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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為保衛國家獨立自主之精神,以踐履聯合國憲章所賦予之責任,對於向以促進國際合作,維護世界和平為目的之外交政策,應予維持。
“三、為切實維護人民之自由生活方式,應停止施行暴力之政策,對人民之自由權利及其生命財產,應依法予以保障。
“四、雙方軍隊應在平等條件之下,各就防區自行整編,其整編方案,必須有雙方互相尊重同時實行之保證。
“五、政府之組織形式及其構成分子以確能保證上述第二、三、四各項原則實施為條件。”
第二章 十字路口 12(1)
北平,中國共產黨與國民黨“南京政府”的談判到了最緊張的階段。
4月13日晚九時,在中南海勤政殿舉行和談第一次正式會議。中共首席代表周恩來提出《國內和平協定》八條二十四款草案,南京代表團的成員徹夜研究,提出了四十多處修改意見。
4月15日舉行第二次會議。中共代表團接受了南京代表團半數以上的修改意見,某些方面作了些妥協,但對於“就地停戰”和“劃江而治”兩點,斷然拒絕,並提出《國內和平協定》的最後修正案,明確指出談判以4月20日為期限,南京代表團是否願意在協定上簽字,須於20日以前表示態度,並定4月20日為簽字時間。會後,作為南京政府代表團的首席代表張治中為難極了!心想這個協定雙方已經談了這麼多天,基本上沒有什麼了,但如果我們簽字而南京不認賬,這個字也是白籤。他暗暗算了算,此時離簽字的時間還有72小時。他毅然決定黃紹竑偕顧問屈武,攜帶《國內和平協定》最後修正案飛返南京請示。
黃紹竑與屈武一下飛機,就被李宗仁接走了。
當李宗仁讀罷《國內和平協定》的最後修正案,緊張得忙打電話給張治中,要他速去見周恩來,請中共把簽字的時間延長几天。
18日下午8時,李宗仁召集桂系的核心人物黃紹竑、白崇禧、李品仙、夏威、黃旭初、程思遠、邱昌渭、韋永成在傅厚崗官邸舉行會議,商討和議問題。
黃紹竑看了白崇禧一眼,首先發言:“有人認為《國內和平協定》是無條件投降的協定,這就看我們從什麼角度來對待它。當前在軍事上既不能保持均勢,從而在政治上也不可能取得絕對平等地位。吾人迫於形勢,絕不能同蔣介石共呼吸,同命運。蔣介石還可以退守臺灣,苟延殘喘,我們形格勢禁,沒有別的道路可走,只有和局才足以自保。”他見李宗仁點了點頭,又說,“如果德公同意籤這一協定,則將來可選為聯合政府的副主席,即廣西部隊亦因此得到安全的保障,共方已同意健生所率領的部隊可以繼續留住武漢,也可開到兩廣,兩廣在一年內將不實行軍事管制和土地改革。這些條件對我們是十分有利的,也是非常寬大的……”
李宗仁聽到這裡,不由插口道:“我對個人問題無所謂,而惟有為絕大多數人的利益著想。我是為和平而上臺的,如果求和不成,那就應該辭職,以謝國人。所以我們現在要談的應以大局為重,以國家前途為重。”
手握桂系兵權的白崇禧板著臉坐在沙發上一言不發。當眾人都發表了意見,他不滿地看了看李宗仁,又看了看黃紹竑,兀地站起身,武斷地一字一句地說:“看來該我最後作總結了!”會場頓時無聲。他忿然地說道:“和談代表團北上時,政府是有‘腹案’的,代表團沒有堅持我們的基本立場,實有負付託之責。至於所謂兩廣在近期內不致有大變動,那也不過是時間遲早問題。這種和局,好像吃雞一樣,好的部分先吃,其後雞頭雞尾也要吃光。我已決定:只要中共堅持渡江,便不能接納和議!”
李宗仁忙站起身正要開口,黃紹竑搶先勸道:“健生,你不要太固執了。傅作義在北平說得好……”白崇禧忿怒地把手一揮,打斷他的話,吼道:“我不聽!我不聽!”扭身揚長而去。會議終無結果,時已深夜一時。
第二天南京政府行政院由何應欽主持召開秘密會議。
會議的形式很奇特,作為代總統,李宗仁只是列席會議。吳鐵成以國民黨中央黨部秘書長的身份代表國民黨中央,從廣州趕來參加會議。閻錫山,參謀總長顧祝同,和談指導委員會成員張群、于右任、居正、吳忠信、朱家驊、童冠賢等人也應邀參加。
黃紹竑報告和談的經過之後,與會者有的搖頭,有的撇嘴。
吳鐵成氣勢洶洶地起身發言:“這個協定是絕不能接受的……”正說著,侍衛跑進來報告,說北平的長途電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