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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擦了擦嘴,對林蕾開門見山:“魏國寧家的那雙襪子,是我的。不過請你相信我,我和他僅僅是同事和普通朋友的關係。”後面這句話我說得理直氣壯,因為這倒本來就是事實:“關於那襪子,是這樣的。前天我和我老公鬧矛盾,他動手打了我,我一氣之下就跑出了家。後來我在路上碰見了魏國寧,那時我心情很糟,就叫魏國寧陪我去喝酒。”說到這兒,我嚥了口唾沫。撒謊不是件容易的事兒,撒著撒著就口乾舌燥:“魏國寧對朋友一向很仗義,就陪我去了。結果我喝醉了,他就把他那裡借我住了一夜,他自己睡在了公司。第二天我頭暈得厲害,就不小心把襪子忘在了他那裡。”
說完這一大通,我如釋重負。其實,細想想這一大通,可信度簡直低得無與倫比,低得沒有存在的價值。倘若換作了劉易陽帶著一個女人來跟我叨叨了這一大通,也許我會賞給他們一人一巴掌,然後拂袖而去。路上碰見?這全中國十好幾億的人口,怎麼就讓你們倆碰見了?陪著喝酒?你知不知道酒後最愛亂性?懂不懂什麼叫防患於未然?借她房子住?你如果不能把她送回家,那至少能讓她去住住旅館吧?忘了穿襪子?我呸,光腳穿鞋你不嫌難受嗎?
可我是我,林蕾是林蕾,我眼睜睜看著她的嘴邊也泛出如釋重負的笑意來。魏國寧說的沒錯,她的潛意識裡一直在等待魏國寧給她一個解釋,而不管那個解釋有多麼荒謬,多麼漏洞百出,她也會相信。
“對不起,我昨天不應該任性。”林蕾含情脈脈地望著魏國寧。
真是個忍辱負重的好女子。男人偷了吃,還要跟他說對不起,自己傷心了,哭了,衝動了,跑走了,一時半會兒不想見他,不想聽他辯駁,這種種行為,則統稱為“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