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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那隻小小黃毛葬到了院子裡的梨樹下。大黃又常常來我家窗下,小花也又開始和大黃一唱一和了。這份愛情保持了好幾年,中間小花常常趁我們不注意跑出去約會,不過走一兩天自己就會回來,每次回來小花都髒髒的,飢腸轆轆,我們給她洗澡,然後她會不顧一切地大吃一頓,看得出來,她在外面和大黃的流浪生活一定很苦,已經習慣了飯來張口的小花還不太適應奔波的生活,但我相信,如果大黃找到了吃的東西,一定會先分給小花,因為他愛她。終於有一天,小花出去了就再也沒有回來,弟弟找遍了周圍的角角落落,卻沒見到小花的影子。小花和大黃私奔了。不知道小花想不想我們,但是我們想念她,天天唸叨小花在的時候我們的快樂生活。兩年以後,媽媽在離家不遠的地方看到過一次小花,還有大黃,還有三隻小貓,小花還認識媽媽,但是很快就帶著孩子們跑了。從那以後,就再沒有小花的任何音訊了。一隻小母貓為了愛情,可以放棄安逸的生活,願意跟著心上人流浪街頭忍飢挨餓。一隻大公貓為了愛情,可以拼命地尋找生計,為了心愛的人踏踏實實跟著他漂泊。也許,他們是艱辛的。但是,他們是相愛的。
第7節:一封情書成就了我的書法
一封情書成就了我的書法很小的時候,父親就對我說過,字如其人,女孩子寫字好非常重要。可是學生時代我的字一直寫得馬馬虎虎,或者只能算是比較工整。父親字寫得棒極了,每年春節,他會給整個單位的同事寫對聯,我常常站在邊上幫他研墨,看著父親揮毫之間的筆端,真是羨慕死了。於是我也會突發奇想開始練字,每到這時,父親都幫我準備好筆墨紙硯,而我呢,常常是胡亂寫上幾筆,心就飛到了操場上,畢竟對於一個小女孩來說,遊戲比毛筆的吸引力大多了。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十七歲,收到那封信之前。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初期,書信還是十分流行的通訊方式。這封信叫情書可能有點勉強,因為它只是一封十九歲男孩寫給十七歲女孩的表達友誼的信,那個男孩我見過一面,是在到北京夏令營的時候,他屬湖北團,我是內蒙團,每天在一起吃飯,但一共沒說超過五句話,所以收到他的來信我真的很詫異。信的內容我現在記得不太清楚了,大致是說他對我印象深刻,感覺很好,希望繼續交往等等,但我始終記得也最讓我心動的是他的字,感覺像行雲流水一般,幾乎可與書法家的相媲美。我拿著那封信看了很多遍,惴惴不安地決定給他回一封信。晚上下了晚自習,大家陸陸續續回宿舍了,我才悄悄拿出那封信,可不能讓同學們看見,要不然他們會笑死我的。那個年代,給一個男生寫信還是件挺讓人不好意思的事。剛寫了一個開頭,我便無法下筆了,因為和他的字相比,我寫的字就是小學生水平,於是,我也不著急寫信了,開始拿出幾張草稿紙練字,練好一個寫上一個。這封信寫了一週,終於寫完了,那天正好是週末,我坐公交車回家準備把信寄出去。在路上,我拿出了他給我寫的信又看了一遍,然後又拿出我給他的信,相形之下,差距太大,讓我實在慚愧、窩火,我一下子把寫的信撕了個粉碎,引得車上的人都回頭看我,我分明感覺到眼淚都快要流出來了,那是委屈的淚水……那以後,我開始無比自覺地練字,將近半年的時間,每天早上五點準時起來揮筆寫大字。我臨的是劉炳森老師的隸書,因為在我看來,隸書是最能體現女孩子陰柔之美的字型。那段時間我像是著了魔一樣地愛上了練字,那個男孩的信我也每天帶著,它已經不僅僅是一封“情書”了,更是我練字的絕對動力。父親那麼多年的苦口婆心,竟然頂不上一個陌生男孩的來信,現在想來都有些驚奇,不過大約人生有時候就是這樣。回憶到這裡,我在想,年輕時的我就是不服輸的,而這大約也是成就今天的我的最大原因。終於有一天,我認為自己的字可以拿出手了,可給男孩寫回信的勇氣卻沒有了,想想已經過去半年多了,也許他早已經不記得我了,那就這樣吧!於是,在一次和同學去黃河邊玩的時候,我把那封信悄悄地折成紙船,放到了水中……後來我堅持練了兩年字,然後就成了班裡固定出板報的人,然後就常常有人誇我字寫得不錯,然後老爸就會和朋友們說:“我女兒字寫得好,隨我……”
第8節:老人家娶了小保姆之後
老人家娶了小保姆之後七十七歲的劉老先生和四十二歲的阿蘭從遠處走來,老先生顫顫巍巍,阿蘭看上去很有耐心。足足五分鐘,他們才從臺下走到演播臺上,那不到二十米的距離對身體狀況不是很好的老先生來說,已經是個挑戰。他們的年齡差距是寫在臉上的,一個二十歲的女子如果嫁給一個五十歲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