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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警察很快把它扔進了一隻鐵籠子了,麻利地給籠子上了鎖,把它牢牢地關在了裡面。

兔子撞了幾下籠子,然後就理解到了自己的絕望處境。

它驚魂未定地用力跺了幾下後腳,發出驚天動地的聲響,然後,逐漸放棄了掙扎。

它安靜了下來,把身體儘量縮小,團成了一團,一動不動地趴在了籠子的角落裡。

有警察從飯盒裡拿出一根胡蘿蔔扔進了籠子。

兔子看了看那根胡蘿蔔,但是沒有理睬它。

對於一個待處決的死刑犯來說,最後的晚餐,的確是難以下嚥的。

兔子很明白,不一會兒,它就會變成一鍋熱氣騰騰的兔肉,被放在警察局的餐桌上。

作為一隻兔子來說,生命這樣結束,實在是再常見不過了。

(三)

鄰居大嬸緊緊拉著她手裡的黑狗,用放鞭炮似的語速向警察解釋事情為什麼會能鬧得這樣滿城風雨。

她一再強調她才是受損失的一方。

警察拿著筆記錄著她的口供,還詢問著幾個被狗和兔子撞到的行人當時的情況。

警察對鄰居大嬸說,她今天真的很幸運,雖然如此聳動視聽,搞得全鎮六神不安,但所幸沒有損壞別人家的東西,也沒有導致別人摔倒,所以,她應該默然忍受那幾片菜葉的小小損失,慶幸自己不用賠償別人家的損失。

就在警察和鄰居大嬸說話的時候,她那隻狗一直盯著籠子裡的兔子,目露兇光,嘴唇皮外翻,露出裡面尖利的牙齒,不時地發出低聲的咆哮。

而兔子就更緊張地團縮起身體,趴在籠子最遠離黑狗的地方,一動也不敢動,大氣也不敢出,兩隻鼻孔快速地翕動著,小心臟跳得飛快。

就在這時,沈先生帶我走進了警察局。

沈先生走過去和那位做筆錄的警察打招呼,送給他一包臺灣的香菸。他們開始言來語去地交談。鄰居大嬸也參加了談話。

後來,我才知道,沈先生對警察和鄰居大嬸說,真是很抱歉,這隻兔子並不是一隻野生的兔子,它是我們營地的女貴賓帶來的寵物。

他用手指著我,警察和大嬸的目光都轉向了我。大嬸看到我臉上的泥點,記起剛剛看到過我和沈先生在土牆邊說話。她對警察點頭,好像是在證實的確在營地看到過我。

沈先生邏輯嚴密地論述道,既然這隻兔子是一隻寵物,那就是這位女士的私人財產。這位女士剛才專心地聽著我的講解,一時不慎,讓兔子從懷裡掙脫逃跑了。兔子跑到了牆那邊的園子裡吃了大嬸的菜葉,這個損失當然應該由這位女士來賠償。按照法律的規定,這位女士願意加倍賠償大嬸損失的菜葉,三倍也可以,但是無論是大嬸還是警察,還是大嬸的黑狗,都無權隨意處死別人的寵物。在這位女士完成了賠償之後,兔子應該交還給這位女士,由她帶回去嚴加管教。

鄰居家大嬸聽說還有三倍的賠償,馬上相信了沈先生的說法。她一口答應接受賠償,讓警察把兔子給放了。

畢竟,要一鍋兔肉有什麼用呢,兔肉是每家每戶經常吃的,沒什麼新鮮的。不如要一點美元來得更划算。

警察狐疑地看了看沈先生,又看了看我,又低頭看了看那隻不依不饒的黑狗。

然後他拿著筆錄本走了過來,例行公事地問我兔子叫什麼名字。

我情急之下想不出兔子的名字,只好衝口而出:“它叫蘭陵王。”

第九百五十二章 蘭陵王(下)

(一)

那天,我在警察所衝口而出,這隻兔子叫作蘭陵王。

話音響起,連我自己也嚇了一跳。天知道我為什麼會脫口而出這樣一個名字!它各方面聽起來都十分不像一個兔子應該有的名字。

我現在想起來,它可以叫乖乖、小白、寶寶什麼的,我頭腦裡湧現出了上百個合適的名字,可是已經太晚了,不方便改口了。

“什麼?”警察難以置信地看著我。他看著擔任翻譯的沈先生,追問了一句:“她管這畜生叫什麼王?”

我的臉忍不住紅了。

《蘭陵王》是我正在構思的一個新小說。我來之前的路上,腦子裡一直都在想著它。

我只好解釋說:蘭陵王是個中國古代的美男子,皮色白皙如玉,就像這隻兔子一樣潔白。

我看向籠子裡的兔子,它渾身已經沾滿了泥點,神情狼狽而沮喪,看上去十分不像一個美男子的模樣。

但是也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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