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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如何即還彼如何,毫不加以玄想。
二是防經驗不足恃,即用人力改進,以補通常經驗之不足。
佛家之態度亦爾,彼之“戒”、“定”、“慧”三無漏學,皆是改進通常之經驗。但科學之改進經驗重在客觀之物件,佛法之改進經驗重在主觀之心識。
如人患目病,不良於視,科學只知多方移置其物以求一辨,佛法則努力醫治其眼以求復明。兩者雖同為實驗,但在治標治本上有不同耳。
關於佛法與科學之比較,若欲詳知者,乞閱上海開明書店代售之《佛法與科學之比較研究》。著者王小徐,曾留學英國,在理工專科上迭有發現,為世界學者所推重。近以其研究理工之方法,創立新理論解釋佛學,因著此書也。
五、佛法非厭世
常人見學佛法者,多居住山林之中,與世人罕有往來,遂疑佛法為消極的、厭世的。此說不然。
學佛法者,固不應迷戀塵世以貪求榮華富貴,但亦決非是冷淡之厭世者。因學佛法之人皆鬚髮“大菩提心”,以一般人之苦樂為苦樂,抱熱心救世之弘願,不唯非消極,乃是積極中之積極者。雖居住山林中,亦非貪享山林之清福,乃是勤修“戒”、“定”、“慧”三學以預備將來出山救世之資具耳。與世俗青年學子在學校讀書為將來任事之準備者,甚相似。。 最好的txt下載網
佛法十疑略釋(2)
由是可知謂佛法為消極厭世者,實屬誤會。
六、佛法非不宜於國家之興盛
近來愛國之青年,信仰佛法者少。彼等謂佛法傳自印度,而印度因此衰亡,遂疑佛法與愛國之行動相妨礙。此說不然。佛法實能輔助國家,令其興盛,未嘗與愛國之行動相妨礙。
印度古代有最信仰佛法之國王,如阿育王、戒日王等,以信佛故,而統一興盛其國家。其後婆羅門等舊教復興,佛法漸無勢力,而印度國家乃隨之衰亡,其明證也。
七、佛法非能滅種
常人見僧尼不婚不嫁,遂疑人人皆信佛法必致滅種。此說不然。
信佛法而出家者,乃為僧尼,此實極少之數。以外大多數之在家信佛法者,仍可婚嫁如常。
佛法中之僧尼,與他教之牧師相似,非是信徒皆應為牧師也。
八、佛法非廢棄慈善事業
常人見僧尼唯知弘揚佛法,而於建立大規模之學校、醫院、善堂等利益社會之事未能努力,遂疑學佛法者廢棄慈善事業。此說不然。
依佛經所載,佈施有二種,一曰財施,二曰法施。
出家之佛徒,以法施為主,故應多致力於弘揚佛法,而以餘力提倡他種慈善事業。
若在家之佛徒,則財施與法施並重,故在家居士多努力作種種慈善事業。
近年以來各地所發起建立之佛教學校、慈兒院、醫院、善堂、修橋、造涼亭,乃至施米、施衣、施錢、施棺等事,皆時有所聞,但不如他教仗外國慈善家之財力所經營者規模闊大耳。
九、佛法非是分利
近今經濟學者,謂人人能生利,則人類生活發達,乃可共用幸福。因專注重於生利。遂疑信仰佛法者,唯是分利而不生利,殊有害於人類,此說亦不免誤會。
若在家人信仰佛法者,不礙於職業,士農工商皆可為之。此理易明,可毋庸議。若出家之僧尼,常人觀之,似為極端分利而不生利之寄生蟲。但僧尼亦何嘗無事業,僧尼之事業即是弘法利生。倘能教化世人,增上道德,其間接直接有真實大利益於人群者正無量矣!
十、佛法非說空以滅人世
常人因佛經中說“五蘊皆空”、“無常苦空”等,因疑佛法只一味說空。若信佛法者多,將來人世必因之而消滅。此說不然。
大乘佛法,皆說空及不空兩方面。雖有專說空時,其實亦含有不空之義。故須兼說空與不空兩方面,其義乃為完足。
何謂空及不空?
空者是無我,不空者是救世之事業。雖知無我,而能努力作救世之事業,故空而不空。雖努力作救世之事業,而決不執著有我,故不空而空。如是真實瞭解,乃能以無我之偉大精神,而作種種之事業無有障礙也。
又若能解此義,即知常人執著我相而作種種救世事業者,其能力薄、範圍小、時間促、不徹底。若欲能力強、範圍大、時間久、最徹底者,必須於佛法之空義十分了解,如是所做救世事業乃能圓滿成就也。
故知所謂空者,即是於常人所執著之我見打破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