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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現場實在是太血腥了,我從來沒見過這麼慘的死法,真是陰功哦。”陳伯是地道的廣州老人,普通話說得不太標準,所以用肢體語言比劃著向高翔描述自己作為目擊者在現場所看到的。
“您除了他們兩個人之外,還有沒有看到其他人?”
“沒有,警察都問‘是不是年紀大了視力不好看不清楚呀?’。我就跟他們說我的眼力好得很,每次跑完步我都仲要去江邊釣魚,江裡的魚鰾輕輕動一下我都睇得到。有人跑過我一定是睇到勒。”老人不太樂意被別人質疑他的眼力。
“在現場您還有沒有見過其他的一些東西?”
“什麼東西?冇了,都是血。你別看我是個老人家,後生那陣參加械鬥也是見過死人的。跑到那個地方的時候,是一點都不慌張哦,後面來的那個年輕人臉都嚇綠了,呆呆地立在那裡,都是我提醒他報警的。血糊糊的那個人。咂咂咂。”
“你接近過死者,你有沒有見他身上或是手裡有這個東西?”高翔掏出了那顆藍色的玻璃彈珠。
陳伯拿起來,若有所思地看著,突然他一拍大腿說:“我就跟警察說,我見到他的時候,他嘴巴動幾下好像要講嘢,可是警察說,我們發現那個男的時候他其實已經死了兩個多小時,是不可能有嘢要講的。”
“你說什麼?已經死了兩個多小時?”陳伯老人的回答牛頭不對馬嘴,不過卻讓高翔有一種從高處踩空的感覺。
“對啊,可是我真的有看到他好似嘴巴在動哦,不過也有可能是錯覺了。”陳伯自顧自地說著:“你是沒看到,那裡喔,到處都是血,那個人渾身是血,旁邊還躺著一個沒有血的,我當時一看躺著兩個人在那裡,都不知應該先看哪一個”
沒有注意陳伯的話,高翔陷入了滿是疑惑之中。
手中的資料是沒有死者驗屍報告的。所以一直以來傑仔的表述讓高翔陷入一個誤區:死者是死在鑫仔的面前的。鑫仔自己應該也是這麼認為。
可是事實卻並非如此。
不理會高翔的反應,陳伯自顧自地說。“死那個人是趴在地上的,當時我不知道他死沒死,就把他反過來,好得人驚哦,就這麼吊著一個眼珠子在外面,一隻眼望住我,我好像看到他嘴巴像魚一樣的動了兩下,可跟警察說的時候他們說不可能,驗屍官說已經死了兩多個鐘頭嘞。”
現在高翔明白了,難怪警察最終對於鑫仔的證詞選擇了否定,還安排心理輔導。一個死了這麼久的人怎麼可能走來走去。
在科學的判定之下,鑫仔的話只能是驚嚇之後的心理創傷或者是撒謊。
唯有高翔可以鑑定鑫仔說的是真的。
難道鑫仔暈倒的時間超過兩個小時?可是又說不過去,陳伯和肖滿堂都是被他的叫聲吸引過去的。
還是鑫仔在大霧裡停留的時間有兩個小時,而他自己不自知?
可半分鐘前路過那裡的肖滿堂證明是沒有人的。看他那個樣子,不太像撒謊。
時間和空間的錯位。高翔突然想到這句話。
隨即覺得自己可笑,這案子難不成有科幻成分在裡面。那是不可能滴。
然而,已經死亡兩個小時的屍體不僅會走動,還匪夷所思地給了鑫仔一粒玻璃彈珠。
幸好警察沒有告訴鑫仔那個人已經死亡兩個小時,要不小孩子一定被嚇壞;幸好鑫仔沒有把彈珠給警察,否則他一定會被安排換個醫院並且呆上一段時間。
但是這一切的關聯要怎麼解釋?
高翔回過神來後,提醒著陳伯:“陳伯,那個珠子?”。
“喔,這個啊,”老人好像剛剛想起手中的東西。
“沒有”說罷他把珠子還給了高翔。“沒有見過,到處都是血,衣服都被砍成一碎碎,我還是很鎮定的,沒有看過這個東西。話說回來,靚仔,你這個東西是在那裡撿到的?”
“不是”就在高翔收回彈珠想著怎麼岔開這個話題時,電話很識時務的響了。是同事夏雨打來的。
“你在哪兒?”聲音很急切。
“我在核實一些資訊。”
“趕緊,主編讓我通知你,趕緊去新塘區塘明街743號,又一樁。”
“什麼又一樁。”
“跟你手上跟那個案子一樣的,虐殺。”夏雨是個急性子:“聽說場面比江邊還血腥,主編也是剛剛接到訊息,你去看看吧。”
聽夏雨一口氣說完,高翔不由得倒抽了一口冷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