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部分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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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他參加過一次實彈射擊,用“五六”式半自動步槍打靶,每人打3發子彈。
他居然打了個30環。
那次之後,他千方百計借到一支氣槍,下了班就揹著槍到附近的林子裡去轉悠,打鳥。
一年之後,他的槍法練得極準,15-20米內,槍響鳥落,彈無虛發。
同時,他的殘忍性也有所表露,夜裡他不睡覺,用氣槍瞄著打老鼠,一槍能把跑著的小老鼠打進牆角里。
孤獨的人未必心理不正常,只是他們不喜歡交流。
當然,孤獨並不決定一個人走什麼道路,不過孤獨的人可能比開朗的人危險。
如果他們能走正道,或許他能成為射擊高手,說不定能獲得體育金牌,但偏偏走上了一條罪惡的不歸路。
他們的家庭生活非常貧困,不能說貧困一定導致犯罪,但貧困對白寶山的心靈的確產生了無法排除的負面影響。
加上他的獨來獨往,加上他無論白天黑夜喜歡四處遊蕩,加上他的“蔫大膽”,加上他排斥外界的陰暗心理,加上週圍“壞孩子”的影響—盜竊的事不可避免地發生了。
開始是小偷小摸,漸漸發展到偷人家院裡的腳踏車,勾結鄰居家的孩子,結夥入戶行竊,潛入工廠盜竊生產原料和成品。
他心中的黑暗領地擴大了,但他“顧家”的意識並沒泯滅。
他的盜竊行為觸犯了法律,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
直至刑滿獲釋,完成了他前半程的人生道路。
天快亮的時候,他發現鐵路邊上有個廢棄的燒磚的土窯。
他在窯地裡挖了兩個坑,用塑膠布把兩支槍和子彈包好;分別埋在這兩個坑裡,做上記號。
然後他脫掉身上的綠軍衣和綠膠鞋,換上圓領衫,把鞋和衣服埋進一個爛泥塘。
然後,他在露天的土窯裡隱藏起來。
早晨7點,馬曉偉從舊磚窯裡走出來,這時他已經煥然一新,圓領衫大褲衩,兩手空空,只拿著一個小包。
他穿過鐵路,在公路上攔住一輛開往市區的長途車。
在發案的當天,軍區保衛處就提出與北京併案的提議,他們十分熟悉北京幾起案件的案情,軍區保衛處與北京市公安局取得聯絡,送去了物證樣品。
僅僅一天的時間,就把襲擊哨兵搶劫違法資訊案與北京市發生的數案並在一起。
案件的一致性是顯而易見的,均為一人單獨作案,犯罪嫌疑人有槍,作案手法相同,襲擊物件;作案目標一致。
犯罪嫌疑人,被披上了越來越濃郁的神秘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