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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英國德國等列強國家,本身外來移民少,又已經是一戰邊緣,氣氛緊張,國家機關對本國家人口的控制力還是比較強的,起碼要查個華人還是比較容易的,再加上李志高的英語實際上帶著不少美國味,因此,綜合起來看,假扮留美生,是最好的選擇。
二十世紀初的美國上流人士在穿衣打扮上,跟英國人差別不大,區別只是一些細節上。比如英國人的穿著整體看起來更緊湊,或者說比較收身,穿起來要美觀多過要舒服,而美國式的則略顯寬鬆點,自由點,穿著更舒服。
李志高租的這套演出服,如果真的穿去清末民初的話,那是絕對的吸引眼球。
正所謂佛要金裝,人要衣裝,穿這麼一身閃亮套裝過去,估計就不會再有不開眼的警察找麻煩了吧。
至於為什麼是租,不是買,這個麼,人家這套衣服雖然不是真絲,但用料做工都很好,加上那堆零碎,整套的價格依然是很貴的,他目前可買不起,但租還是可以的,頂多以後有錢了,再買下來就是了。
租好了衣服,覺得差點什麼,李志高又去買了個復古的精美皮箱,以及一隻樣子精美,鑲鑽鎏金的復古懷錶。
皮箱子實際上是人造革的,很便宜,只是外表看起來很實在而已;至於懷錶,樣子雖然很復古,外表用料也很講究,但其實是石英錶。
皮箱還好,但那個懷錶,表面可都是鎏金鏤空帶鑲鑽的,看起來華貴無比,在設計風格上,屬於古典中帶著一些現代元素,不管怎麼看,也都是同樣的高階大氣上檔次,盡顯奢華典雅的貴族風範,絕對配得上他那套燕尾服套裝。
這懷錶也就是表面光,雖然工藝不錯,但上面的裝飾品都是高仿假貨,比如金絲不是真的黃金,鑽石也不是真的鑽石,看著好看罷了,當然,由於是石英錶,時間上反而要比普通機械錶準多了。
買了這些後,李志高這才想起來,只是買個懷錶去那邊裝逼似乎太浪費了,這東西在那時候也是很值錢的啊。
乾脆一咬牙,把剩下的錢,全買了十塊不鏽鋼殼的機械手錶。
這十塊國產機械錶的樣子遠不如那個石英懷錶好看,沒有鑲鑽,沒有鎏金,只是普通不鏽鋼殼子,還是小廠雜牌子,但因為是機械錶,做工不錯,還能三十米防水,所以價格也不便宜,每一塊表都比他的復古懷錶貴,批發價最少二百二,十塊表加起來一共花了他兩千二。
本來他想買更便宜的,可惜這年頭的機械錶,就沒有真正的便宜貨了,跟廉價的石英錶以及電子錶遠遠沒法比,他買的這批,已經是這裡最便宜的機械錶了,當然,不在這小商品城買,仔細網上搜,肯定還會有更便宜的,但他沒那個時間等了。
不過想一想,這些手錶是拿來賣給人的,自然不能搞石英錶或者電子錶那麼高技術的東西,所以只能是機械錶了。
弄完這些後,李志高看看也差不多了,再多,他的三輪挎鬥摩托車就裝不下了。
又買了一套護目鏡,外加一頂仿德國m35鋼盔之後,這才帶齊東西,再次騎車回到他當初在小河村當醫生時候租的平房裡。
之所以還回來這個地方,自然是因為隱秘,畢竟穿越這種事兒還是保險點,別讓人知道的好。
等回家之後,李志高就開始把買來的東西開始二次加工,也就是把一些敏感的包裝啊,刻字啊,標誌什麼的去掉。
比如膠囊,他都給去掉膠囊皮,藥瓶也撕掉標籤,重新用筆寫上成分,藥片如果有英文字母,那也乾脆都磨成粉。其他如鋼筆,手錶之類的倒是好說,畢竟他買的時候就選擇過,頂多有一些英文字母的刻字,沒啥敏感的,甚至更顯檔次。
等忙完這一切,天色也黑了,這就去飽飽的睡了一覺,等睡醒之後,發現戒指的穿越能力已經結束冷凍期,可以再次進行穿越了。
洗了澡吃了飯,穿戴整齊,又在屋子裡把大包小包的東西都放在自己的三輪挎鬥摩托車上。
什麼?怎麼不放進空間裡?那是因為空間儲物的收納釋放功能還沒出冷凍期,而他卻等不及了。
再說了,他上次穿越的時候,沒用儲物空間,但身上的衣服圓珠筆之類也跟著穿越過去了,因此他覺得可能自己身邊一定範圍的東西,也可以跟著穿越。
這次騎著摩托車,正好嘗試一下,看是不是自己周圍的東西能一起帶著走,就算不行也沒關係,反正自己衣服口袋裡也放滿了東西,不愁去那邊身無長物。
看看準備的都差不多了,李志高這才騎上摩托車,念動咒語,一下