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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時孔宇在門口等我,他白色的頭髮染回了黑色,而且長髮剪成了板寸,所以我起初並沒有認出他來。
他叫了我一聲,因為是一樣的聲音,我才認出他來。
孔宇的酒吧重新裝潢了,原本黑白格的風格變成了五彩斑斕的彩色,孔宇也由朋克青年變身為白領一族了,竟然拋棄了一身鉚釘的衣服,換上了一身韓版西裝。
我忍不住好奇的打量起他來,“孔宇,想不到不見面的時間,你也變了許多!”
“那是!”孔宇說著像以前那樣甩了一下劉海,不過他很快意識到這個動作在如今看來有些多餘,所以他笑了笑,“我最近喜歡上了一個女孩,她說不喜歡我原來的樣子,所以我就改變了一下。”
“她是對的。”我點點頭,“現在的你利索乾淨多了,要比以前那個憤世嫉俗的痞子好多了。”
和孔宇聊天的時候總是愉快的,他拍拍我的肩膀說,“對!不管是我孔宇,還是你陽信,雖然以前的生活恨糟糕,但是我們完全可以洗心革面重做新人。”
今晚的酒吧主題叫做“今天我們不畢業”,我有些奇怪的問孔宇,“現在才10月份,不是畢業季吧?”
“嗨,我孔宇從來不湊熱鬧的,是今晚有一所大學的學生來這裡包了場,好像是有人要出國吧,所以提前舉辦的。而且我猜包場的人是個富二代,不然一個學生哪裡有那麼多錢。”
孔宇說這話的時候,語氣中竟然還帶了仇富的情緒。我好笑的說,“孔宇,你本身也是富二代,可不能瞧不起和你一樣的人啊!”
孔宇卻突然有些傷感的說,“其實我還真挺瞧不起自己的。”
八點的時候,包場的學生陸續來了,我也做上了點歌臺,唱起自己愛的歌來。
孔宇告訴我今晚都是學生,所以任務算輕鬆,只要隨便唱上幾首就行了。我點頭,“拿人錢財替人分憂,你放心,雖然我今晚沒打算收你的錢,但是看在我們還算有交情的份上,我會認真唱的。”
孔宇一邊幫我除錯麥克風一邊說,“陽信,其實我挺在意你的。你現在到底住在哪裡,和什麼人在一起,你能告訴我嗎?”
他前一秒還說自己有了中意的女孩,此刻卻又用那種特別深邃哀怨的眼神看著我,這令我有些疑惑。
我不願提起顧遠,所以避重就輕的說,“你放心,我現在在學校唸書,有大房子住,挺好的。”
我是疤痕體質,雖然脖子上的傷疤已經有些時日了,可是疤痕不僅沒有消褪,反而像蜿蜒的蜈蚣似的,看起來特別醜陋。所以我特意穿了一件蕾絲高領的衣服把脖子遮住。可是孔宇卻一直盯著我傷疤的地方看。
看了大概一分鐘,他才說,“那還真挺好的。”
這些學生大多和我同齡,若是我當時沒有走了彎路,那我幾個月前應該就畢業了……
看到這些學生,未免觸景傷情,所以我把關注點轉移到歌曲上,用梅豔芳的《女人花》來開嗓。
一曲唱畢,臺下有了稀疏的幾個掌聲,大多人都在喝酒聊天嬉戲,我並不覺得冷清,打算接著再唱一首,豈料從右邊的角落一直傳來一個鼓掌的聲音。
有規律的、冷清而固執的一直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