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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
欲除首惡,先剪羽翼。這個道理熊儲很懂。
所以,要幹掉煙雲罩背上的土匪,首先就要幹掉後面的二十四個傢伙,這就變成了三件事。
心裡做了一個決定,結果出來了三件事情,熊儲感到很麻煩,也很棘手。因為感到很棘手,所以熊儲才暫時沒動。
熊儲沒動,不等於土匪也沒動。
既然選擇當土匪,那就說明耐性不好,十有七八脾氣也不好。
按照一般常理,一個孤身遠行的客商遇到一大群土匪,應該嚇得屁滾尿流,然後趴在地上磕頭求饒,而且眼淚鼻涕一大把才對。
可是今天情況很特殊,至少領頭的這個土匪覺得很特殊。他懷疑眼前的這個人已經嚇傻了,徹底變成了呆子,所以才不能動。
究竟怎麼回事,這需要檢查一下,所以土匪動了。
領頭的這個土匪,不知道是藝高人膽大,還是自大成痴,反正他直接催馬上前,手中的長槍一抬,就直奔熊儲的胸口扎來。
這個領頭的土匪,熊儲從一開始就覺得他有趣。
當一個男人,尤其是一個殺手,發現另外一個男人很有趣的時候,那就只有兩個結果。
一個結果就是砍掉對方的腦袋,然後轉身就走。所謂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不外如是。
另外一個結果就是兩個人一起走,然後找個路邊小酒館喝得酩町大醉,然後各奔東西。
能夠指點自己,讓自己獲得更大的進步,這是千載難逢的機會,當然要珍惜。
但是你有事沒事對我指指點點,而且是當面指指點點,這就不能忍受。
只要是年輕人,最不喜歡別人在自己面前高高在上,指手畫腳。
熊儲雖然是殺手,但也是年輕人,有著年輕人的傲骨和脾氣。
現在,這個領頭的土匪不僅高高在上,而且策馬衝過來對自己動刀動槍,這就是藐視自己的存在。
熊儲突然覺得這個傢伙並不是一般的有趣,而是非常有趣,有趣極了。
作為殺手來說,對於一個非常有趣的男人,就不能不有所表示,所以在這一瞬間,熊儲也動了。
身如幻影,劍如閃電。
熊儲沒有迴避對方的長槍,而是直接奔著對方的槍尖過去了。
當然,熊儲不會用自己的胸膛去迎接槍尖。
就在敵人的槍尖撞上自己胸口的萬分之一個剎那,熊儲把身體詭異的一側一扭,已經順著槍桿滑到了馬匹身後。
後面二十四匹馬背上的土匪,彷彿覺得一切都不真實。因為熊儲還是最開始的那個模樣,站在路中間一動不動,連姿勢都沒有變過。
煙雲罩還在繼續向前奔跑,但是馬背上已經掉下一個人來,而且正在地上打滾,還大聲嚎叫,聲音非常悽慘。
後面的二十四個土匪這才發現,掉下馬背的大當家,右腿竟然不見了。
不對,右腿還在,只不過不在大當家的身上,而是在旁邊五尺開外。把四周搞得鮮血淋漓,讓人噁心。
沒有人看見這個人什麼時候把劍拔出來,也沒有人看見這個人什麼時候削斷了大當家的右腿,更沒有人看見這個人什麼時候有把劍插入劍鞘了。
大家分明看見大當家的長槍刺向對方的心口,結果被刺的人還好好的,似乎一動也沒動過,不過是和煙雲罩換了一個位置。
但是大當家的右腿和身體分家了,現在還在不住的噴血,這是不爭的事實。
這一切實在是太詭異了,詭異得讓人無法接受。
或許這個年代的人們都非常迷信,對於自己無法接受的詭異事情,都有一種與生俱來的恐懼,所以他們選擇逃走。
當然,二十四個土匪並不是覺得他們大當家丟了一條腿很詭異,而是覺得站在自己面前不言不動的這個人非常詭異。
江湖上很詭異的人,大都屬於惹不起的人。
惹不起就躲著,躲不了就跑,這也是一條江湖規矩。所謂退避三舍,其實就有這個意思在內。
所以,那二十四個傢伙沒有半點兒義氣,幾乎在同一個瞬間,他們撥轉馬頭就跑。
至於沒有了右腿的大當家,最後是一個什麼結局,現在已經沒有人關心了。
不過,世界上的事情還是天公地道的,不講義氣的人絕對沒有好下場。
熊儲一劍削斷了大當家的右腿,隨即還劍入鞘,重新靜立不動,自然有極大的緣故。
按照他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