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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裡的高樓大廈、如織人潮、車水馬龍早已熟視無睹,但每個星期我都仍至少走一次長安街、路過一次天安門,每次我都會回頭看看主席像,雖然只是習慣性的動作;王府井倒是經常去,但都是陪外地來的朋友;只有麥當勞,我對它十年如一日。十年前,我聽張艾嘉的《愛的代價》,為剛剛過去的初戀唱輓歌,“也許我偶爾還是會想他,偶爾難免會惦記著他,就當他是個老朋友啊,也讓我心疼,也讓我牽掛……”十年後,我去ktv唱歌最愛唱的還是《愛的代價》,每次唱這首歌我都會對大家說:“這首歌唱給我們的初戀。”歌中的他還是年輕時的樣子,燦爛的笑容在腦海中閃過,雖然生活中的他早已為人夫、為人父;雖然十年來我們從未聯絡過;雖然他的樣子我真的記不住了,可這些都不能阻擋我懷念那些年輕的歲月和無憂的日子。十年前,我們家門口開了一家藝術照相館,門口掛滿了鞏俐的藝術照片,這樣的照相館在小城還是第一家。我攢了兩百塊錢去照藝術照,緊張得不得了,沒想到攝影師說我很有拍攝感覺,不要錢了,代價是把我的幾幅照片放成巨幅掛在玻璃櫥窗裡,我很愉快地接受了條件。這件事讓我得意了很久,一有空就會到照相館附近遠遠地看看自己的照片,看著過往的行人指指點點,心裡很是滿足,自己的虛榮心大概就是從那時開始膨脹的。十年後,我已經成為一名職業主持人,早已習慣自己的照片被到處張貼,單位牆上就掛著我的好幾幅大照片,每天上下樓十幾次,我好像從來都沒仔細看過。倒是有一年回家,在老城一家商場裡的樓梯拐角處,看到一個破舊相框裡放著發黃的黑白照片,上面厚厚的一層灰塵,好像幾年沒人打掃過,相片裡的女孩明眸皓齒,笑得天真無邪,那是當年的我啊!我站在那兒看了半天,對身邊的表妹感慨道:“那時我好年輕!”表妹卻說:“那時你真土。”十年前,我擁有了一臺令人羨慕的手機,那是一款摩托羅拉女士機,對這個品牌的信任就是從那時開始的。在以後的好多年裡,我一直用摩托羅拉的通訊產品。剛有手機時,我天天盼著它能響起,然後在大家羨慕的目光裡接電話、掛電話,沒事的時候,還總喜歡看它幾眼。十年前在內蒙古的這座小城中,擁有手機還真是件新鮮事。十年後,換了多少款手機已經記不住了,以前換一款手機還會掛在胸前秀一秀,這幾年,倒更喜歡放在包底,除了手機普及的原因,更因為多年的磕磕碰碰早讓我學會了內斂。十年前,汽車大多是公家的,那時候每個單位的司機都有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架勢。是啊,誰家沒個急事,保不準什麼時候就得用用車,所以司機是個搶手職業,到誰家都是又敬菸、又敬茶,日子過得舒服極了。十年後,滿馬路跑的都是賓士寶馬,擁有私家車也早已不是什麼值得炫耀的事,我自己都換第二輛車了;我弟弟二十四歲就擁有了自己的車;我老爸,五十七歲開始學車。那年回家,坐著老爸開的車暢遊故鄉,現在的內蒙古不再像以前一樣颳大風了,窗外風輕雲淡,路上行人依舊不多,比熙熙攘攘的北京舒服多了。車內老爸並不是很熟練地打輪掛擋,我心存緊張但又快樂地享受這個過程。老爸說,他做夢也沒想到有一天自己會開著車去上班,我告訴他,好好練技術,下次和他一起開車周遊美國。十年前,我每月掙四百多塊錢,在同齡人中算是高薪,再加上省吃儉用,小小年紀的我已擁有了不少奢侈品,比如金戒指、派克鋼筆、傳呼機等等。十年後,我的工資早已不再按百來計算,擁有的東西更是不計其數,但是那種滿足感卻漸漸消失了。比如當年買個戒指,激動好長時間,先是自己去商場看好多回,然後帶著父母再去看,最後好不容易定下來買了一個一千多的,回家後每天都拿出來看好多遍,夢裡夢的都是金戒指;十年後,首飾盒裡金銀珠寶一大堆東西,可是很多一年都不戴一次,自己都覺得浪費。更可怕的是,我對逛街失去了興趣,看著什麼都覺得不需要,也沒有哪件東西買回來讓我激動不已,於是反而開始懷念十年前的日子,有追求真好,有盼望真好。十年前,我討厭自己的家鄉,覺得這裡貧窮落後,恨自己生不逢地,不喜歡待在家裡,希望離父母遠一點。十年後,我最想去的地方就是家鄉,最掛念的人就是老爸老媽。清靜涼爽的內蒙古是我心靈深處的溫柔之鄉,每隔一段時間,我必須回家看看,笑稱“回故鄉去吸氧”,只有回到那裡,我的心才會平靜下來,才能睡得格外踏實。小城這些年變化很大,到處是綠地和噴泉,比起空氣汙濁、人群擁擠的北京,這裡更像一個世外桃源。十年前,我在補習英語,用的是新概念第一冊。十年後,我重新開始學習外語,用的是新概念第三冊。十年前學英語是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