已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