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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永遠都有道深深的傷痕刻在心裡。
回到家時還不算太晚,我便給父親打了通電話。父親剛接電話就十分關心地說:“怎麼樣,最近工作還順利吧?自己要注意保護好自己。”他總覺得我從事的是高危職業,所以總是提醒我保護好自己。
“知道了,爸。”我不想讓他擔心。
“談朋友了嗎?”這是他每次必問的問題。
“還沒有,不過有目標了。”其實這個目標是誰,我自己也不清楚,或許是書琴。我這麼說只是想讓他不用為我操這些心。
“什麼時候帶回家吃頓飯啊?”他樂呵呵地說。
“只是目標,並不代表別人會選擇跟我在一起呀,爸。”我說。
“連博士生都看不上?現在的女孩還需要什麼條件?”老爸調侃道。
“時代已經不同了,這個社會不是說你有學歷別人就願意跟你交往。”我試圖讓他明白,在這個物慾橫流的社會里,權力與金錢才是拜金女性的擇偶條件。
“反正你都這麼大了,什麼年齡該做什麼事情,你自己也很清楚。”父親嚴肅地說道。
“嗯,我知道。你和媽媽身體都還好吧?”
“好得很,你就不用擔心我們了。元明啊,我知道你很忙,但是也不要經常熬夜,對身體不好。要不要跟媽媽說兩句?”父親問。
“不了,我過幾天就回去。你們早些休息吧。”老爸知道我忙起來就會犧牲休息時間,所以提醒我也要注意身體。
“行,有空就回來吃頓飯。你媽天天叨唸著你哪。”父親說完就把電話掛了。
真希望這起該死的案件快點結束。我把新思路寫到白板上。看來羅琳被綁架之前應該在“Love”法國餐廳吃過飯,這種高檔餐廳應該有裝攝像頭,所以可以查出誰最後跟她一起用餐。如果順利的話,應該能找到有用的線索,我已經厭倦每次發現新線索最後卻一無所獲的失落感了。
如果這起連環案件真的是變態殺人狂的連續作案,那麼即使找不出實際的作案動機,也應該找到相關的“紀念品”。所謂“紀念品”就是連續作案的兇手在作案後取走死者的東西,讀過《沉默的羔羊》的人都知道,漢尼拔每次都會吃掉受害者身體的一部分。雖然很噁心,但是這代表連續殺人犯為了找到自己的歸屬感和變相的社會認同感,他們會取走相應的“紀念品”。
影視和文藝作品或許有渲染過度的成分,但是確實存在這樣的殺人模式。比如之前的一樁中學生分屍女友案中,這名中學生在殘忍殺害幾名少女並將她們分屍後,總會切下她們最後的一根小拇指儲存下來,也就是這個變態行為使警方最後找到了有力證據,將他捉拿歸案。
反觀此案,雖然可以看出相同的殺人手法,但是讓我覺得不協調的地方也恰恰在此。無論是羅琳、陳龍還是昨天剛剛發現的蘇慧珍,他們並沒有缺少什麼東西,至少表面上看並沒有缺少什麼,兇手並沒有取走“紀念品”。如果記事本是“紀念品”,那麼陳龍和蘇慧珍是否都有類似日記的東西被取走呢?如果有,兇手拿走他們的日記有什麼意義嗎?何況精神病患者和看護員不太像平時會寫日記的人,但是不能輕易斷言沒有這種可能。
如果換個角度來看,這不是一樁連環殺人案,而是有預謀的殺人計劃,剛好羅琳、陳龍、蘇慧珍都在計劃當中。可是讓我覺得矛盾的是陳龍的死,我之前已經想過他屬於“兇手衝動殺人”的範疇。難道是因為整個計劃有變,所以突然要將陳龍殺害?那到底是為了什麼呢?直接的導火索就是他死前與我的會面,他嘗試透露資訊,結果卻遭殺害?
我不禁反問自己:兇手怎麼會知道陳龍和我見面?他是醫院的人?警察局的人?也許僅僅只是因為看了報紙上的報道。這是一個死衚衕,所有的一切都被兇手利用。或許,我也早已成為兇手跟蹤的目標。想到這裡,我不禁打了個冷戰。
這精密的思維和作案不留痕跡的手法,讓我很難相信兇手會錯漏百出地暴露自己的身份。我總感覺兇手並不是江瀚,雖然這帶有主觀色彩。不過我也不忘提醒自己,江瀚是一名有殺人前科的精神病患者。
書琴的來電結束了我的思考。我突然有種“一日不見,如隔三秋”的感覺,同時也感到有點抱歉。
“那麼晚還沒有休息嗎?”我邊說邊看電腦,上面顯示已經十一點多。
“沒,我剛從局裡出來。”我聽見書琴走路的聲音。
“加班加到這麼晚啊?自己一個人回去嗎?早點給我電話我就可以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