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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剛剛出生的嬰兒一般,而且在陽光下甚至可以看到隱隱地泛著光芒,要不是他身上穿著一套破舊的短袖男裝,否則,還真看不出來他是個男孩子。
往下看去,在小男孩的懷裡躲著一隻受到驚嚇的小兔子,整個身體顯得十分乖巧,但是卻膽怯的露出一個小腦袋,眼睛恐懼的看著大鬍子,身體不停地顫抖。
“我就不給,它都受了那麼重的傷你們還要抓它,它好可憐的。叔叔,您就發發慈悲放了它吧!”小孩將青灰色的兔子,抱在懷裡,雙手緊緊地將兔子護住,生怕一個不小心就被搶了去似的,眼睛忽閃忽閃的看著大鬍子,可憐兮兮地乞求著。
說也奇怪,疾風兔乃是二級魔獸,雖然沒有什麼厲害的技能,但是它的性子不像家兔一樣溫順,正好相反,它的性子是出了名的剛烈,火爆。根本不可能像今天這樣乖乖地被人抱著,而且還一副十分享受模樣。這一切的一切都讓讓大鬍子吃驚不已,但是驚訝歸驚訝,這隻兔子他是不會放棄的。
這一夥人那會理會他的這一副說辭。和其他高階的魔獸相比,這疾風兔簡直可以說是不值一提,處於整個幻滅森林食物鏈的最下級,屬於低階魔獸。
但是它的速度十分的快,比同為速度型的魔獸還要快上一大截。所以,有很多人出高價購買其魔晶。
但是因為它的速度太快,數量稀少,以至於,捕捉它的難度一點也不比高階魔獸低,所以疾風兔的魔晶一直以來都是有價無市的稀罕玩意。
這一夥人更是在機緣巧合之下才成功的將其打傷,並透過種種手段,費勁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將它從幻滅森林中趕出來,眼看就要得手了。
可是,剛出來,就碰到了這個小孩,也就出現了接下來的那一幕。而這個小孩不是別人正是我們的主人公李翔。
早上李翔剛剛醒來,就看到了這隻受驚了的兔子。於是,處於好心,將兔子抱在了懷裡,剛想回家,卻沒這群人圍住了,也就出現了剛剛的一幕。
為首的傭兵,強擠出一副比哭還難看的笑臉,朝小孩靠了靠,柔聲的說:“小弟弟,你看,我們身上穿的都不是什麼名牌服飾,其實,實話告訴你吧,我們家裡還有好幾口子等著飯吃呢,要是放了這隻疾風兔,那我們家裡面的人就該餓肚子了,難道你忍心看著我的家人因為一隻兔子而餓死嗎?”
大鬍子,一邊說著,一邊靠近小孩,眼睛直直的盯著小孩懷中的疾風兔,那眼神就像一個乞丐見到了一大堆金子一般,其意圖昭然若揭。
“啊,原來是這樣啊,可是,可是——”小孩似乎被大鬍子的話給難住了,看了看大鬍子那一副裝出來可憐的表情,又看了看懷裡那隻可愛的兔子。而這時,兔子竟然用一副十分人性化的可憐的眼神看著小孩,一時間小孩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小孩腦中突然靈光一閃,怯怯地說道:“啊,叔叔,既然這樣的話,那我把這隻兔子買下來不就可以了嗎?這樣的話,你們不會因為放了這隻兔子,而擔心沒有東西吃了!”
“你買?呵呵,當然可以了,只要你出的起錢來買,那我也就沒有什麼話說了,但是如果你拿不出來錢的話,那你就不能阻攔我們了。”大鬍子才不相信像這樣的一個小孩會有錢來買這隻兔子。
在市面上這隻兔子的魔晶價值可是足足有一百枚金幣(這個世界貨幣的兌換比率為:1紫金幣=10金幣=100銀幣=1000銅幣),這可是相當於一個普通人十輩子掙的錢啊,他不會相信穿的和自己差不多的小孩子能拿出這麼多的錢。
小孩聽到了大鬍子的話,心裡一樂,掏了掏自己拿乾癟的不能再幹癟的口袋,從裡面掏出了幾枚髒兮兮的銅幣,慢慢的遞到了大鬍子的面前,拳頭緊握,眼裡流露出一絲不捨。
但是看了看懷裡的那隻可憐的兔子,眼中閃過一絲堅定,好像下定了什麼決心一般,豁然把手張開。
“靠,幾枚銅幣就想買這隻疾風兔,老大,和他費什麼話,直接殺了丟到幻滅森林裡算了。反正我們誰也不知道他來自哪裡,就算他的家人找到了他的屍體,也算不到我們的身上。”站在大鬍子背後的一個手持鋼刀的男子陰狠地看著小孩。
這個人長的賊眉鼠眼的,一看都不是什麼好東西,說完話的時候,將那柄不知道染過多少動物鮮血的鋼刀提到自己的嘴邊,舔了舔泛著寒光的刀刃,眼睛裡充斥著嗜血的光芒。
看到了如此兇殘的目光,小孩不但沒有感覺到害怕,竟然還生出了一絲熟悉的感覺,好像這種情況已經司空見慣了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