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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蹊蹺,如果不看證據,單從兇手父母所述來看,費錦有殺妻的動機,而且他是報案人,有殺人的時間。證據是可以透過調查收集來彌補齊備的,但是動機和時間則是客觀的,客觀的東西總是更能讓人警覺。所以蕭家鼎心中隱隱有幾分不安。
他沉吟片刻,到底還是對老婦道:“你兒子殺人的那個房子還在嗎?我想去看看。”
既然有疑慮,他想去現場瞭解更多一些東西,以便確定心中所想是不是真的。
費母忙道:“在在,那房子一直鎖著,那房子是買給他們的,他們還沒有孩子,兒媳死了,兒子被抓了,房子就一直空著,也沒有打掃過,他爹說懶得管他的事情,等他要是被砍頭了,就低價直接賣出去。”
蕭家鼎心中一喜,這樣更能瞭解案件真實面目。於是,費母帶著兩個丫鬟,陪著他和衙門捕頭一起去了現場。
現場這座小宅院距離他父母家不算遠,拐過一條街就到了。看來,他父親所說的對他死心了還是氣話,買房子都不願意太遠,希望相互還是有個照應。可惜還是沒有能如願。
費母開啟了房門,蕭家鼎推門進去,院子很小,兇殺發生在臥室裡,推門進去,便聞到一股血腥味。時間都過去好幾個月了,這血腥味竟然還沒有消散,一來因為門窗緊閉,二來因為砍斷脖子,血流太多。蕭家鼎看過現場筆錄,當時臥室大門是開著的,按照記憶,把房門推開了,便看見地上暗紅色的一灘痕跡,早已經乾涸龜裂成殼了。屋裡陳設都還是很整齊的。陳設也還不錯,看得出應該是個小康之家。看來分家的時候,費老爺還是給兒子分了不少好東西。
蕭家鼎的目光在屋裡慢慢掃視,最後,他的目光落在了血手印上,那血手印在桌子上和床沿上,其中桌子上的一枚最為完整。
蕭家鼎盯著桌子上的這枚手掌紋。想了想,他歪著頭察看,竟然能模糊地辨認出手掌印裡的紋路!
蕭家鼎心中一陣興奮,他大學本科學過《犯罪偵查學》。知道一些指紋鑑定的基本知識。準備進行一下比對。指紋是證明犯罪同一認定最好的證據。因為這費錦說他當時在草叢裡喝醉了睡了一覺才回去,回去才知道他媳婦被人殺了。也就是說案發時他不在現場。但是。現場卻發現了跟他一樣大小的血掌印。由於只是透過掌印大小了來判斷是不是同一個人留下的,這個很不靠譜,要是能鑑別出掌印裡的指紋跟費錦的同一,那就板上釘釘了。
蕭家鼎對那捕頭道:“你在這看著。誰也不要進來,我回去一趟馬上會來。”
捕頭忙答應了。蕭家鼎趕回大牢,用宣紙提取了費錦的手掌印。費勁不知道他要做什麼老老實實給他提取了。
拿著手掌印回到費家,讓捕頭把那張帶有血手印的桌子搬到院子裡太陽底下,然後將那宣紙上的血手印放在旁邊,進行紋路的比對觀察。
最有比對價值的當然是指紋,他不需要比對指紋的具體有多少個相同點。只需要比對指紋的型別就行了,因為他要進行的是排除鑑定,也就是說,如果這個血手印跟費錦的手印完全不同。證明不是費錦的,那就排除費錦是兇手的可能性,從而證明費錦是被冤枉的,那也就證明州府衙門的判斷是正確的,這是一個冤案。
第一個和第二個指紋的型別都相同,可是當蕭家鼎看到第三個指紋時,就明顯不一樣的,血手印是斗紋,而費錦的卻是箕紋!
蕭家鼎有一種失望,同時又有一種如釋重負的感覺。——如果證明這兩個手印指紋相同,也就是說證明這個案子就是費錦做的,那楊王妃的任務也就完成了,不用再去尋找別的罪證對費錦進行懲處,可是現在,基本證明這個血手印不是費錦留下的,這也就是說,費錦不是兇手!那自己還得找別的罪證去懲處他,這不是蕭家鼎樂意的,又不得已而為之,故此失望。不過,確認不是費錦做的之後,蕭家鼎有釋然了,證明衙門的判斷是正確的,這是一個冤案。發現一起冤案這種感覺,真的是如釋重負的。
本來,只要有一個指紋的型別不吻合,那就完全可以排除手印的同一了,但蕭家鼎還是很謹慎地繼續把剩下的七個指紋也進行了逐一型別對比,發現總共有三個指紋型別明顯不同,從而證明血手印根本不是費錦所留,而是另有其人!也就是說,這個案子的兇手不是費錦!
蕭家鼎很想就此罷手,但是,剛才聽到費母說了費錦媳婦的事情,覺得這個女子真的很可憐,逆來順受,羔羊一般,一個與世無爭的柔弱女子,到頭來卻慘遭橫禍,被人砍斷了頭顱而死。當真是紅顏薄命,心中不由得升起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